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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05-1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06002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即主要是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科研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围绕全州林业发展和工作重点,组织、统筹、协调全州林业科技单位和人员开展试验研究,取得成果、做出示范、组织推广,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建设绿色经济强州服务。同时结合生产需要,面向基层,开展林业科技普及、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以推动红河林业新发展。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

  (1)顺利实施河口柚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完成了管护房及道路围栏的施工图设计,建设用地地质勘探、勘测定界、土地征用,工程造价核算,施工图纸审核、招投标、房屋、标志碑、标志牌及步道建设、资源库母树调查评价、子代测定林建设等工作,目前在开展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结算工作,准备迎接省级检查验收。

  (2)加强对红河州油茶种质资源收集圃的建设与管理。红河州油茶种质资源收集圃始建于2010年,属红河州林科所、建水县林推所和建水县浩野农林产业有限公司共同筹资建设。建成规模150亩,入圃油茶种质资源230份。年内完成种质资源圃全垦抚育、施肥、树冠整形、生长状况及结实情况调查等项工作。该项目的建设,为进一步筛选出适宜当地发展的油茶良种奠定了丰富的种质资源,为推进红河州油茶良种化栽培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2、积极开展极小种群物种的保护与研究工作

  “极小种群物种”是指一部分野生动植物种类因自身原因或对生境的苛求,分布区域狭窄或呈间断分布,长期受到外界因素胁迫干扰,种群退化,个体数量持续减少,已低于稳定存活界限,并随时面临灭绝的物种。由于这些极小种群物种大多为我国特有植物,具有重要的经济、科学和文化价值,对于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其生存状况也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年内对已建立的4个不同来源地华盖木种质资源圃30亩(3080株);重建的华盖木野外种群4个,面积161亩,共计回归植株6161株;建立的木兰科及其它珍稀植物收集圃110亩,进行了两次抚育管护(含砍草、扩塘、施肥、管护、生长状况调查等)。

  3、全力配合州级完成“滇南绿洲·生态园”建设任务

  “滇南绿洲·生态园”占地1327.62亩,园区建设以“自然山水,生态绿洲”为主题,集“城市公园、都市绿心、植物收集、文化休闲、观赏游憩、康体娱乐、科普教育”于一体,充分展现红河州丰富多彩的植物资源。园内共种植乔木6.6万株,收集植物610种,地被覆盖率达95%以上,园区布局了8个植物专类园。年内配合州局搞好园区的管养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4、组织开展全州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后续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精神,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字﹝2017﹞2号)、《云南省绿化委员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云绿字﹝2017﹞1号)要求,我所组织开展了红河州的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此次调查共计发现古树名木2425株,其中:Ⅰ级古树248株,Ⅱ级古树580株,Ⅲ级古树1587株,名木10株,古树群9片,古树村2个,共涉及57科、69属、107种。调查成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林业厅、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和红河日报都先后作了报道。年内完成了成果报告的编写,并以全国绿化委员会开发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为建库平台,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州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成果,建立古树名木信息,编入古树名木名录,实现全州古树名木信息的动态管理。

  5、积极组织开展全州古茶树资源调查后续工作

  年内组织完成了红河州古茶树外业调查及区划工作。

  6、实施金平县油茶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金平县作为云南省10个油茶重点发展县之一,于2010年编制了《建水县油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规划到2020年发展油茶20万亩,目前已发展到10.2万亩。年内完成示范地选址,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实施方案编写,与项目合作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的职责;完成示范基地的抚育施肥、标志碑、标志牌的建立及中期检查验收工作。

  7、抓示范基地建设,助推红河林草产业发展

  为加快红河州林草产业发展,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加大林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林业实用技术,以科技为支撑,引领红河州林草产业发展。自2010年以来,先后建油茶科技推广示范基地2个(建水、金平各1个),年内完成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先后完成了林地垦复、水肥管理、密度控制、良种化改良、牵枝整形、授粉树配置等工作。

  8、抓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的组织实施,加大柚木高效培育技术研究力度

  针对热带地区具代表性的柚木珍贵用材树种高效培育问题,参加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主持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南方主要珍贵用材树种高效培育技术研究”,具体承担了“滇东南柚木高效培育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6YFD0600602-3)。根据课题合同指标,年内重点开展了柚木无性系与适生立地选择、柚木营养需求与精准配方施肥技术、柚木密度调控与无节材培育技术、柚木目标树培育技术与优化经营模式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申报发明专利一项。

  9、抓好薄壳山核桃良种繁育基地及示范林建设工作

  一年来,红河州林科所加强对薄壳山核桃嫁接育苗试验研究,针对薄壳山核桃苗期生长慢、育苗周期长、嫁接成活率低的特点,开展基质配比试验、苗木配方施肥试验、控根试验、温室与自然条件下育苗对比试验、不同育苗时间对比试验、砧木化学调控试验、不同激素对嫁接成活率影响等多项试验研究,通过试验研究,探索总结形成了薄壳山核桃的快繁育苗配套技术措施,使容器快速育苗技术有了较大进展,可使育苗周期缩短一年半,采用这一嫁接育苗方法,嫁接成活率可达31%。同时年内加强对薄壳山核桃采穗圃的抚育管理力度,对1000株母树进行了树冠优化调整,进行了修剪、施肥,预计年内穗条可产10万个芽。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泸西县大中寨林场建立了200亩薄壳山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试验示范园,为今后薄壳山核桃提质增效作出示范。

