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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39-955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4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基本职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切实履行好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职能。通过将商品林逐步转换为生态公益性质的生态林,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确保林场生态公益性生态林面积达90%以上。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务工作方面。党支部就严格按照州林草局党组、鸡街镇党委的要求,结合林场实际针对“党支部活动、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全民阅读工作、建党100周年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八项工作适时展开,林场党支部均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和安排布置,并统一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办公室设于场支部办。并由支部办负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结合林场实际,支部分别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有分有合,统一结合,推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支部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正常开展工作。党的组织建设,紧围绕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各级领导的安排布置,积极开展林场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一是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支部办,建立四个党小组;二是选优配强支部班子;三是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管理规范。四是实行每个党员每月云岭先锋APP自评积分,每季支部委员会按照积分制度,在每个党员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初评、终评,确保党员积分规范化、合理化;五是组织制度健全,支部活动常态化;六是组织生活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党务公开,密切联系群众;七是坚持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制度,凡涉及党建、人事、财务及全场发展的重大问题等都要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进行集体研究;八是继续坚持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测评制度,增强党员树立自我约束意识;九是在要求各党员自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相关会议”集中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好“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微信、QQ”等网络工具开展网上学习。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全民阅读工作、党史学习教育:这五项工作主要是以学习教育、举案学法等为主,所以支部就把它们穿插在一起,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平时采取发放相关书籍或每周在微信上、QQ上发资料和通知党员干部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上学习某一篇文章并进行反馈等方式进行自学。然后充分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党小组会、支委会、支委扩大会和每季支部大会、党课及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学习;建党100周年活动:则是严格按照各级要按规定动作适时开展。2021年组织集中学习材料共54份。支部表彰的优秀党员15名,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各1名,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讲红色故事活动1次。到蒙自市烈士陵园接受红色教育1次,组织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种树活动1次。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讲红色故事活动1次。到蒙自市烈士陵园进行祭祀接受红色教育1次,组织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种树活动1次。全支部在职31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情况为身边群众做实事824件。 

  3、造林、规划方面。 

  (1)项目完成情况。 

  森林抚育、造林工作方面。根据招投标中标结果,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全部按合同实施完成2020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20000亩,经检查验收,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2020年度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完成15000亩,完成率为100%,补植成活率达85%以上,合格率为100%。2021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16000亩。其中低效林改造15000亩,完成15000亩,完成率为100%,补植成活率达85%以上,合格率为100%;人工造林1000亩;经检查验收,完成1000亩,完成率为100%,成活率达85%以上,合格率为100%。2021年度草原生态修复项目4000亩,经检查验收,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 

  林场建设方面。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普雄林区管护点道路硬化项目,经检查验收,完成道路硬化1140m。完成率为100%,合格率为100%。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迹地更新造林617亩。经检查验收,完成617亩,完成率为100%,成活率达85%以上,合格率为100%。 

  资金使用方面。下达我场项目资金13,494,240.00元,全部到位,合同价为12,917,159.3元,除合同价外资金577,080.7元,用于相关项目建设辅助完善。按合同约定已全部完成资金支付。在所有工程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不挤占不挪用,保证了资金安全。 

  (2)项目成效。 

  造林工作方面。通过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实施,一是增加林地面积,在提高森林蓄积量和覆盖率的同时,也增强了林地的生态功能效益;二是提升森林质量,有效促进林木生长;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森林抚育工作方面。通过森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有效促进林木生长,同时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草原生态修复工作方面。通过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缓减草原退化,同时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多种功能。 

  林场建设工作方面。通过实施护点道路硬化改善管护点道路设施、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便于巡山护林,减少火灾发生。 

  4、生防工作方面 

  (1)预防防治与监测:我场应监测面积6.3865万亩实施监测,其中:筛阿鳃金龟0.66万亩、纵坑切梢小蠹监测面积为0.9135万亩、华山松木蠹象0.82万亩、文山松毛虫0.85万亩、昆明梢斑螟0.88万亩、桉树枝瘿小蜂1.64万亩,核桃干腐病0.023、紫茎泽兰0.6万。对草原3万亩区或实施监测调查,监测草原有害生物种类主要以蝗虫、金龟子类为主,兼有毛虫等。在监测过程中用踏查与详查相结合的调查进行监测防治。 

