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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49-3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6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在大局中的定位,切实履行好建设生态文明、保障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职责。一是规划管理方面:1.抓紧推进全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衔接落实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全域旅游、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力求县域村庄布局与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完成。二是土地管理方面:1.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2021年底前归还提质改造承诺和借用省级储备指标,按期兑现借用承诺。2.保障用地需求。紧盯4个深度贫困县完成2019年和2020年跨省调剂任务项目,确保按省厅要求时限完成任务。督促指导非深度贫困县抓紧推进项目实施验收工作。3.提高利用水平。严格按照部提出“增存挂”的要求,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切实消除建设用地无效和低效供给现象。4.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信息共享集成。5.严格执法监督。三是矿政管理方面:1.规范日常监管。做好矿产资源基础报表审核及上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审批、备案工作。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2.推进矿山综合整治。依据“三调”数据,编制、入库全州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四是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以聚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针对防治工作中突出问题,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总目标,选定编制单位科学编制红河州“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五是基础工作方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切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编制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局。 

  3.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 

  4.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5.红河州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6.红河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 

  7.红河州自然资源规划档案馆。 

  8.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9.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 

  10.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0,115,394.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15,394.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067,754.02元,下降34.07%,减少主要原因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定、“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红河展览馆工程款等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3,433,195.05元。其中:基本支出22,787,465.38元,占总支出的31.03%;项目支出50,645,729.67元,占总支出的68.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2,452.51元,增长2.05%,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及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等项目实施资金需求较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87,465.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055.53元,增长0.5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相关经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29,508.42元,占基本支出的8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7,956.96元,占基本支出的1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645,729.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0,396.98元,增长2.7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等项目实施资金需求较上年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项目名称

支出金额(元)

开展情况

“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

150,000.00

已完成

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

1,094,204.00

已完成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定费

547,400.00

已完成

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724,790.00

已完成

红河展览馆数字红河改造提升项目经费

2,000,000.00

已完成

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经费

8,935,320.00

已完成

红河规划展览馆运营补助经费

313,429.49

已完成

山水林田湖保护和修复工作经费

500,000.00

已完成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经费

2,625,000.00

已完成

红河规划展览馆运营补助经费

1,912,900.00

已完成

红河州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费

1,470,000.00

已完成

全州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

2,248,091.18

已完成

红河展览馆建设项目经费

5,000,000.00

已完成

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州级补助经费

389,000.00

已完成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2,232,100.00

已完成

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经费

14,455,925.00

已完成

专业监测点经费

5,202,170.00

已完成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州级部分专项资金

845,400.00

已完成

合计

50,645,729.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61,005.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7%。与上年对比增加19,558,175.99元,增长37.1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增加及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等项目实施资金需求较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1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2,50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794,326.5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87.00元、离休费支出147,889.00元、生活补助支出5,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0,7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420,79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9,7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524,268.00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46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3,180,79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5,230,855.86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422,329.63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89.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511,221.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1,5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081,58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890,1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4%。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21,890,195.00元。 

  23.其他(类)支出84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845,4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368.43元,完成预算的3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227.43元,完成预算的7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141.00元,完成预算的22.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316.47元,下降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092.47元,下降1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76.00元,增长7.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27.43元,占68.85%;公务接待费支出52,141.00元,占31.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27.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15,227.4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1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1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上下级部门及相关往来单位对接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956.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9,334.67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分析: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0,556.02元、印刷费48,962.91元、水费4,875.20元、电费12,651.22元、邮电费25,421.79元、物业管理费81,823.00元、差旅费361,549.99元、维修(护)费1,363.50元、会议费6,325.00元、培训费37,126.00元、公务接待费52,141.00元、劳务费15,030.90元、委托业务费130,746.00元、工会经费461,43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697.43元、其他交通费用804,31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414.00元、办公设备购置186,531.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14,681,147.32元 ,其中,流动资产364,235.23元,固定资产14,316,912.09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65,758.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1,601.00元,流动资产减少13,607,359.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3项,账面原值415,6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2,0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4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8,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2,08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601111 

附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决算公开整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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