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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58-5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垦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4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垦区行业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农场改革、产业发展。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垦区经济平稳发展。按照“稳橡、扩果、提质、增效”思路,持续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带动农场小城镇建设。2021年垦区粮食种植面积11000亩、产量4500吨,橡胶种植面积13.7万亩、干胶产量5020吨,水果、坚果、瓜果、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0万亩、产量11万吨,肉蛋奶产量1267吨,垦区生产总值达9.5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一产增加值7.1亿元,增长22.1%,二产增加值0.3455亿元,下降5.5%,三产增加值2.03亿元,下降11.82%。弥勒东风农场葡萄园地套种瓜果蔬菜立体种植比重超过70%,亩均增收2000元以上,依托”铁公机“交通和旅游资源集成优势,正在规划和推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康养示范、通航产业、职业教育为一体的产城融合发展。河口农场水果、蔬菜、肉牛、坚果“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纳入云南农垦规划,场区3家经营主体4个产品已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蚂蝗堡农场实施省级脱贫农场蛋鸡养殖项目,已有1.2万羽养殖规模并开始产蛋。金平农场600亩菠萝蜜、310亩青柚、150亩芒果种植示范园正在进行前期开垦,950亩柚子和芒果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已通过州级现场检查。全州垦区”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完成首批项目征集、目标企业梳理和招商引资手册文字资料收集,正在对接第三方投资咨询机构调研包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2.农垦改革稳步推进。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报请以州委办、州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指导农场抓好生产经营企业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国有产权明晰化、国资监管规范化、经营机制创新化、资源资产资本化等改革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州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红河州深化农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州农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明确承担垦区行业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职能的机构,配合我局对各县市垦区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国有产权变动情况加强调度,扎实推进农垦改革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目前,垦区所在县市党委和政府正在按照省级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州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改革相关的摸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年内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完成农场公司化改制,参公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再兼(任)农场企业职务,对已确权宗地核换不动产权证,同步完成作价注资企业工作,农场管委会(管理局、农场)更名为农场社区管委会,承担农场区域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农场企业实行机构、职能、人员、资产、财务、考核分开运行。

  3.基础设施不断夯实。针对垦区农场超在2019年—2020年超期在建项目,已被省级按项目管理办法,连续两年停止项目安排和储备的实际现状,以加强项目进展调度和现场检查,发送工作提醒函和督办函,召开督办协调会等方式,督促县市垦区推进农场小城镇综合基础设施和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7个,年内完成投资0.7576亿元,改扩建小城镇道路3.9公里、建设胶园道路167.6公里,弥勒东风农场小城镇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金平农场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竣工提交审计,河口农场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准备初验,蚂蝗堡农场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完成86.2%的工程量,南溪农场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完成75.2%的工程量,坝洒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完成96%的工程量,坝洒农场小城镇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征占耕地复垦,待县级林草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复工,正在督促项目县市采取倒排工期、分批验收、逐一拨付的方式整改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

  4.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根据局主要领导调整的实际情况,圆满完成党支部委员增补选举工作,推进党建责任、教育责任地、监督责任、管理责任落实。每月按计划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召开支部委员会14次,党员大会9次,党小组会17次,党课9次,召开2020年组织生活会1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谈心谈话2次。运用“云岭先锋”APP发布会议纪要,组织了《云岭党旗分外红》、《榜样5》、《云岭先锋夜校》等专题学习,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走访慰问离退休困难党员,与党员签订不信教承诺书,组织在职党员完成社区“双报到”,开展社区“双服务”,按月落实党员积分自评互评,民主评议党员,评出优秀党员4人,合格党员32人,荣获州农业农村局2020—2021年度“两优一先”表彰2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研判,对网传《胶贱伤农,“一杯橡胶水售价不如一瓶矿泉水”》的信息,对调研发现因拖欠垦区项目建设资金存在重要时间节点上访讨薪的隐患,对农场企业化改革推进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了调查分析报告,未发生造成负面影响的舆情。

  5.党风廉政常抓不懈。利用党支部委员、党员大会会议学习传达了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观看了《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惩腐除泥 红河扬清》《杞麓湖的呐喊》《东河之问》《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了《“三观”扭曲初心不在终铸恶果——弥勒市第三中学原学长马春元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把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影响,以及和建、许洋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的本质、根源、危害看清楚,党支部书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上廉政党课1次,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同时,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学习“云岭楷模”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并组织开展家风家教活动2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廉洁齐家。正在制定完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等8项内部控制制度。

