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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15-31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5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规定,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落实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协调配合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县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县际和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完成。截至12月31日,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89个,其中,整改完成67个,22个正有序推进中。95件举报件,已整改完成90件,5件正在整改中。建水县云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库治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被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确定为“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问题和“云南省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10个重点问题”之一,2021年11月23日已通过州级验收。 

  2.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重点污染企业,形成《大气环境风险隐患企业清单》,4家企业纳入排查整治范畴,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启动实施总投资3441.5万元的跃进—青云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甸尾乡集镇片区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完工后将解决临安镇谷家山村等1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问题;聚焦“一废一品一库”高风险领域,对全县3家危险经营企业、61家尾矿库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一废一品一库”企业问题清单,制定保留和关闭尾矿库“两个清单”,71座尾矿库中已关闭27座。 

  3.环境执法监管全面发力。在省级联合执法检查中,立行政案件7件,罚款金额141万元。反馈建水县涉嫌环境违法案件27件已全部办结,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7份,立案查处17件,处罚款189万元;反馈89家(次)企事业单位存在生态环境问题303个,已整改264个,问题整改率87.13%;反馈检查发现的5个主要问题已整改4个,1个正在整改中。2021年,接待各类群众环境污染来电来访共228件,每件都按信访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 

  4.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准入、环评审批、减排驱动等方面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建立项目部门联动会审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踏勘现场和并联审批制度,严把环评审批关。2021年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5个,登记备案56个。按照“摸、排、分、清”四个步骤,摸清全县固定污染源污染物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发放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告知书共计700余份,指导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网上登记721家,核发排污许可证87家。 

  5.营造良好环境氛围。认真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宣传活动。组织11家部门在文安府广场共同举办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900余份。积极配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召开,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完成省州安排的COP15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31人。其中:行政编制 8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2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1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人),事业人员 22.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0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4,295,08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1,828.31元,占总收入的11.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103,258.31元,占总收入的88.6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22,793,872.69元,增幅为72.36%,主要原因分析是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4,704,592.70元。其中:基本支出 5,805,087.79元 ,占总支出的 10.61%; 项目支出 48,899,504.91元 ,占总支出的 89.3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22,275,971.09万元,增幅68.69%,主要原因分析是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5,087.79元。比上年减少86,900.57元,减少1.47% 主要原因分析是公用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314,790.14元,占基本支出的9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0,297.65元,占基本支出的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899,504.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62,871.66元,增加84.2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96,246.6元。  

  (1)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37,497.52元。 

  项目名称:红财预指〔2020〕225号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119,324元;红财预指〔2021〕149号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418,173.52元。主要用于建水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临聘人员劳务报酬、生态环境执法委托监测服务费、办公设备购置、执法人员差旅费支出。 

  (2)2110301款(大气)支出100,000元。 

  项目名称: 红财资环发〔2021〕24号建水县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建水县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3)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58,749.08元。 

  项目名称:红财资环发〔2020〕30号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9,042.08元;红财资环发〔2021〕26号建水县环境监测经费149,707元。主要用于监测站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专用材料购置和设备仪器维修费。 

  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8,103,258.31元。 

  (1)2110302款(水体)支出27,100,000元。 

  项目名称:红财资环发〔2021〕2号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24,700,0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南盘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查及水污染控制项目900,0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跃进-青云水库水污染防治工程1,500,000元。主要用于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周边村落环境,有效改善跃进-青云水库水环境质量。 

  (2)2110307款(土壤)年初预算数0元,决算支出14,119,062.31元 

  项目名称:红财资环发〔2021〕3号建水县永生公司片区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项目4,830,000元;建财预〔2021〕76号建水合兴矿冶工业固废处置经费1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3号老狗街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冶炼废渣风险管控项目9,189,062.31元。主要用于永生公司、老狗街片区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对管控点进行顶部防渗层构建、废渣围挡、环场截洪沟、平台排水沟、渗滤液导排盲沟、渗滤液收集池、覆土绿化、运行维护与监测评估等支出。 

  (3)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434,196元。 

  项目名称:建财发〔2021〕11号曲江石岗坡固废修复整治项目1,119,700元;建财发〔2021〕11号建水县历史遗留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与修复整治项目3,314,496元。主要用于曲江石岗坡遗留的400吨危险物(湿重)和原料堆场场地内残留300吨(估算)进行安全处置;清理区风险管控,原料堆场防渗处理。及建水县18座尾矿库中历史遗留和环境风险大的6座尾矿库进行污染治理,有效地解决6座尾矿库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将尾矿库的环境风险事件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同时治理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 

  (4)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450,000元。 

  项目名称:建财预〔2021〕220号临安镇金鸡寨等村落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费用200,000元;建财预〔2021〕77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91,000元; 建财预〔2021〕45号建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县推进项目2,159,000元。主要用于跃进水库、青云水库、天华山水库、塔冲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泸江河(团山桥断面-燕子洞断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置清运,大幅削减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改善泸江河水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01,334.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2.07% 。与上年对比减少5,891,646.8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31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74.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1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521.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0,36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8,846.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594.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1,656.8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6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3,603,25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2%。主要用于2110101款(行政运行)2,251,917.86元,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37,497.52元,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451,833.88元,2110301款(大气)100,000元,2110302款(水体)27,100,000元,2110307款(土壤)14,119,062.31元,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434,196元,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2,450,000元,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158,749.08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7,6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97,65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50,000 元,支出决算为 89,173.11元,完成预算的 35.6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431.11元,完成预算的 58.4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742.00元,完成预算的 20.4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金额不够精准,未考虑疫情影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24,237.94元, 下降 2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4,353.94元, 下降 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84.00元, 下降 39.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政府下发的厉行节约相关文件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餐标、陪同人员,公务用车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出车次数,严控涉及“三公”经费的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31.11元,占65.53%;公务接待费支出30,742.00元,占34.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8,431.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58,431.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用于本年度落实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监测、执法日常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 支出 30,7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30,7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环保督察、州县人大、政协调研生态环境工作、农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检查等各项具体公务接待事项和接待乡镇、村委会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297.65元,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326.36元,减少296,028.71元,减幅37.6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州财政拨款工作经费(财政应返回额度)减少412,380.5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536.97元、水费1,851.00元、电费8,649.00元、邮电费25,093.92元、差旅费81,641.50元、维修(护)费22,380.00元、培训费9,726.00元、公务接待费30,742.00元、专用材料费11,692.00元、工会经费98,853.88元、福利费47,733.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31.1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0.00元、办公(专用)设备购置费74,085.02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资产总额 4,777,060.30 元 ,其中,流动资产678,827.11 元 , 固定资产7,027,161.57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 0 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7,99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70,1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3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3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和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业务活动费用:指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净资产:净资产是指单位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

  结转资金: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仍需按原用俄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501111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2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属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决算表2022071409465807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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