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55-207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300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是红河州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云南省公安厅在职民警的初任训练、专业训练、晋升训练和红河州公安局下达的培训和训练任务的正处级行政单位。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年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和州公安局领导下,主要开展各类各专业警种培训及政治轮训、入警训练、警衔晋升等培训。工作紧紧围绕“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基地保障”。三项分工计划安排实施。按照省厅和州公安局要求完成政治训练、入警训练、警衔晋升训练等各种训练班教学任务,统筹做好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参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强化公安纪律作风养成。组织教官团队研发《手枪应用射击手册》。对训练基地硬件功能场馆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教学训练工作正常开展。对训练基地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性事故,对参训学员膳食、住宿安排保障工作,确保满意率达8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训练管理处、四个训练大队,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2.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已移交社会保障中心管理)。
3.实有车辆编制,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04,347.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0,849.10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98.35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8,932,54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20,599.21元对比,减少了1,883,382.61元,减少的原因为:非税收入减少,2021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15,306,856.55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3,159.20元,占总支出的77.83%;项目支出3,393,697.35元,占总支出的22.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020年度支出合计15,830,8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3,036.10元,项目支出4,507,783.50元)相比减少523,963.05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经费的减少,导致总体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13,159.20元。与2020年度基本支出11,323,036.10元相比,增加590,123.10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医疗费的增加,2020年度无以上三项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56,820.90元,占基本支出的9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6,338.30元,占基本支出的8.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3,697.35元。 与2020年4,507,783.50元对比减少1,114,086.15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无非税收入,2021年度项目支出为2020年度非税返还款结余 。项目经费具体开支主要用于,开办培训班所发生是各项办公费、水电费、购买训练装备、训练器材费、警务技能基地物管费、绿化费、网络费、维修维护费等各项运转保障经费支出。我单位2016年由建水搬迁至蒙自市北京路延长线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反恐基地)进行办公教学。自搬迁至蒙自起我支队便一直承担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的运转保障和日常维护工作,需承担除本单位以外红河州公安局其他7个支队在反恐基地办公的各项水电费、网络费、维修维护费开支。我支队每年还承担约4000人次的各项教育训练及培训工作。因以上支出未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经费保障,所需费用均从项目经费-非税返还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3,159.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14%。与2020年13,100,199.29元对比减少987,040.00元,主要原因: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11,64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5%。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9,72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离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4,14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7,6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213.03元,完成预算的4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213.03元,完成预算的9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行政成本控制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控制。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853.97元,增长4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853.97元,增长4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随使用年限和相应工作安排使用频率的增加,车辆磨损增加,故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213.0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213.0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213.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不予公开。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338.30元,与2020年1,461,344.31元比减少405,006.0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的减少。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等较2020年支出均有减少。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除负担本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外,还承担红河州公安局在红河州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上班5个部门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用、维修维护等费用的支出。随着年限的增长损耗增加,故为维持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也在增加,2021年度因红河州公安局承担训练基地每年400,000.00元水电费,故机关运行经费总体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资产总额8,094,182.08元,其中,流动资产5,318,631.45元,固定资产2,775,55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5,962.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89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5,9371.3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63,52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6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28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63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36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决算表未填列的情况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决算表未填列,是因为车辆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未公开的情况说明。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项目支出未公开具体项目及项目支出汇总在相关功能科目公开的情况说明。因具体项目及部分功能科目与公安业务工作相关,属涉密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