  (2)病虫害的发生防治:全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病虫害及毒草害0.68万亩,虫害发生0.28万亩,其中;松纵坑切梢小蠹0.05万亩、华山松木蠹象0.23万亩,毒草害紫荆泽兰发生0.4万亩。依靠中幼林抚育项目及卫生伐通过人工清除,圆满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草原发生草原有害生物病虫害1.8万亩,虫害发生0.6万亩,主要以金龟子类、蝗虫类危害。紫茎泽兰毒草危害1.2万亩。在防治中通过人工铲除、灯光诱集、农药等常规防治手段结合草原修复项目,实施草原病虫害及毒草害防治,有效地控制病害虫和毒草害的蔓延危害。应用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网络平台及手机APP。以小班为单位,落实小班枯死松树株数,查清松树死亡原因。场属松类小班310个、面积17770.3亩。无人机和望远镜巡查小班32个,巡查面积1813.9亩。地面踏查小班278个,调查面积15956.4亩,枯死松树及异常松树148株,取样分离13份。因手机APP无枯死松树无法上传,上传地面踏查小班20个、上传面积3831.75亩,上传枯死松树及异常松树148株。在春秋两季松材线虫普查及取样分离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和疑似松材线虫病。 

  5、林政资源方面 

  (1)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2021年截至目前共申办了《林木采伐许可证》7份,全部为2020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卫生伐。采伐(抚育)面积1008.76公顷、采伐蓄积627.1立方米、出材量189立方米。 

  (2)林地保护利用工作 

  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前期选址指界工作,告知项目方人员依法办理使用林地的相关手续,涉及《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个旧市危险废物填埋场》拟使用的林地面积合计36.46公顷。我场维修新建森林防火通道总长度7344米的建设,其中:1.石岩寨林区海菜塘片区维修长864米;2.攀枝花林区园山片区新建长690米;3.普雄林区九头山片区扩建长5790米。 

  (3)林草行政执法工作 

  全场21名林政执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参加网考、已领取《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场属各林区没有发生盗伐林木案件、林木采伐取得了行政许可,国有林地资源得到合法利用。全年因专项行动、林木采伐、林地保护、扫黑除恶、民法典学习等向场干部职工及驻地群众进行普法教育187人/次。办理了林业行政案件2起,因林地案件共处罚2人、责令改正、罚款共计66,200.00元、收回林地0.6013公顷、限期一年内恢复植被0.6013公顷。 

  (4)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等6+2项工作 

  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中,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关人员违法使用林地。按照云南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打击毁林办函[2021]2号)的督办要求也完成查处工作。我场对个旧辖区国有林地范围内的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有关人员按“四个到位”的要求进行了相关处理。州执法支队依法办理我场林业行政案件7起,处罚7人;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并处罚款共计178,637.00元。收回林地面积1.646公顷、限期一年内恢复植被面积1.646公顷。上级本年共下派专项疑似图斑共13个、面积19.0568公顷,其中:个旧市辖区图斑数6个、面积8.465公顷;开远市辖区无专项图斑;建水县辖区图斑数7个、面积10.5918公顷。经核实比对有违法图斑1个(z2-2)、面积0.0724公顷,已立行政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021年接到州督查办安排核实的森林督查疑似图斑为12个、面积6.5499公顷。其中:个旧辖区6个、面积2.1334公顷;开远辖区5个、面积2.847公顷;建水辖区1个、面积1.5695公顷。经3个市县林草局监督核实无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并完成森林资源管理“林地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 

  完成我场范围的国土三调中林地森林小班林分因子补充完善工作,共核实调查145个下派小班、面积79.6847公顷。其中:开远市辖区84个、面积26.9742公顷;建水县辖区61个、面积52.7105公顷。 

  6、公益林管护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 

  (1)2021年公益林管护面积74571.1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3614亩;省级公益林20957.1亩。公益林等按管护面积和范围与三个县市签订A合同3份,与护林员签订B合同19份,A、B合同管护责任区已全部签订和落实到位,到林区组织职工和护林员学习教育14次,发放护林员服装42套,落实管护措施、责任区域明确,收存巡山日记26份,定期更新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业务系统数据。 

  (2)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林场主要以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公开公正、统一管护的五大原则进行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责任人。 

