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47-4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101000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抽验任务(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专项抽验、注册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的快速检验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检验、质量检测等有关的科研工作;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单位共完成了药品检验425批次,其中药品监督检验253批、委托检验155批、评价性检验9批、投诉举报检验3批、能力验证检验5批,不合格11批,总不合格率2.6%。
具体情况为完成药品监督抽样检验265批(含省稽查局监督抽验35批、评价性抽验9批),符合规定261批,不符合规定4批,不合格率1.5%。其中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检验40批,符合规定40批,合格率100%。检验化学药70批,均合格,中成药98批,不符合规定1批,不合格率1.0%;检验中药饮片97批,不符合规定3批,不合格率3.1%。
完成委托送检样品155批,符合规定148批,不符合规定7批,合格率95.5%。参加能力验证样品检验5批,已全部按要求完成。2021年度监督抽验任务220批,超额完成任务45批次,委托送检任务120批,超额完成35批。
检验产品覆盖了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使用部门,技术监督靶向抽验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力地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
其次,为积极响应红河州政协有关委员的提案,我单位承接了红河州科技局分派的野蚕豆根药品质量标准研究工作。由于此项工作临近年底才承接开展,所以本年无法完成,计划下年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其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食品业务科、药品业务科、食品检测室、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和质量保障办公室等8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3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976,716.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6,716.69元,占总收入的96.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35%。与上年(收入合计5,382,05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2,056.83元,其他收入0.00元)对比,总收入增加594,659.86元,增幅达11.05%;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4,659.86元,增幅达7.33%;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0元。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职工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开始纳入单位预算自行申报缴纳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966,137.68元。其中: 基本支出 5,266,311.99元 ,占总支出的 88.27%; 项目支出 699,825.69元 ,占总支出的 11.7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支出合计6,025,917.53元。其中:基本支出5,523,992.40元,项目支出501,925.13元)对比, 总支出减少59,779.85元,减幅达0.99%;基本支出减少257,680.41元,减幅达4.66%;项目支出增加197,900.56元,增幅达39.43%。总支出和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发放导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上级部门项目经费和其他项目资金增加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6,311.99元。与上年5,523,992.40元比, 减少257,680.41元,减幅达4.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发放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967,234.84元,占基本支出的94.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9,077.15元,占基本支出的5.68% 。人均基本支出164,572.25元,比上年178,193.30元减少13,621.05元,减幅达7.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9,825.69元。与上年501,925.13元对比, 项目支出增加197,900.56元,增幅达39.43%,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上级部门项目经费和其他项目资金增加较大。本年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红财行发〔2021〕3号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76,000.00元和红财行发〔2021〕36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52,000.00元,支出合计328,000.00元,无余额,已按要求完成药品抽样检验165批次。2、红财行指〔2021〕34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9,500.00元和红财预指〔2021〕015号罚没款收入返还支出70,500.00元,支出合计80,000.00元,无余额,已按要求完成药品抽样检验100批次。3、红财行指〔2021〕46号送检药品检验经费支出150,000.00元,无余额,已按要求完成送检药品检验155批次,超额完成35批次。4、野蚕豆根药品质量标准研究经费支出141,825.69元,目前该项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余额58,174.31元将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完成后续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24,31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62% 。与上年支出6,025,917.53元对比,减少201,605.54元,减幅达3.3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发放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13,72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0%。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政府综合考评奖、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3,662,984.99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2,744.15元,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检验工作项目支出558,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3,30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471,971.68元和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85,192.59元,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13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2,11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271,023.0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37,950.49元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13,14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5,1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325,16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4,820.41元,完成预算的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70,000.00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09.41元,完成预算95,000.00元的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1.00元,完成预算75,000.00元的0.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数预测不准确,导致与决算数差异过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820.41元比 2020年5,553.80元减少733.39元,下降1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44.39元,下降2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11.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使用量和维修维护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9.41元,占87.32%;公务接待费支出611.00元,占12.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4,209.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4,209.4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参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外出抽检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61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6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协助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和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院调研工作产生的接待2批次及8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资产总额42,999,487.89元,其中,流动资产65,856.72元,固定资产42,793,63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087.23元(上年资产总额42,895,40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601.28元(上年固定资产42,699,029.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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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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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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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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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999,487.89 |
65,856.72 |
42,793,631.17 |
22,708,150.63 |
200,612.00 |
3,480,000.00 |
16,404,868.54 |
0 |
0 |
140,0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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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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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上年度应付账款90,000.00元,为欠云南超星科技公司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费,已于本年度还清。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各类财政拨款资金列支的所有费用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和办公等费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日常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