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17-967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6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木材检查总站负责全州林地、林木的监督;负责全州林地、林木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全州木材检查站的业务指导、监督;负责全州木材运输证的相关技术工作;负责全州木材经营加工、木材及其产品运输进行监督检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维护全州森林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全州范围内的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红河州木材检查总站主要围绕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红河州境内征占用林地项目稽查督查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全州公益林监测、有关林地上访件调查、挂钩扶贫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围绕红河州境内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调查处理、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挂钩扶贫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2个。 分别是:
1. 红河州木材检查总站,内设办公室、稽查室、木检室;
2.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办公室、执法支队。
根据《关于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资账户并入红河州木材检查总站的通知》(红林人事便函[2020]05号)文件,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0年10月起工资财务并入红河州木材检查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含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中:林业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6人、八级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 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3,203,934.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3,784.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9.82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32,25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2,104.02元,其他收入增加149.8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执法支队5人工资财务本年全年在本单位,上年是从10月开始合并,本年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收入增加;二是本单位5月调入2人,9月调出1人,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收入增加;三是本年8月、9月分别有3人岗位变动,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收入增加;四是本年工伤保险费率由0.3%提升到1.2%,单位本年工伤保险收入增加;五是从2021年起,医疗保险由各单位自行缴纳,不再由财政直接划拨,本年单位医疗保险收入增加;六是本年30%奖励绩效收回到下年度发放,而上年有本项收入,本年该项收支减少;七是本年起结转结余资金年末财政收回后不再返还,收入减少;八是本年上缴罚没收入增加,是上年的4.4倍,单位本年执法办案经费收入增加;九是本年向税局申请返回个税手续费149.82元,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3,590,288.57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138.28元,占总支出的69.97%;项目支出1,078,150.29元,占总支出的30.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241,068.5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执法支队5人工资财务本年全年在本单位,上年是从10月开始合并,本年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本单位5月调入2人,9月调出1人,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本年8月、9月分别有3人岗位变动,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四是本年工伤保险费率由0.3%提升到1.2%,单位本年工伤保险支出增加;五是从2021年起,医疗保险由各单位自行缴纳,不再由财政直接划拨,本年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六是本年30%奖励绩效收回到下年度发放,而上年有本项支出,本年该项支出减少;七是本年执法支队购买了一批办公、执法所需设备及1辆防火车辆,本年支出增加;八是林政案件办理比上年增加3倍多,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2,138.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5,379.65元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执法支队5人工资财务本年全年在本单位,上年是从10月开始合并,本年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本单位5月调入2人,9月调出1人,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本年8月、9月分别有3人岗位变动,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四是本年工伤保险费率由0.3%提升到1.2%,单位本年工伤保险支出增加;五是从2021年起,医疗保险由各单位自行缴纳,不再由财政直接划拨,本年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3,580.36元,占基本支出的9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557.92元,占基本支出的1.53%, 人均支出2268.1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8,150.29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635,688.94元,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执法支队购买了一批办公、执法所需设备及1辆防火车辆,本年支出增加;二是林政案件办理比上年增加3倍多,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天保工程管护经费支出1,799.18元(上年结转结余),用于公益林监测差旅费支出。
2130213-林政执法与监督经费支出1,078,150.29元,用于红河州境内林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支出以及购买开展相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形软件和车辆支出。
2021年,红河州木材检查总站主要对州内弥玉高速(涉及弥勒)、绿勐高速(涉及绿春)、219国道(涉及绿春)、河口莲花滩乡境内三个采石场(河口三山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一号大理石采矿场、红河州永业石材有限公司的罗锅冲四号大理石矿、河口千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天然石英砂)、蒙自市观音洞石灰岩矿(云南齐俊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项目进行督查;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对我州林地使用面积在2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屏边:2个、建水:19个、金平:1个、绿春:3个、元阳:2个、泸西:1个、弥勒:5个)使用林地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督查核查中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木检站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7件,已办结27件。收回林地面积13.1211公顷,收缴罚款186.394万元。宣传林草政策达290余人次,批评教育达80余人次。在我站(队)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中,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均能做到主体、内容、程序合法,自由裁量权适用恰当,无一件案件要求听证、复议及上诉。于2021年9月—10月期间对蒙自市、弥勒市、泸西县、屏边县、大围山管护局、芷村林场四县市林草局一林场一管护局开展了林草行政执法调研工作,调研采取实地查看、交流座谈、查阅卷宗、结合案例分析等方式,听取了各执法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了执法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等情况,收集了各执法单位目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了制约案件办理数量突破和质量提升的因素,对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2021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全年违法图斑核查80余个,其中,立案查处41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1起,教育提醒100余人次,处罚收缴193.9198万元,收回林地16.32公顷;参与自然保护区、州属林场及各县市核查违法图斑250余个。