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36-1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101000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的前身是云南省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9年12月经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更名为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0年3月,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的批复》红编办〔2020〕122号,我局加挂了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蒙开个灌区、弥泸灌区、石屏灌区、红河谷灌区等大型灌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建设和运行的效益,同时负责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的保护管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及服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弥泸灌区获得了初设行政许可,完成了弥泸灌区EPC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投资评审中心的要求提供中央资金申报材料,同时配合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申报工作。
2.2021年10月13日省搬迁安置办出具了初设阶段移民安置审核意见,11月5日初步设计报告获省水利厅批复,批复概算总投资18.89亿元。石屏灌区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持续推进中。
3.扎实推进红河谷灌区前期工作。两次召开红河谷灌区工程规划成果交流会,会议讨论明确灌区发展方向、规划范围和工作思路等。多次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已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
4.推进蒙开个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取得评审意见
5.组织完成三海保护区界线划定工作,完成界桩埋设210棵;组织建设“红河州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大屯海视频监控项目”,严格审批三海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共计17件;完成《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总体规划》和《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水域岸线保护与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招标工作,并启动规划编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运行管理科、信息化科、三海保护综合执法大队6个正科级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8,622,172.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22,172.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0.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财政预算安排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3,836,012.63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527.33元,占总支出的5.41%;项目支出41,466,485.30元,占总支出的94.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总支出43,836,012.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9,527.33元,比上年增加30.65%,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招考录用8人,调入4人,退休1人,所引起的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1,405,639.33元,比上年增加2013.93%,主要原因是弥泸、石屏、红河谷等大型灌区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9,527.3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555,930.7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5,011.24元,占基本支出的96.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516.09元,占基本支出的3.99%。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516.09元,人均支出4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66,485.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776,829.4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弥泸、石屏、红河谷等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费用。其中支付弥泸大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费用15,000,000.00元、支付石屏大型灌区勘察设计等费用14,908,940.00元、支付红河谷大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5,000,000.00元、支付蒙开个灌区“十四五”现代化改造的勘察设计费5,000,000.00元、支付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界线划定界桩设置及三海的保护管理费用1,496,699.00元,支付“四个一”信息管理及全景数控沙盘项目的质量保证金60486.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75,166.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1,704,369.7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按合同约定支付弥泸大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费用15,000,000.00元、支付石屏大型灌区勘察设计等费用14,908,940.00元、支付红河谷大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5,000,000.00元、支付蒙开个灌区“十四五”现代化改造的勘察设计费5,000,000.00元、支付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界线划定界桩设置及三海的保护管理费用1,496,699.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01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232.0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9,778.56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81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8,952.47元,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7,974.24元,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886.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3,240,56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8%。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类)39,908,940.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弥泸、石屏、红河谷、蒙开个大型灌区的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费用;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类)1,496,69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界线划定界桩设置及三海的保护管理费用;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834,923.0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7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90.00元,完成预算的1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160.00元,完成预算的1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0.00元,完成预算的0.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结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4,978.62元,下降7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353.72元,下降7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24.90元,下降92.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日常维养到位没有发生大的修理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60.00元,占97.44%;公务接待费支出530.00元,占2.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16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弥泸、石屏等灌区建设管理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弥泸灌区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原因是我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31,700,187.26元,其中:流动资产4,111,873.32元,固定资产1,966,479.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02,303.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59,014.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25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26,5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