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54-326
  • 发布机构: 州皮肤病防治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6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属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指导工作;承担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州卫生健康委领导下,红河州皮防所全力做好麻风病、性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全力推进消除麻风危害规划收官之年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实。

  (一)全力推进消除麻风危害规划各项指标任务落实,抓牢重点疫村普查及技术培训工作。

  组织深入开远、弥勒、蒙自、屏边、元阳、泸西六个重点县市开展麻风病重点疫村普查工作,上报可疑线索上报1575条、实际排查1575条,共查疫村72个,普查17483人。组织县乡村三级开展麻风病防治培训会,共培训3492人(其中县级共培训197人,乡级670人,村级2625人)。组织对十三县市开展麻风督导28次,重点县11次,非重点县17次。2021年,全州发现麻风病例12例(开远3例,蒙自3例,弥勒、个旧、红河、屏边、泸西、绿春各1例),联合化疗覆盖率为1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州累计发现麻风病人4022例,累计治愈3901例,治愈存活病人1249例,现症病人53例。蒙自、开远、弥勒顺利通过《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省级复核组现场复核。

  (二)强化性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性病防治干预网络。

  全州2021年共上报5种性传播疾病共4550例,较去年同期增加73例,增长1.63%。性病疫情网络报告率100%,梅毒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100%,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96%,疑似梅毒患者咨询告知率100%,非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94.2%,性病门诊为就诊者提供HIV、梅毒检测率97.4%,隐性梅毒重复报告率1.0%(指标要求≤5%),淋病报告准确率100%,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报告准确率100%。

  (三)切实抓好龙潭田疗养院建设,做好麻风休养人员帮扶救助工作。

  2021年4月,积极争取红河爱尔眼科医院为州皮防所龙潭田疗养院麻风病休养人员开展“万名复明工程”项目救助活动,为院内多名麻风康复人员无偿检查近视眼、青光眼、白内障、眼底病等眼部疾病,符合手术治疗的14名麻风休养人员在蒙自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协调相关部门整治龙潭田疗养院道路、用电、用水等各类隐患问题,切实改善院区休养人员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连续三年争取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集善扶贫健康行”麻风病患者帮扶救助项目,全额用于购买营养餐(猪肉、鸡蛋)发放疗养院麻风康复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二门诊。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 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已并入社保管理的退休职工,不在本报告反映人数)。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023,730.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2,313.82元,占总收入的97.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1,416.7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8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59672.31元,减幅1.17%,其中:

  1. 财政拨款收入4,882,313.82元,与去年相比,增加71329.82元,增幅1.48%,基本和上年持平。

  2. 事业预算收入141416.71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31002.13元,减幅48.09%,主要原因为2021年7月2日经红河州卫生健康委第8次会议研究,同意州皮防所将石屏门诊搬迁至蒙自市城区。2021年7月15日停止石屏门诊业务,故事业收入减少。

  收入结构比重如图所示:

  从收入结构图可以看出,本单位事业收入的占比较低,反映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发挥公益效益,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161,269.07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805.32元,占总支出的89.26%;项目支出554,463.75元,占总支出的1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3527.60元,增幅1.64%。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人员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财政对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支出比重情况如图所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6,805.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788.55元,增幅6.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人员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财政对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8236.32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8569.00元,占基本支出的8.43%。

  支出分布如图所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4,463.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260.95元,减幅25.04%,主要原因为(1)受疫情影响,开展下乡公共卫生督导检查等业务活动较去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本年度财报对本单位的项目拨款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项目,上年结转资金2.39万,年初预算数30万。全年项目执行数32.39万,主要用于保障龙潭田疗养院(麻风村)麻风畸残病人康复治疗,使其有药有医。为在院的麻风病人提供免费服药和康复护理,稳定其病情,改善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以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维护麻风村持续有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年度积极争取红河爱尔眼科医院为龙潭田疗养院麻风病休养人员开展“万名复明工程”项目救助活动,为院内多名麻风康复人员无偿检查近视眼、青光眼、白内障、眼底病等眼部疾病,符合手术治疗的14名麻风休养人员在蒙自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协调相关部门整治龙潭田疗养院道路、用电、用水等各类隐患问题,切实改善院区休养人员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连续三年争取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集善扶贫健康行”麻风病患者帮扶救助项目,用于购买营养餐(猪肉、鸡蛋)给与疗养院麻风康复人员。值班医护人员认真履职,做好治疗医护和药品及时发放。为因麻风病后遗症导致残疾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提供的护理服务、生活救助(包括疗养院区清洁、用具修理、提供伙食等服务),不断改善麻风病人生活居住和治疗环境。该项目运转良好,麻风村正常运行,麻风病人居住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病患治疗康复覆盖率100%,稳定病情和谐发展,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0%以上。

  2. “麻风病防治及疾控监测”项目,上年结转资金3.42万,本年中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3.46万。项目按照《红河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和《红河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6-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按照“达标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的策略,加快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进程。全年项目执行数16.88万,主要用于麻风病防治业务工作督导、业务培训、及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危害。开展麻风病监测,积极发现麻风病例、消除传染源。开展病例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开展疫点调查和化学预防试点。加强信息管理,开展疫情监测、症状监测和愈后监测信息处理。本年开展项目:1.对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蒙自、开远等4个县市,以及2019年患病率降至1/10万以下的元阳、泸西2个县继续开展了消麻运动,完成率100%。2.新发11例患者中发现2级畸残2例,2级畸残率18.18%。对病人每月由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随访1次,对完成治疗尚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随访。随访率100%。4.全年共培训96期3667人。培训率100%。5.对全州十三县(市)重点县进行季度督导,低流行县进行半年督导,共督导39次,重点县24次,非重点县15次,联合省级督导3次,督导6县市。各质量业务指标均已完成。

  3. “艾滋病防治—性病防治”项目,上年结转资金4.29万,中央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59万、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0.29万。项目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72号)《2020年中央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红卫发〔2020〕121号)用于开展性病诊疗、疫情漏报调查、疫情报告准确性核查和督导及质控等内容。全年项目执行数6.17万,主要用于开展性病防治工作,下乡到红河州各个县市,开展病例数据准确性核查、性病漏报调查、性病规范治疗率核查、性病防治准确性核查等业务指导、督导工作;同时管理着“全国性病防治管理系统”和“中国传染病报告系统”等系统开展质量动态控制、疫情上报管理,查看全州性病上报情况等。本年度实施项目开展了2次的性病防治工作督导、指导,完成了各业务指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9,254.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5%。与上年对比,增加180197.04元,增幅3.7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人员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财政对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87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56384.32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78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679.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14,10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5%。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779168.95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4600.00元;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61748.4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587.5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7,2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57,273.4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156.06元,完成预算的3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156.06元,完成预算的3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开展公卫督导业务出差有所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415.62元,下降2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80.62元,下降2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5.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受疫情影响,开展公卫督导业务出差有所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2)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56.06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56.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156.0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指导工作;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本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资产总额9423448.94元(净值3246643.29元),其中,流动资产356238.59元,固定资产9058409.35元(账面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801.00元(账面原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账面原值)减少492213.61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减少40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501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92.35平方米,账面原值13320.2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136.75元(已缴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外的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6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表20220715101528873.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