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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06-0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

  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强化落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加快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三是推进碧水保卫战,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加强畜禽养殖防治污染;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四是全面实施净土行动,有效遏制土壤污染问题。五是强化管理,着力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双随机”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化解信访纠纷;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六是深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核发工作;认真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七是稳步推进,着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八是巩固成果,着力做好污染源普查州级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泸西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泸西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与上级单位合并核算。我单位下设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泸西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宣教科(项目管理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科(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水和土壤环境科(排放管理科)、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共九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719,53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8,861.3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6.21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810,820.31元,降幅为12.4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初有结转结余资金480,343.44元,同时项目资金收入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199,204.78元。其中: 基本支出 5,292,929.43元 ,占总支出的 85.38%; 项目支出 906,275.35元 ,占总支出的 14.6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311,392.65元,降幅为4.7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2,929.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59.6元,降幅0.28%,变化不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736,732.15元,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6197.28元,占基本支出的10.5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6,275.3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5,952.25元,降幅26.45%,主要原因是2021年只有8个项目资金,较去年的14个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2021年的项目支出有:

  1.泸西县域农村污水治理规划项目编制费。项目资金10万元,已在2021年全部支付,主要用于开展县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2.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0.4086万元,已在2021年全部支付,主要用于开展日常执法、调研活动等工作。

  3.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项目资金17.19万元,已在2021年全部支付,主要用于开展交叉执法、双随机回访调查等工作。

  4.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共两个项目资金,合计11.8361万元,已在2021年全部支付,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督、治理等工作。

  5.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神树坡农村污水治理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已在2021年全部支付,主要用于实施中枢镇新寨村神树坡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6.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共两个项目资金,合计21.1927万元,已在2021年全部支付,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大气、水、土壤污染监测防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74,162.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98% 。与上年对比增加236,553.57元,增幅4.05%,2021年较2020年新增职工两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0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8,91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18,25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2%。主要用于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683,075.46元,商品服务支出1,302,760.05元,办公设备购置32,42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6,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4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4,589.00元,完成预算的 3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89.00元,完成预算的36.4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励行勤俭节约,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推进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3,957.00元,增长37.2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957.00元,增长37.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开展省级交叉执法检查、重点企业执法检查等工作增多,公务接待费用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58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交叉执法检查、重点企业执法检查等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154.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45.0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去年有所减少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217,454.58元 ,其中,流动资产27,802.34元,固定资产1,152,807.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36,854.02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比上年年末增加38,276.79元,增幅3.25%,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减少530,757.23元,减幅95.02%,流动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收回的额度直接冲减财政拨款收入或者做归集上缴,财政应返还额度余额为零。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增加569,034.02元,增幅91.69%,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新增州级无偿调拨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694,260.00元;负债合计1,232,126.13元,比上年增加3,216.44元,增幅0.26%。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801111

附件【2021决算公开表202207131019452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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