其中,涉及大围山国家级保护区河口分局6个、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4个、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3个、建水30个、元阳100个、个旧28个、开远2个、弥勒5个、泸西20个、屏边24个、金平6个、红河1个、绿春1个、河口8个、石屏9个;协助各县市、自然保护区、州属林场调查森林火灾案件40余起;核查国家局转云南省转红河州举报件3件,省级转州举报2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回复当事人。根据我州林草用地涉及面大、点多、用地分散等情况。一年来,共核查3个PPP项目,核查采石采沙矿山20余个,有效实利用现有“卫片地图APP开展先期介入初查及实地核查相结合”工作思路。通过州市联动进行动态巡查,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林业行政违法得到有效控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利用执法活动走进社区、村寨以发放宣传册粘贴宣传画解答疑问人等形式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一年来宣传教育人群逐步扩大,全年接受宣传人数达到1000人次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0,138.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40,918.7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执法支队5人工资财务本年全年在本单位,上年是从10月开始合并,本年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本单位5月调入2人,9月调出1人,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本年8月、9月分别有3人岗位变动,本年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四是本年工伤保险费率由0.3%提升到1.2%,单位本年工伤保险支出增加;五是从2021年起,医疗保险由各单位自行缴纳,不再由财政直接划拨,本年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六是本年30%奖励绩效收回到下年度发放,而上年有本项支出,本年该项支出减少;七是本年执法支队购买了一批办公、执法所需设备及1辆防火车辆,本年支出增加;八是林政案件办理比上年增加3倍多,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01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养老保险支出:227,461.76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5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13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034.0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782.52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5,3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9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用于公益林监测差旅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15,69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0%。主要用于本部门工资福利支出2,473,300.36元,其中:基本工资639,962元、津贴补贴336,884元、奖金607,197元(含综合考核绩效奖励和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励)、绩效工资277,8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353.06元(含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73,952.03元,其中:办公费30,578.67元、手续费3.75元、邮电费1,241.4元、差旅费230,758.82元、劳务费1,160元、工会经费130,350.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133.2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72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元(独子费);资本性支出540,39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77,399元、专用设备购置38,00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0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25,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4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53,48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000元,支出决算为148,133.29元,完成预算的11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133.29元,完成预算的12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每年“三公”经费预算要比上年降低3%,但是由于我们现在是2个单位的财务合并,“三公”经费预算又不能增加,而且车辆比上年增加2辆,出差增加等原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4,630.76元,增长77.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778.76元,增长7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8.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个单位的财务合并;二是车辆比上年增加2辆;三是出差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33.2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133.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133.2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林政稽查、公益林监测、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减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资产总额1,359,050.57元 ,其中,流动资产 174.84元 ,固定资产原值1,230,875.73元、净值 750,092.76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在建工程 0 元 ,无形资产原值128,000元、净值108,361.19 元 ,其他资产 0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290.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原值667,805.73元、净值628,912.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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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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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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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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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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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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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59050.57 |
174.84 |
1230875.73 |
|
78415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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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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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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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6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202207130540549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