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417-486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03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目标任务重点安排是:农村危房改造完美收官并持续巩固;2021年底,本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100%开工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加快落实,完成投资42亿元以上;202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25亿元,同比增长30%;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3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全年力争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66亿元,同比增长5%。

  1.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坚持“因城施策”“因项施策”,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有效引导房地产转型升级,提升房地产项目品质。202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预测完成325亿元,同比增长30%;商品房销售面积预测完成3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

  2.着力培育壮大建筑业产业。按资质标准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增项、升级的审核审批工作,增加新生力量。整合建筑企业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更高级别的施工资质,做大做强州内建筑业企业,增强州内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提高州内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在全州建筑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增大市场份额。全年计划完成本地建筑业产值466亿元,同比增长5%。

  3.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圆满收官。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存量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实施好2021年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动态新增830户,完成7度设防地区内唯一住房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4869户,完成8度设防地区内唯一住房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1331户,完成基本居住功能不完善2428户。

  4.确保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超额完成。加快推进2021年棚改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100%的项目开工。2021年度,全州计划实施17500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4881户,计划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6540户,年内棚户区基本建成3092户。

  5.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类别,配备标志清晰的垃圾收集容器,配备(新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收集投放设施。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实施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蒙自市要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6.加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1年,全州组织实施的道路交通、排水、供水、环卫设施、天然气、灯光、文化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80余个,年度计划投资42亿元。推进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补短板”。围绕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短板”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到2021年年底前,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弥勒市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构成: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名城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人防业务科、人防工程科、人防组织指挥科)。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州招标办。

  3.其他事业单位分别为:州风景园林管理处、州抗震办、州村镇处、州安监站、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州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州标准定额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78人。其中:行政编制 35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 4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1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3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5人),事业人员 3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8人)。

  离退休人员 4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41 人。

  实有车辆编制3 辆, 在编实有车辆 5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45,931,937.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31,209.66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727.78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对比增加1,537,403.44元,增长3.46%,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红河州十四五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收入,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51,879,102.83元。其中: 基本支出 15,899,937.56元 ,占总支出的 30.65%; 项目支出 35,979,165.27元 ,占总支出的 69.3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60,356.62元,增长24.95%,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红河州十四五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支出,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99,937.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9,257.76元,增长6.4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12,263.97元,占基本支出的8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7,673.59元,占基本支出的11.8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79,165.27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五项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运营补助资金2000000元,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专项经费420000元,2012年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能效测评专项资金100000元,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专项资金1000元,农危房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专项经费21800元,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息还款专项资金11328300元,全州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经费10100元,2021年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196000元,红河州“十四五”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450000元,2020年度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成本返还专项资金1790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246,635.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07% 。与上年对比增加24,389,487.93元,增长106.7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了红河州十四五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邮电费支出420,0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4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8,48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371,390.43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8,088.00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003.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6,28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3,936.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8,541.96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3,80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1%。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000.00元、费用补贴支出2,0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437,29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798,324.61元,办公费、印刷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38,764.88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19.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5,189,18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26,97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56,847.00元、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1,824.00元、国内债务付息支出3,242,885.43元、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8,085,416.6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37,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37,6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4,206.55元,完成预算的4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770.55元,完成预算的5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36.00元,完成预算的11.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7,782.53元,增长3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2,578.53元,增长3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04.00元,增长99.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及接待事项较上年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770.55元,占95.1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36.00元,占4.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770.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770.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上下级部门及相关往来单位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5,662.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558.30元,下降3.71%,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减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6,521.47元、印刷费5,913.00元、水费20,107.60元、电费73,514.72元、邮电费120,000.00元、物业管理费34,652.00元、差旅费203,580.00元、维修(护)费9,589.00元、租赁费28,800.00元、会议费2,020.00元、培训费86,972.00元、公务接待费10,436.00元、劳务费174,900.00元、委托业务费60,490.00元、工会经费201,475.00元、福利费6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30.91元、其他交通费542,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42.00元、办公设备购置32,719.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61,058,167.60元,其中,流动资产1,552,388.79元,固定资产59,463,375.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40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5,274.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94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383,9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225.7平方米,账面原值21,985,388.4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59,227.3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0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7,5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9,41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005.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03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表20220714044941710.xls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53250000633400301000.doc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