  (3)资金使用管理。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无任何挪用、挤占、违规现象发生,做到专款专用,从制度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拨付资金已用于森林管护工作,并发放到位,无拖欠现象。截至10月拨付发放护林员工资555,200.00元,防火线复修200,138.00元。 

  护林员参保情况,护林员现有24人,办理无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共23人,每人每年缴纳保费1,200.00元,共计26,758.00元,此次购买的中国太平保险,最高保额500,000.00元。 

  7、安全生产方面 

  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保安全、求稳定、促和谐,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林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次,定期到各林区和管护站检查和宣传教育7次。与各股室、站、林区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12和主管人员安全责任书15份。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和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软件65人次,组织职工利用新媒体观看安全教育片3次,合计165人次。 

  8、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林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职工护林员等观看《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等教育片57人次,截至11月份发放应知应会手册80份、公民反恐防范应对知识手册60份、公布、粘贴宣传材料145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宣传栏2块、宣传海报4张,举报箱3个。公布举报电话以来,没收到举报电话和信件。 

  9、森林防火方面 

  林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三先四不打”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把工作重心放到管住野外火源和重点人群。高危时段,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督查和巡逻力度,有效遏制了森林火情火灾频发态势,平稳度过了整个春防和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今年森林草原防灭火期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给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整个防火期间,林场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扑火伤亡事故。全年全场共接到火情20起:外围火10起、荒火4起、烧地草6起,并与鸡街、普雄、乐白道林业站配合协同处置火情7起。 

  (1)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林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场共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41份;统筹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其中:上级拨付防火经费120,000.00元,自筹440,150.00元,合计560,150.00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发布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20余条;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村寨等人口密集地刷写标语210余条。 

  (3)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防范工作实效。一是发放宣传资料户主通知书、防火命令、与鸡街政府联发高危火险通知书等方式开展森防宣传。刷新宣传标语315余条,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50份,张贴《红河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50余份,全场共召开各种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会议35次,出动车辆435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164余份,入山护林4425人次。二是在林区重点施工单位、学校和林区要道张贴或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传资料2164余份,增强社会宣传效果;三是以鸡街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联合鸡街林业站在鸡街小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4)严格管理任务明确。专业扑火队伍人员到位后,进行健康体检,严格按照建制化、体系化、半军事化模式进行管理,通过森林火场扑救演练,提高快速机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即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资源林政管理股、公益林管护股、造林绿化规划股、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石岩寨林区、攀枝花林区、普雄林区、坡头林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 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5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65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65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15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612,056.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97,758.02元,占总收入的95.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4,298.50元,占总收入的4.90%。与上年对比减少2,860,378.94元,减幅14.6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及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913,664.59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090,564.59元 ,占总支出的 42.20%; 项目支出 13,823,100.00元 ,占总支出的 57.8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比上年增加5,833,511.86元,增幅32.26%。主要原因是:上一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资7,073,903.38元全部支出,本年增加卫生健康支出,扶贫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90,564.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2,068.1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人员减少,日常支出相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8,466,151.40元,占基本支出的83.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4,413.19元,占基本支出的16.1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23,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7,385,580.00元 ,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包含上年结转项目支出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1,750,000.0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7,5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10,585,6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140,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330,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这些项目主要用于造林补助、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森林生态效益、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退化草原修复、防火隔离带修复、防火经费、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开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871,359.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64% 。与上年对比 增加6,836,699.91元 ,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包含上年结转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0,32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59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729.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1,78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57,807.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5,787.9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186.00元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6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750,000.0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17,5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855,28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4%。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支出6,799,687.32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585,6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40,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33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6,4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66,465.00元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305,600.00元,支出决算为 26,182.00元,完成预算的8.5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00.00元,完成预算的 4.9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82.00元,完成预算的 77.8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项目间接费用中的公车运行维护不再计入“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00,840.67元,下降91.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1,966.67元,下降9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26.00元,增长10.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用于项目间接费用中的公车运行维护不再计入“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00.00元,占55.38%;公务接待费支出11,682.00元,占44.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森林消防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8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6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调研、检查、森林火情外援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21,845,944.42元,其中,流动资产68,776.49元, 固定资产21,777,167.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 元,在建工程0.00 元 ,无形资产 0 元,其他资产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8,037,190.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6,8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58,161.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5,1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3,842.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683.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87,15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603,842.6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4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表2022071202455825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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