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llzglzd/2024-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03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全州州管公路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2.制定全州州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3.根据授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州州管公路路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做好路政申诉案件的复议准备工作。
4.组织全州州管公路重大路政行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负责全州州管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6.统计上报全州州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数据,及时编发路政简报、信息以及各项综合性报告。
7.对高等级公路养护施工路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全州州管公路交工、竣工验收。
8.负责支队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和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州交通运输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及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年度工作计划,围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这一路政管理工作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路政行业管理职能。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支队在州交通运输局党组的领导下,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党建工作首位,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支委会” “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第一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今年以来,通过“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支委委员、党员集体学习35次,组织党员参加局机关党委主办的专题讲座50人次,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封闭读书班15人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教材,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局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撰写学习体会,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心得,观看了红色电影《血战湘》,组织党员集体瞻仰蒙自市烈士陵园和参观省一大会址、红河军事馆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精神境界。二是按照“一岗双责” “一把手负总责” “四个亲自”的原则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杞麓湖的呐喊》《开尔行贿记》等专题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支队长为干部职工讲授专题廉政党课4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传达省州纪委监委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7次,抓紧抓实抓细“以案三促”。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16人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办法》,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7个,制定防控措施7项,组织支队全体干部职工签订《2021年度廉政承诺书》《“八小时外”自我约束诺书》,逐项明确责任人,做到主动预防、超前防范。确保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全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做好思想引领,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抓好支队班子和路政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提升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思路,构建“州统筹、县市主抓、乡镇监管、村协管”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县市有路政员、乡镇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把责任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了农村公路管理效率和水平。目前全州131个乡镇配备了路政专管员,1256个建制村配备了路政协管员,全州131个乡镇,1256个建制村,制定了乡规民约和村乡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全州列入管养的2670条农村公路已全部完成“路长制”公示牌的设置,完成率达100%。
(三)强化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并举,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最美省份,“让公路沿线成为最美丽省份的一道靓丽风景线”的工作要求,打造视觉清爽、环境优美、人文景观好的公路沿线环境,使我州公路成为生态路、文明路、亮丽线。针对在日常路政巡查工作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州州管路政部门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路域环境专项治理,积极和交警、公路沿线党委及政府等部门积极沟通、团结协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路容路貌路域环境有了全面改观。
开展公路沿线人居环境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整治”的工作方针,在全州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动巡查车1500余辆次,执法人员5900人次,共清理公路沿线裸露垃圾3812余处约4238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物14处约180平方米。
开展全州交通沿线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清理整治工作。
为改善全州交通沿线的路域环境,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交通沿线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对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进行排查整治。防止给交通沿线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留下滋生空间,各县市路政大队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对“假乱俗”户外广告,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自开展整治工作以来,共计投入148车次,人员834人次,进村入户宣传18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409余份,共排查清理各类“假乱俗”乱象广告757条。
(四)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021年全州州管路政部门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紧紧围绕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和反恐维稳,以及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贯穿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路政领域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全州州管路政部门未发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是认真开展路政巡查,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县市路政大队按照路政巡查工作要求,加大公路沿线巡查密度,提高巡查工作质量,密切关注路况,将路政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修复,确保辖区内道路的安全畅通,为广大司乘人员出行营造良好、安全的通行环境。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重点时段、路段安全监管。进一步理清安全管理职责,理顺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狠抓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做好重点路段、桥梁、高边坡、临水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风险防控和事故防范。三是强化现场监管,督促涉路施工规范化管理。严格涉路施工安全保通方案的审核与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强化公路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安全保通方案和施工作业规范施工,确保涉路施工作业规范、安全、有序。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加强运营企业安全督导。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公路沿线服务区等营运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隐患治理、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021年,全州州管路政共出动5762车次、15509人次上路开展巡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4次,向养护单位送达安全隐患告知单212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清理违法经营安全隐患点444处,审批安全保通方案70项。全年全州州管路政部门未发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以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部、省、州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今年5至10月,支队集中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和措施,组织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市路政大队开展2轮次检查、指导。全州州管路政部门共查找单位存在问题67条,个人存在的问题431条,制定单位和个人整改措施498条,上报专项工作简报6期,州、县两级路政部门按要求、步骤圆满完成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全州州管路政案件共立案341起,查处数341起,参与办理路政行政许可15件,全州路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六)加强联勤联动,推进高速公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高速公路超限治理。一是采取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司机深刻认识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自觉守法营运、安全出行。二是加强入口联动治超力度。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运营公司的联勤联动协调机制,联合值班值守、信息互通、联合治理,形成合力,加大高速公路治超执法力度,严禁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共同维护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秩序,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七)加强对全州州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日常监管。
为进一步健全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全省旅游发展,按照省厅对高速公路服务区专项整治要求,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对州管高速公路曲江等5个服务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每天对服务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督促经营管理单位长效落实“三有三无”到位,增加清扫频次,确保干净整洁,保障设施功能运行正常。加强监督,跟踪问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1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运营部门及时整改。通过专项整治,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水平、环境卫生和安全秩序得到了较大提升。
(八)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提升路政业务水平。
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抓好和促进全州州管路政管理工作,通过调研、检查等方式,多次到各县(市)路政大队开展现场业务督促、指导工作,全州州管公路路政管理水平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为提升各县市路政执法人员路政业务水平,今年共组织各县市路政执法人员参加部、省、州主管部门组织的交通运输综行政执法办案基本技能提升与疑难问题解答等业务培训学习50人次,切实提高了各县市路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共设置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路产管理科、路政稽查科、法制科、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地方公路管理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567,268.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7,268.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收入合计4,567,268.47元比2020年5,209,651.61元减少642,383.14元,减少幅度12.33%。
主要原因:2020年发放了2019年和2020年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021年未在当年发放,预算下达数减少,2021年我单位调入1人,退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619,192.24元。其中:基本支出4,539,192.24元,占总支出的98.27%;项目支出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支出合计4,619,192.24元比2020年5,625,693.09元减少1,006,500.85元减少幅度17.89%。
情况说明:2020年发放了2019年和2020年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021年未在当年发放。预算下达数减少。2021年我单位调入1人,退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9,192.24元。2020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28,039.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8%,主要原因:2020年发放了2019年和2020年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021年未在当年发放。预算下达数减少,2021年我单位调入1人,退休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73,112.24元,占基本支出的9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6,0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00.00元。2020年用于路政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653.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53%,主要原因:预算下达数减少。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坚持依法治路,强化路域整治,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2、开展路政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执法环境。3、强化治超管理,巩固超限治理成果。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5、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9,19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5,693.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9%;主要原因:2020年发放了2019年和2020年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021年未在当年发放。预算下达数减少。2021年我单位调入1人,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13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0,34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531,82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6%。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贴、路政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2,8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9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车改,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尽可能的缩减节约“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内部工作的监督检查。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7.70元,下降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70元,下降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车改,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尽可能的缩减节约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内部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资产总额4,369,375.22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4,369,375.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1,831.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1,83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3项,账面原值991,83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下达部门项目预算80,000.00元,资金已全额到账,项目资金支出80,000.00元,已完成100%。资金的有效使用,保障了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提升路政管理效能;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年初下达部门预算4,619,192.24元,资金已全额到账,年初资金结余51,896.00元,预算资金支出4,619,192.24元,已完成100%。资金的有效使用,保障了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提升路政管理效能;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当年拨入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指用于路政工作的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站点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0301111
(二)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