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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45-5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4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戒治工作,依法开展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等工作;履行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理。

  3.履行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及维护、国有资产、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履行戒毒场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矫治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戒毒人民警察、辅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治理论武装取得新成就。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牢牢抓住了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牢制度的“笼子”,深化构建党风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积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万名党员进党校”、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场所安全稳定取得新成绩。党委班子凝聚共识,克服场所设施受限、警力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从主观上努力,从软件上提升,抓管理促成效、抓检查促落实、抓整改促稳定,确保了场所安全管理“质”的转变。

  3.场所疫情防控取得新胜利。坚定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省司法厅、省戒毒局、州委州政府、州司法局和个旧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完善收治戒治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将疫情挡在了戒毒所大门外,严格落实“防住门”“管住人”“控住物”等防控措施,“决不让疫情流入所区”。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三个一切”“三防一安全”等工作要求,取得了疫情防控“零输入”“零感染”“零扩散”的新胜利。

  4.教育矫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教育矫治不放松,各项专题、主题活动不缺项,顺利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教学教育工作。结合“一月一课件,一月一活动”教学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以宿舍、小组、楼层为单位的教学形式,加强入所、出所教育和事务性戒毒人员的教育整顿。利用“云戒通”组织戒毒人员与家属开展视频亲情帮教互动活动501人次。出板报36期216版,组织观看扫黑除恶专题视频30集,疾病预防常识专题视频16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组织戒毒人员开展“看红色电影,学百年党史”电影赏析活动,让戒毒人员在观影中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从影视作品中接受红色教育熏陶和禁毒警示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禁毒法治宣传“五进”活动17次,参与活动2200余人。

  5.生卫保障工作取得新进步。持续提升生活卫生标准化建设,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改善了厨房、卫生设施,抓好生活卫生规定落实,净化警察食堂就餐环境。严把“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关,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突发停水停电应急预案等,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严格落实食品验收、农残检测、48小时留样等安全管理措施。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 “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增强戒毒人员厉行节约的意识。依法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戒毒人员吃热、吃熟、吃卫生、吃够标准。

  6.安全生产经济取得新突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方面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制定全年生产经济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大队,将任务细化到中队、车间,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积极应对,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压实安全目标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7.两个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果。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两相融合、两相促进,确保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两驱并驾、同步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焕发新的生机活力。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编制了《党史学习100问应知应会手册》。发挥红色资源优势,组织警察职工到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温红色历史主题活动,到建水县建南区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党史学习体验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精神动力。组织全所警察职工、辅警到红河州警察训练基地进行政治轮训,健全完善和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队伍纪律作风长效机制》等一批制度,堵塞了漏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内部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筑牢了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政治堤坝。

  8.队伍履职能力取得新提升。坚持以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突出精细化管理、教育改造、心理矫治、信息化实战应用等专业技能培训,优化“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岗位练兵模式,切实提高警察实战能力和队伍应急处突能力。

  9.新所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严格落实《云南省戒毒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严把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效益关,正确处理疫情防控与全力做好新所改扩建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全力确保场所改扩建项目顺利推进。加强统筹协调、信息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协同建设单位认真对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表明确的任务和时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导”工作机制,形成一体化、立体化联动作战体系,确保项目推进顺利推进、高效落实,当前主体工程已全面进入装修阶段,完成主体工程进度约5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纪委、政治处和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管理科、卫生科(卫生所)、习艺劳动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科牌子)、警戒保卫科、调查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科牌子)、监察审计室、后勤保障科、第一至第六个强戒管理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9人),事业编制 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021年人员变动情况为:行政人员调入2人,退休3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5,437.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6.37万元,占总收入的90.7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93万元,占总收入的9.21%。比上年增加1,938.77万元,增长55.4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比2020年增加;二是改扩建项目资金按照存量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州财政局根据我所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改扩建项目经费,2021年改扩建项目财政拨款比2020年增加;三是所属企业补助改扩建项目部分经费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09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76.18万元 ,占总支出的 66.29%;项目支出1,716.86万元,占总支出的 33.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万元 ,占总支出的 0.00%。2021年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846.36万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是:2020改扩建项目属主体项目实施年度,投入资金较大,2021年属室内及室外项目实施年度,目前室外项目正在开展组织招投标工作,投入资金较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6.18万元,比上年3,496.28万元减少120.10万元,下降3.44 %(人员经费支出2,966.07万元,较上年3,064.09万元减少98.02万元,下降3.2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0.11万元,较上年432.19万元减少22.08万元,下降5.1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补发了2016年、2017年加班工资和执勤津贴提高标准部分,二是强制戒毒人员2021年比2020年有所减少,对强制戒毒人员的补助支出减少。

  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96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6.86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1,716.86万元,较上年2,443.11万元减少726.25万元,下降29.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改扩建项目属主体项目实施年度,投入资金较大,2021年属室内及室外项目实施年度,目前室外项目正在开展组织招投标工作,投入资金较小,因此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1年红河州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司法专项经费(警察服装经费)23.00万元及上年结转自有资金(改扩建项目边坡治理和绿化工程)107.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所干警按时着装和换发使用到期的服装财政项目支付资金23.00万元;自有资金项目(改扩建项目边坡治理和绿化工程建设)107.13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和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部门执收成本返还(其他收入)补助等1,536.73万元财政支出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8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88% 。比上年5,936.57万元减少951.59万元,下降16.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改扩建项目属主体项目实施年度,投入资金较大,2021年属室内及室外项目实施年度,目前室外项目正在开展组织招投标工作,投入资金较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5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9%。 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场所建设项目经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医疗、教育矫治等费用。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退休党支部书记及支委工作补贴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2万元,支出决算为35.38万元,完成预算的20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26万元,完成预算的 2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 12.57%。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制2021年年初预算时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节约机关运行成本,且我单位保有的7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均基本能正常运行,满足执法执勤公务需求,所以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但在2021年度实际使用过程中,车牌照号为云GD092警的执法执勤车辆,因车龄较长已达19年,且行驶里程较多,开始出现各种问题,车况越来越差,维修频率增加,维护费用增多,鉴于以上实际情况,经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更新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我单位按照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管理的相关规定,报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处置,在车辆编制控制数内更新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根据报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配置的《云南省公务用车(执法执勤)配备通知》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导致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较预算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 26.08万元,增长28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25.95万元,增长27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7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均较长,有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近20年,阻碍我单位的执法执勤工作。为正常履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保障执法执勤工作开展,经我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红河州财政局批准,更新我单位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我所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将使用年限已达19年的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报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处置,在车辆编制控制数内更新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根据报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配置的《云南省公务用车(执法执勤)配备通知》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上一年度未予购置,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6万元,占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5.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5.34万元,购置车辆1辆。 我所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将使用年限已达19年的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报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处置,在车辆编制控制数内更新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根据报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配置的《云南省公务用车(执法执勤)配备通知》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上一年度未予购置,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9.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回访强制戒毒人员、省戒毒局安排执法交叉督察等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为顺利推进我所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云南省强制隔离戒毒局及上级相关领导对该项目进行监督和上级部门对我所检查、指导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在进行公务接待时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费实施细则》进行公务接待,未发生无公函、菜单、发票、超陪同人数接待等。共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人数14人。人均接待费89.79元。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18万元,与上年431.84万元减少22.66万元,下降5.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等政策,有效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因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资产总额8,687.27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 822.77万元,固定资产920.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921.60万元,无形资产 22.7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6,877.1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0.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73万元,增长10.9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戒矫治。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4001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202207141048194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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