  10、抓好红河州八角增产试验示范建设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屏边新现镇建立了八角低效林综合改造技术试验示范林50亩,开展了八角低效林综合改造技术试验研究。项目实施内容为:完成施肥量试验145株、施肥配比试验190株、修剪试验145株、环割促花试验145株、断根促花试验160株;并分不同嫁接方式及不同季节进行嫁接试验研究。

  11、为加快红河州油茶产业发展,半年来红河州林科所积极推广良种、良法、油茶丰产栽培技术和油茶提质增效技术,2017年~2021年共营建5000亩良种示范林,其中新造示范林3000亩,低产林改造示范林2000亩。在全州油茶种植范围内开展良种及丰产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面积达1.39万亩,其中新造林1.13万亩,低产林改造0.26万亩。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应用成效显著,低产林改造3年提高产量30%以上,5年达到丰产。改造后第1年每亩鲜果产量比改造前增加18.5%~123.9%;第2年每亩鲜果产量比上年增加59.0%~156.2%;第3年每亩鲜果产量比上年增加32.3%~427.1%。

  12、与国家林草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合作开展了“耐旱桉树种质资源及其定向选育技术研究”(948项目,编号:2012-50)。年内完成96个桉树优良无性系的补植及抚育管理,建立了耐旱桉树种质资源测定与保存试验林,对试验林生长指标和受干旱胁迫程度等进行了调查分析。

  13、与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开展了 “西南桦珍贵用材林定向培育技术研究”(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2BAD21B0102)。年内完成65个西南桦优良无性系的补植及抚育管理,建立了西南桦种质资源测定与保存试验林,对试验林的生长指标进行了调查分析。

  14、与云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重点试验室合作开展了“蒜头果资源保护繁育与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分别在建水、蒙自石漠化地区设置蒜头果引种区域试验点,完成造林30亩,在对蒜头果种质资源材料收集的基础上,从文山州富宁县继续引进蒜头果种苗700株, 在建水重度石漠化地区设置引种区域试验点,并对试验林的生长指标进行了调查分析。年内完成了林地垦复、水肥管理、密度控制、生长状况调查等工作。

  15、与云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油茶研究所合作开展了“越南油茶的区域性试验研究”。已在屏边县大凹腰营造试验林30亩。年内完成了林地垦复、水肥管理、密度控制、生长状况调查等工作。

  16、与云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重点试验室合作开展了“科技入滇专项”《沉香木种质资源及扩繁栽培技术引进》工作。年内完成了林地垦复、水肥管理、密度控制、生长状况调查等工作。

  17、认真做好澳洲坚果引种试验及示范推广工作。对设置在河口、金平、元阳、红河4县的澳洲坚果进行了抚育管理,对引进定植的Own Choice(O.C)、788、Keaau(HAES660)、Kau(HAES344)、广1、Ikaika(HAES333)、 A16、Hinde(H2)、Beaumont(HAES695)、Mauka(HAES741)等9个澳洲坚果优良品种进行了观测,对品种对比试验区及丰产栽培示范区进行了抚育管理,初步总结了红河州引种栽培澳洲坚果的技术措施,为今后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依据。年内完成了林地垦复、水肥管理、密度控制、生长状况调查等工作。

  通过上述合作项目的实施,从而加强了与国家及省级林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接触了解了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提高了运用新理论、新技术解决本专业技术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情报资料室,业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2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2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346,241.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6,241.22元,占总收入的95.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0,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6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63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3,630.1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的项目经费;事业收入减少200,000.00元,主要原因事业收入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637,322.49元。其中:基本支出3,303,736.36元,占总支出的71.24%;项目支出1,333,586.13元,占总支出的28.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70,591.94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1,913.7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名职工退休,项目支出减少418,678.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故支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3,736.36元。减少151,913.7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名职工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115,708.95元,占基本支出的9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027.41元,占基本支出的5.6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3,586.13元。 减少418,678.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故支出数减少。2021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个旧市锡城镇水塘寨小凹塘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地植被修复试验示范项目,项目支出150,000元;2.柚木良种无性系与配套技术在云南金平县乡村振兴示范推广项目,项目支出516,798元;3.国家柚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支出318,803.73元;4.国家油茶栽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支出94,893元;5.红河州极小种群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项目,项目支出95,867.36元。另外"三区"人才服务计划项目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137,864.04元,云南省林业推广总站合作大黄藤良种选育项目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19,3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7,20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7% 。与上年对比减少665.523.11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名职工,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580,65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29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9,93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个旧市锡城镇水塘寨小凹塘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地植被修复试验示范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35,60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7%。主要用于林业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1,7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6,700元,支出决算为97,537.54元,完成预算的9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537.54元,完成预算的9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冠病毒疫情使得单位项目外出次数减少从而使“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21,471.70元,增长2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701.70元,增长3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疫情有好转,增加出差次数,车辆使用频率相比上年增加,增加了车辆修理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37.54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37.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537.5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5,221,560.19 元,其中,流动资产998,919.19元,固定资产2,404,79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02,749.00元,无形资产15,101.00元 ,其他资产 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2,341.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97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至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306002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表202207140846301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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