  6.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部署落实上级“规定动作”。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提前制定每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抓实专题学习、政治引领、专题培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5个“规定动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庆建党百年、育时代新人”演讲比赛荣获一等奖;代表州农业农村局参加红河州第十三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参加农业农村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的党史知识竞赛与州疫控中心、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州农经站联合组队荣获一等奖,与州农机监理所组队参加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庆祝建党百年合唱比赛荣获三等奖。二是扎实学好党史学习教育必修课。党支部为全体党员订购了四本必读书目,为离退休党员上门送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把学习党史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深学细悟百年党史,在职党员累计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共22篇,组织党小组、党员大会专题研讨发言9人次;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分享活动10人次。力求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三是在办实事中检验学习成效。坚持学史力行,把解决农场企业和职工“急难愁盼”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事项。联合蒙自市中医院在农垦小区开展义诊活动、宣传健康知识1次。整合项目资金,为蚂蝗堡农场送去了36.4吨橡胶树专用有机肥,为金平农场送去222.83吨橡胶树专用有机肥。并邀请红河热科所研究员,为农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共435人,开展了生态胶园建设和橡胶树病虫害防治培训,发放宣传资料9000份,推动垦区单一低效型橡胶种植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环境友好型橡胶产业发展,改善橡胶种植区域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种植的复合型经济效益,增加承包户的收入。

  7.州级生态胶园示范基地项目稳步推进。根据《红河州农垦局2021年生态胶园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云南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橡胶生产和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总体要求,为全力抓好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胶园,进一步推动当地橡胶产业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和生态规律,认真把握关键技术环节,着力构建以橡胶为主的多物种、多层次胶园复合生态系统,促进垦区橡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胶园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内主要间种热带水果菠萝蜜。一是严格按照《橡胶树栽培技术规程》要求种植,不超海拔上限,不超坡度,不超规划范围。二是箐沟水源林、防风林、山顶水土保持林等营造完好。三是良种化程度高,组份作物良种率达到95%以上,四是胶园地表生物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良好。五是胶园内种植的作物达2种以上。六是胶园土壤养分良性循环,能够满足作物和植被正常生长需要。七是主要病虫害发生和危害程度明显轻于其他胶园。金平农场核心示范基地面积100亩,带动金平农场管理林地及周边农户发展面积1万亩以上。2021年橡胶病虫害培训1次,三保一护培训一次,现场培训人次达83次以上,发放培训资料9000份,职工满意度达到98%,项目支出完成30万元。2021年每株菠萝蜜收获33.9kg果,全园1246株菠萝蜜收获42239.4kg果,按2元/kg单价计算,产值84478.8元,带动职工收入增长9.5%,示范园橡胶种植品系主要有733-97;628;8-79。2019年橡胶平均围径20.5cm,2020年,27.38cm。2021年橡胶增粗达到38.3cm,比去年增加10.92cm。产量增加124吨,按每吨14000元计算,农场增加收入173.6万元,农场经济效益增长21%,通过项目实施,探索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新种植模式、林下资源利用方式和新型土壤耕作方式,有利于农场职工增加收入,提升农场自身的经济效益。使胶园绿色植被及森林覆盖面积有所增加,有利于改变过去单一种植模式胶园土地利用率低、涵养水源功能弱、固土保肥能力低、单位面积产值不高、生物多样性差等问题,有利于环境向良好方向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体制改革科、产业发展科、规划统计科,副局长办公室、局长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383,49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3,494.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9116.67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正常升级升档、公务员晋升职级增资。二是增加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三是离退休人员死亡2人抚恤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492,309.67元。其中:基本支出3,897,853.67元 ,占总支出的 86.77%;项目支出594,456.00元,占总支出的1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3709.76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正常升级升档、公务员晋升职级增资。二是增加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三是离退休人员死亡2人抚恤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97,853.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8098.96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正常升级升档、公务员晋升职级增资。二是增加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三是离退休人员死亡2人抚恤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53,985.00元,占基本支出的32.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328.47元,占基本支出的3.1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456.00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74389.2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生态胶园示范项目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生态胶园示范项目支出343608.00元,2.抚恤金支出25084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2,309.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393709.76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正常升级升档、公务员晋升职级增资。二是增加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三是离退休人员死亡2人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24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7%。 主要用于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1,678.53元,二是抚恤451,56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53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 主要用于一是行政单位医疗138,107.00元,二是 公务员医疗补助207,649.15元,三是大病医疗保险187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28,10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3%。 主要用于一是农垦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金2,828,109.79,二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生态胶园示范项目3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4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5641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100元,支出决算为 6,856.00元,完成预算的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56.00元,完成预算的3.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474.00元, 下降3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4.00元,下降33.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经费用在关键业务活动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85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6,8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6,8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6个农场到单位办理相关橡胶生产、深化农垦改革、社会事务、项目实施推进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596.1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91987.13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费、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报刊费、购办品、邮电费、水电费、小车平台中心用车费、培训费、福利费、培训费、退休人员报纸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垦局资产总额1,685,092.56 元 ,其中,流动资产1,593,329.27元 , 固定资产232,7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0 元 ,无形资产0 元,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667.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农业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401111

附件【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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