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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26-1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一县一业”创建。力争2个以上县市跻身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行列,蒙自、建水、开远进入全省10个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建设支持范围,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现“十亿元镇”“亿元村”的零突破,做多、做精、做强“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力争重点产业现价综合产值增速达15%以上,“绿色食品牌”基地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大力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制繁能力,加快推进梯田红米、蔬菜、花卉、中药材的等产业种子资源创新及繁育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

  3、推动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围绕提高重点产业设施化面积,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以上。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产地认定面积与产品认证数量增长15%以上。实施乡村振兴数字平台建设,推进开远数字乡村试点、石榴单品大数据应用试点,打造开远花卉、蒙自水果、泸西规模养殖数字农业示范。

  4、着力推动绿色食品加工。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生产经营,坚持园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方向,加快弥勒绿色品加工园区,肉制品精深加工和果蔬、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推进蒙自、开远、泸西、建水、石屏、河口、元阳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深化与山东天同食品公司等企业合作,力促佳沃集团蓝莓分选加工和冷链物流、金锣集团生猪屠宰加工、温氏集团家禽屠宰加工、云天化集团全球农产品供应链加工等项目年内建成投产,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工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比例和水平。

  5、实施脱贫出列村提升行动。积极争取脱贫出列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争取金融、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动力。

  6、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对照省委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结合红河实际,在全州实施“十百千”工程,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10个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100个乡村风貌特色化、产业发展专业化、生活品质现代化的精品示范村,1000个生活富裕、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建设。

  7、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践行“田园风光是乡村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是乡村最好的绿化”理念,突出“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持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抓实乡村规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8、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村改革事项,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动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

  2、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3、红河州农垦局

  4、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5、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7、红河州植检植保站

  8、红河州水产工作站

  9、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

  10、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

  11、红河州种子管理站

  12、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13、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14、红河州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5、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教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共16个科室。红河州农垦局内设办公室、规划统计科、体制改革科、产业发展科4个科室。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内设办公室、良种繁育科、水果科、蔬菜科、茶叶科、生物产业科、培训科7个科室。红河州植保站内设办公室、测报科、植物检疫科、防治药械科4个科室。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内设办公室、品种改良科、饲草饲料科、养殖技术科4个科室。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设办公室、执法稽查科、检疫科、兽药监督科、信息统计科5个科室。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办公室、疫病检测科、兽药饲料检测科、防控应急科、兽医公共卫生科5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2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 2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2,569,176.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01,921.84元,占总收入的95.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125,204.1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7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2,050.00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3,847,52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18,472.45元、事业收入减少1,037,688.18元、其他收入增加108,634.70元,主要是因为宏观方面疫情期间整体经济下滑,财政压力较大,各项经费压缩,项目实施受限等;微观方面主要是单位人员变动,薪资结构调整,大力提倡厉行节约等。对比情况见下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5,053,449.26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9,290.24元,占总支出的63.69%;项目支出30,884,159.02元,占总支出的36.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8,785,093.17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77,193.07元、项目支出减少7,407,900.10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薪资结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94,826.31元;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受限,公用经费压缩,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634,428.56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412,199.40元;离退休人员变动、离退休费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308,638.90元;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营商环境,助力涉农中小微企业稳健发展,对企业费用补贴支出较上年增加65,000.00元。对比情况见下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69,290.24元。与上年对比,机构运转经费减少1,377,193.07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减少1,148,106.81元、物价水平及宏观经费环境和机构运行成本政策变动使得机构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29,086.2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464,87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4,419.89元,占基本支出的8.68%。具体变动情况见下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84,159.0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经费支出减少7,407,900.10元,主要是因为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受限,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16,312.68 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401,229.02元;死亡人员变动,抚恤费支出增加344,641.60元;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营商环境,助力涉农中小微企业稳健发展,对企业费用补贴支出较上年增加65,000.00元。对比情况见下表: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战略规划与实施项目支出15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1,005,796.35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及监管工作。

  3、科学技术研发项目支出514,350.2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及“三区”人才种养技术推广培训支边工作。

  4、抚恤项目支出860,588.60元,主要用于开展死亡职工抚恤慰问工作。

  5、城乡统筹转户项目支出32,43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人口专户工作。

  6、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出26,787,672.27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与农资检验检疫监测及市场监管、农产品信息及农情信息统计监测发布、农业生产救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畜牧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产品品种选育改良实验示范、高素质农民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作。

  7、其他扶贫项目支出1,528,318.6元,主要用于开展上海对口帮扶云南产销对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21,14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43%。与上年对比,减少8,081,852.47 元,主要是因为财政补助人员工资额度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262.93元;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受限,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44,312.1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412,199.40元;离退休人员变动,经费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08,603.90 元;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营商环境,助力涉农中小微企业稳健发展,对企业费用补贴支出较上年增加65,000.00元。对比情况见下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3,81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乡村振兴队员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16,95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及“三区”人才种养技术推广培训支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3,59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63,07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4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7,011,23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0%。主要用于全局系统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与农资检验检疫监测及市场监管、农产品信息及农情信息统计监测发布、农业生产救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畜牧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产品品种选育改良实验示范、高素质农民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0,0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2,0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6,458.73元,完成预算的2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3,080.92元,完成预算的3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377.81元,完成预算的13.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及接待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09,548.46元,下降3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9,043.34元,下降38.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05.12元,下降18.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强化对“三公经费”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080.92元,占83.22%;公务接待费支出93,377.81元,占16.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080.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3,080.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农业产业扶贫、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招商引资等多项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377.8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377.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省内外客户,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州指导检查工作、外地州到我州考察学习及基层单位公务活动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6,182.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824.08元,主要因为疫情期间整体经济下滑,财政压力较大,公用经费压缩,大力提倡节约用钱。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需开支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三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5,124,525.70元,其中,流动资产16,289,728.45元,固定资产45,706,03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80,60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48,166.0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98,491.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86,388.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641,78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78.26平方米,账面原值2,225,394.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61,824.7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88,3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2,9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农业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垦运行(项),反应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中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管、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717064343203(整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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