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57-2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9.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协调做好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负责全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
10.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扎实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坚持把党的建设、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严守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打好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异龙湖为重点的湖(河)库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地区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等6个标志性战役,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着力修复生态系统,持续推进“森林红河”以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稳步实施城市公共绿化、通道面山绿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持续释放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高质量编制完成我州“十四五”规划。按照全州“十四五”规划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有序有力高质量推进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审议、发布、宣讲、解读等相关工作。同时,结合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充实重点项目库,加强汇报对接,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支持范围。
4.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经济运行调度,加强州级部门的横向会商和州县发展改革部门的纵向沟通,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基础指标、重点县市等“点”上的运行情况,推动主要经济指标在月度、季度间平稳运行。要继续坚持以“六个大抓”为抓手,保持经济稳定运行;要通过全力兜牢民生底线、联通产供稳住预期、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稳住外资外贸、增强粮食储备能力、增加基层运转财力等手段,稳住经济基本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5.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的政策取向、投资导向,提升红河州重点项目谋划包装工作水平,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补短板、强弱项、增动力重点领域。继续强化州级领导挂包督导县市重点项目工作机制,抓实投资和重点项目督导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工作,实行周梳理、周报告工作机制。紧盯增量抓开工,紧盯存量抓进度,紧盯质量抓统计,紧盯目标抓调度,紧盯问题抓保障,持续保持各年度投资稳定合理增长。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全面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继续谋划和补充完善我州“十四五”重大项目库。
6.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标全省万亿产业、千亿产业和打造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构建符合红河实际的“5+6”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文化业、现代服务业5个千亿级支柱产业,绿色能源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烟草产业、房地产业、节能环保产业6个百亿级优势产业。尽快编制出台我州“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从规划、政策、资金和项目上系统统筹推进我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7.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一是加快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以滇南中心城市联通、“三海”片区发展、鸡沙片区一体化建设为重点的滇南中心城市建设十大工程。按照“国家门户•滇南中心”定位,大力推进滇南中心城市交通干道和市政基础设施,将“线状交通”建设为“网状交通”,加快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建设。二是谋划推进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抓住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机遇,紧扣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政策导向,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推进力度。三是高质量编制完成《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和《红河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8.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立足红河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找准红河州融入国内国际“大循环、双循环”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围绕“外联、内通、货畅”以及提升内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国际需求的适配性,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口岸+腹地”建设,实现与滇中错位竞争、互融发展的格局,努力成为全省面向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前沿高地和重要门户。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快初步谋划出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监管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数字自贸、蒙自至河口自贸区高速铁路、中国坝洒至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连接线综合交通枢纽站等279个、总投资6458亿元的重大项目推进力度。
9.进一步转变作风抓落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深入推进模范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切实增强全委干部躬身笃行的“公仆”意识。同时,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领域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开展一系列跟踪、超前研究,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当好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谋助手,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的统筹作用,牵头抓好州委、州政府各项重大任务落地见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
1.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我部门委机关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和州委财经办秘书科、州开放办秘书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产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经贸外资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科(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带一路”项目推进科、西部开发科(州西部开发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的环境保护科(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评估督导科、人事科。
我部门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安置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稽查科、维护稳定科5个正科级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86,223,651.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20,659.5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92.07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51,058,630.49元,增长145.2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项目及人员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90,234,831.63元。其中:基本支出 17,613,818.69元,占总支出的19.52%;项目支出 72,621,012.94元 ,占总支出的8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547,537.18元,增长225.9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项目及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13,818.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3,060.69元,增长16.8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68,691.47元,占基本支出的9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5,127.22元,占基本支出的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621,012.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04,476.49元,增长475.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元) | 开展情况 |
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及易地搬迁协调经费 | 7,903.70 | 已完成 |
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经费 | 99,930.10 | 已完成 |
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 253,388.50 | 已完成 |
“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 | 2,608,000.00 | 已完成 |
红河州多式联运物流网布局和建设规划 | 280,000.00 | 已完成 |
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 20,000.00 | 已完成 |
红河州营商环境评估业务经费 | 484,208.00 | 已完成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第三方评估经费 | 400,000.00 | 已完成 |
红河州北部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 | 300,000.00 | 已完成 |
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及易地搬迁协调经费 | 913,936.24 | 已完成 |
死亡扶恤金经费 | 233,646.40 | 已完成 |
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 | 67,020,000.00 | 已完成 |
合计 | 72,621,012.94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29,53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 。 与上年对比增加58,033,712.5元,增长180.2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本年度增加了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43,00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2,444,328.04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085,048.91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75.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2,2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7,24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385,713.92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2.00元、离休费支出177,982.00元、抚恤金支出233,646.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7,85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4,232.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0,446.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17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7,0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8%。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67,02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1,4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71,4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8,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79,505.97元,完成预算的2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918.97元,完成预算的5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87.00元,完成预算的15.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920.06元,下降2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20.94元,增长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841.00元,下降53.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履行厉行节约原则,本年度减少公务接待,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918.97元,占69.08%;公务接待费支出24,587.00元,占3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4,918.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918.9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58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24,5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9,834.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589.39元,下降10.80%,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劳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6,355.67元、印刷费48,826.20元、邮电费23,924.99元、差旅费158,586.50元、培训费6,956.00元、会议费20,360.00元、公务接待费24,587.00元、劳务费215,620.67元、工会经费269,740.37元、福利费2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58.97元、其他交通费用809,2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54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2,936,632.17元 ,其中,流动资产236,490.17元,固定资产2,700,142.00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 ,其他资产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41,993.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1,778.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061.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8,206.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4,061.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政府采购、接待费等日常支出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每年同级财政为开展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而发生各项开支。包括:项目咨询费、审计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四)“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02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202207150910138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