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51-8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2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管理全州森林资源成果数据;建立州级森林资源案;组织编写全州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森林资源调查、经营方案编制的质量检查及成果评审;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组织林业和草原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营造林规划设计调查;林业和草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工作及实施方案编制;林业和草原专项核查;地方林业和草原标准制度。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2021年度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六项工作。2021年森林督查:国家级下达全州疑似图斑数为4998个,面积3899.0990公顷,新增1个补充图斑,共涉及疑似图斑4999个。各县市疑似图斑已核查4999个,核查完成图斑比例100%。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全州4999个疑似图斑中,判定违法违规图斑1166个,违法图斑面积475.9336公顷;依法查处图斑285个,依法查处面积99.4743公顷;收回林地图斑208个,收回林地面积70.7896公顷;恢复林地图斑162个,恢复林地面积62.3161公顷;依法立案317起,其中行政案件301起,刑事案件16起。
2.完成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修改审核工作。
3.完成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核查、红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4.完成公益林优化初步成果完善确认州级汇总、云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州级抽查工作。
5.完成红河州草原监测及州级汇总工作。
6.参加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涉林草各项专题研究成果审查。
7.完成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外业调查和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正科级)为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工办、调查规划室、监测室。所属单位0个。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1 个。 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 人),事业人员 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 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3,587,831.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7,831.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3,078,653.41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9,178.55元,增长16.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单位退休1人,调入人员2人,工资增加及人员岗位、薪级工资变动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3,588,947.90元。其中: 基本支出 3,094,300.30元 ,占总支出的 86.22%; 项目支出 494,647.60元 ,占总支出的 13.78%;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3,461,131.19元对比,增加127,816.71元,增长3.6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单位退休1人,调入人员2人,工资增加及人员岗位、薪级工资变动,支付在职职工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励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4,300.30元。 与上年2,907,441.80元对比,增加186,858.50元,增长6.4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单位退休1人,调入人员2人,工资增加及人员岗位、薪级工资变动,支付在职职工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励金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871,925.30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462.00元,占基本支出的5.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13.00元,占基本支出的1.65% 。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8,900.00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人均小计3,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4,647.60元。 与上年553,689.39对比,减少59,041.79元,下降10.66% ,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开支,降低相关费用支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以下方面工作所产生的相关支出(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费,水电费、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资本性支出等)。 具体项目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284268.00元,占项目支出57.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379.60元,占项目支出12.21%;资本性支出150000.00元,占项目支出30.32%。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1、完成2021年度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六项工作。2021年森林督查疑似图斑4999个,面积3899.0990公顷。2.完成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修改审核工作。3.完成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核查、红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4.完成公益林优化初步成果完善确认州级汇总、云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州级抽查工作。5.完成红河州草原监测及州级汇总工作。6.参加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涉林草各项专题研究成果审查。7.完成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外业调查和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88,947.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与上年3,461,131.19对比 ,增加127,816.71元,增长3.6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单位退休1人,调入人员2人,工资增加及人员岗位、薪级工资变动,支付在职职工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奖励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24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 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离休干部离休费和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40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购置单位办公用电脑设备及外业调查用软件设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467,25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5%。 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0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 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38,993.19元,完成预算的 16.9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993.19元,完成预算的 19.5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费用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87104.12元减少48,110.93元,下降 5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312.93元,下降 5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98.00元,下降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费用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93.1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38,993.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38,993.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1、2021年度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六项工作。2.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修改审核工作。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核查、红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4.公益林优化初步成果完善确认州级汇总、云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州级抽查工作。5.红河州草原监测及州级汇总工作。6.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涉林草各项专题研究成果审查。7.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外业调查和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无此情况。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无此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资产总额996,828.18 元 ,其中,流动资产1,578.18 元 ,固定资产965,250.00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0元 ,无形资产 30,000.00元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1,207,513.1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210,685.00元,其中流动资产265,877.67元(系2020年度非税收入,已于2021年1月上缴国库),固定资产增加12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 30,000.00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掌上电脑、台式机)15项,账面原值93,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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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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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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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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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96828.18 |
1578.18 |
965250 |
2 |
96525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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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8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85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单位因未能于当年按时上缴非税收入265,877.67元,致使当年负债增加,2021年1月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上缴国库,2021年的非税收入年底已全额上缴国库,故负债减少。2021年购置资产150,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120,000.00元,无形资产30,000.00元 。报废固定资产93,2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应缴财政款,指单位取得或应收得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但不包括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
应缴国库款,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国库的各种款项,包括: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代收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以及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国库(不包括应缴税费)的款项等。
固定资产,指单位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净资产,指单位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反映国家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权。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