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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26-945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水利局是州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州水资源、江河、湖泊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保障全州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争取到位各级水利建设资金29.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0亿元、省级资金2.84亿元,州级投入0.28亿元、县级投入1.0亿元,县级专项债券14个项目13.5亿元,弥泸灌区融资到位6亿元。全年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18.2亿元,较去年90.4亿元增长30.75%。

  2.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弥泸、石屏2件大型灌区和河口天生桥、泸西平海子、弥泸龙泉3件中型水库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完成牛倮水库初设审查,报审俄垤水库扩建可研;完成阿得邑等5件小(1)型水库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老冷沟水库等一批小(1)型水库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加快完成纳入《防汛抗旱提升工程方案》的河流治理项目初设审批,整体方案中的39件已完成26件审批,2021年年度目标任务中涉及的1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审批,前期工作进度和争取资金规模位于全省前列。开工建设石屏灌区、泸西平海子水库扩建、河口天生桥水库等重点水网工程49件。弥泸灌区4座新扩建水库工程和部分灌溉渠道已进场施工;石屏灌区完成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跟踪审计等各参建方招标,将于2022年2月进场施工;竣工验收红河虎街河、个旧石洞坝2件小(1)型水库。

  3.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157处,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群众应急拉水送水8.55万立方米,受益6.89万人。争取列入《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饮水安全3年专项行动方案》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181件,总投资23.14亿元,各县市已开工实施2021年度项目,完成投资1.8亿元。

  4.河湖水系保护治理全面提速。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级河长湖长履职进一步强化,今年以来,2486名河长湖长巡河巡湖4.34万余次,上报问题1403个,解决问题1319个;开展暗访督察380次,发现问题273个,督办整改问题241个;排查新增河湖“四乱”问题207个,清理整治206个;清理河湖库渠1081条(个),清理河道垃圾等污染物16.34万吨;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3.7平方公里;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明显,2021年评定州级美丽河湖27条(个),创建省级美丽河湖6个。

  5.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省级要求完成80座超期未鉴定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现已完成46座,余下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现已开工建设11座。计划开工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1件,现已全部开工建设,新(续)建的界河、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有序推进。全州投入抗旱人数2.8万人,泵站168处,机动抗旱设备143台套,机动运水车1101辆,解决因旱临时人畜饮水困难13.42万人、2.45万头大牲畜,累计投入抗旱资金1675.284万元。全州库塘蓄水7.77亿立方米,比计划蓄水任务6.5亿立方米多1.27亿立方米。

  6.水利行业监管不断加强。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异龙湖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修订,依法治湖进程不断加快;“三海”一二级保护区划定和界桩埋设全面完成,以自动预警监控为重点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常态化执法巡查深入开展。州级组织调处水事矛盾纠纷6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结投资事项准予审批24件。今年以来,完成水利工程质量巡查66次,下发质量监督巡查结果通知17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水利局(本级)

  2.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

  3.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4.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5.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

  6.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

      红河州水利局机关设置10个内设机构(正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土保持科、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科、监督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3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3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8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1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00,806,885.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25,143.75元,占总收入的33.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34,368,469.78元,占总收入的66.91%;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272.35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减少12,393,692.96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专项资金、水利工程建设经费、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水土保持经费、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防汛经费、其他水利支出经费等均比2020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22,055,894.78元。其中:基本支出34,410,833.46元,占总支出的15.50%;项目支出51,016,482.86元,占总支出的22.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36,628,578.46元,占总支出的61.53%。与上年对比增加53,190,383.25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及各种保障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死亡抚恤金增加;三是经营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10,833.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1,728.84元,下降0.81%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50,084.87元,占基本支出的9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0,748.59元,占基本支出的4.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016,482.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99,634.96元,增长115.1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死亡抚恤经费支出96,521.40元,主要用于卫琼芬、马白三等7人的死亡抚恤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5,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工作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质量巡查,完成质量监督巡查67次,参与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对竣工验收的项目及时编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完成2021年质量统计分析报告;

  4.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9,969,786.30元,主要用于弥泸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工作经费支出、石屏灌区勘察设计及前期工作经费支出、红河谷灌区《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十四五”蒙开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费、用地预审上报工作服务费、环境评技术服务费、“四个一”信息管理及全景数控沙盘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5.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960,000.00元,主要用于本那河水库和石夹槽水库的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规划编制费;

  6.水利执法监督支出1,496,699.00元,主要用于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界桩设置及宣传牌安装费、三海保护执法工作经费支出;

  7.水土保护经费支出1,566,845.05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8.防汛经费支出586,837.90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山洪灾害系统及视频监控升级维护费、州级物资更新及防汛演练经费支出、防汛抗旱检查督察产生的差旅费、召开红河州2021年河道管理执法的培训费、气象局水文局预警信息发布的费用,2021年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20期;

  9.信息管理经费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红河州水利水务综合平台可研报告编制;

  10.其他水利支出4,544,793.21元,主要用于智慧河道视频监控33个州级河湖监控系统点位正常运转,新增17个重点河湖视频监控点位;全州各级河长湖长开展巡河巡查4.34万次;召开河(湖)长会议1794次,开展各级河湖长制培训241次,参训人数5947人;完成州级45个河湖健康评价方案初稿编制;设置大屯海界桩66棵;2021年共创建县级美丽河湖45个,评定州级美丽河湖27个,获评省级美丽河湖6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53,19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39%。与上年对比增加28,029,053.35元,增长48.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及各种保障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和经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6,85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90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84,077.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55,378.2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5,462.7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40,025.4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6,92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82,530.2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87,674.5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55,402.1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61,319.6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5,286,06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1%。主要用于: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9,407,925.5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39,908,940.00元,主要用于石屏灌区、红河谷灌区、蒙开个灌区现代化改造的经费支出;

  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196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夹槽、本那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1,496,699.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支出;

  水利(款)水土保持(项)1,566,845.05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预防工作及部分机关运行支出。

  水利(款)防汛(项)586,837.90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水利(款)信息管理(项)500,0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水利平台建设支出;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9,563,815.26,主要用于河(湖)长工作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及日常运行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3,3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318.86元,完成预算的2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069.86元,完成预算的2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49.00元,完成预算的0.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秉持厉行节约原则,2021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7,819.95元,下降3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5,933.05元,下降3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86.90元,下降65.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秉持厉行节约原则,2021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069.86元,占96.3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9.00元,占3.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069.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069.8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8,653.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060.81元,增长37.28%,主要原因本年新增38人,机关运行成本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资产总额620,246,115.32元,其中,流动资产265,475,716.91元,固定资产27,127,133.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256,264.95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58,528.49元,其他资产324,828,471.5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268,687.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1,431.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908,561.25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755,995.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7,264.76元;出租房屋3,460.04平方米,账面原值16967115.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25,066.76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4,9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2,8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2,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0,18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水利工程建设,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十一、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十二、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十三、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四、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十五、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1111

附件【州水利局2021年决算汇总报表(修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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