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20-544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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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0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对州管高等级公路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协调、指导全州高等级公路的通行费征收行为;负责审核鸡石、通建、鸡蒙等高等级公路的养护、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督促BOT项目做好公路养护、大中修工作,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高等级公路经营单位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公路的完好畅通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部门职责,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州管高等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监管
对州管高等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各类通行费报表收集汇总;继续加大对州管收费公路ETC改造的监督力度,确保各收费公路收费站畅通,车辆快速通行。
2、组织开展收费公路运营养护安全检查
开展每季度高速公路运营及养护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4次,共16人/次参与检查。下发整改通知11份/31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春节”暨两会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共8人/次参与检查。
3、疫情防控
根据州交通运输局安排,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人员到锁蒙高速公路朋普收费站、蒙自北收费站,蒙河高速公路蛮耗收费站、河口收费站进行蹲守,及时协调解决出现问题,协助收费站工作人员疏导车辆,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4、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协助局管养科对8条省管高速公路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上报。
5、积极开展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为配合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州高管局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蒙自市创文相关活动。并与蒙自市光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在包保区域内积极开展创文自愿服务活动。按照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要求,截至11月底,全体在职党员服务时长均达到6个小时以上。
6、扫黑除恶
2021年,按照《红河州交通运输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2021年全州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点》《2021年推进红河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州高管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的有关要求,结合州管高等级运营公路管理实际,聚焦深挖整治、长效长治两条主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摸排、行业清源、专项检查等任务。
针对省管高等级公路运营领域,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600份,发放扫黑除恶知识明白卡800份,现场进行问卷调查100份,布置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85条。现省管收费公路运营领域收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恶意偷逃车辆通信费行为明显下降。
7、党支部建设
2021年,高管局党支部在认真传达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同时,坚持把党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截至11月底,高管局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6次(其中:州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到高管局上党史学习教育党课1次、上廉政党课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党史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组织观看爱国主义影片3次。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州高管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2021年共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主要负责人亲自布置落实,签订目标责任书5份,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并按要求分别向局党组专题上报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报告。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环节和岗位,找出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及时签订《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持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整治“庸懒散拖慢”等不良风气,自觉锤炼“勇于担当、从严从实、学习创新、调查研究、善作善成、专业规范、清正廉洁”的“七种作风”,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相关规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为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程养护科、财务收费科、稽查科、营运管理科5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889,315.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9,315.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4,957,065.99元减少67,750.98元,减少1.37%,主要原因是本年有2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894,561.56元。其中:基本支出4,795,817.56元,占总支出的97.98%;项目支出98,744.00元,占总支出的2.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5,414,789.93元减少520,228.37元,减少9.6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2人退休,年终奖励性绩效也没有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95,817.56元。与上年5,177,027.97对比,减少381,210.41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2人退休,年终奖励性绩效也没有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58,229.5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7,558.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44.00元。其中,州本级财政安排州管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评估项目经费70,000.00元,用于开展对州管高等级公路的监督检查、养护及运营管理等工作,具体开支办公费6731.39元,电费4830.95元,物业管理费27599.66元,差旅费28444.00元等;州本级财政安排死亡抚恤金28,744.00元,用于黄浩同志抚恤丧葬补助,具体开支抚恤金28744.00元。
项目支出与上年237,761.96对比,减少139,017.96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经费预算批复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4,561.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414,789.93对比减少520,228.37元,降低9.6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2人退休,年终奖励性绩效也没有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44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记实职业年金和死亡抚恤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0,71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664,97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8%。主要用于工资薪金、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8,4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237.82元,完成预算的3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237.82元,完成预算的4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659.69元,下降2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59.69元下降2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37.82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37.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237.8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支出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48676.26元,其中,流动资产208.26元,固定资产原值640,668.00元,累计折旧445,513.21元,净值195,154.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7,800.00元,累计摊销5,725.00元,净值2,07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注:此处的资产占用数根据附表所得,与年终决算报表中总资产197,438.05元相差451,238.21元,原因为附表中资产数为原值,而决算报表中资产数为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653,714.55减少5,038.29元(减少原因为财政收回年度结余资金,本年没有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概况。
(1).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年初预算交通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40号),2021年州本级财政安排州管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评估项目经费70,000.00元。用于开展对州管高等级公路的监督检查、养护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2).根据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州本级财政安排死亡抚恤金28,744.00元,用于黄浩同志抚恤丧葬补助。
2、项目绩效目标。
(1)加强对高等级公路运营监管,通行费的收取年重点检查不少于2次,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做好公路病害排查,年重点检查不少于5次,强化日常养护质量的监管;严格执行公路养护计划、养护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及时完成上级安排工作。
(2)黄浩同志一次性丧葬补贴1,500.00元;黄浩同志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工资(岗位工资1,057.00元+薪级工资305.20元=1,362.20元),1,362.20元×20个月=27,244.00元;合计:28,744.00元。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开展高等级公路的病害巡查,确保公路良好运行和安全畅通,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州管高等公路的监督检查、公路病害排查、公路养护及运营监管方面的工作,即用于开展上述工作的业务宣传、相关人员培训费、差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单位自评分:98分,自评结果:优。
(2)抚恤资金专项用于支付黄浩同志丧葬抚恤,实际支出黄浩同志一次性丧葬补贴1,50.00元;黄浩同志一次性抚恤金27,244.00元;合计:28,744.00元,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单位自评分:98分,自评结果: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单位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评。通过自评,2021年预算管理规范,单位职责履行良好,在州委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党组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年初拟定的绩效目标,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开展每季度高速公路运营及养护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暨两会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和“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参与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加强党支部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分为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用于我局退休人员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等。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指用于我局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