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56-5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0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度,我们坚定信心谋发展,用心用情做服务、真抓实干提质量、立足本职,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好州级机关各部门公务用车,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
二是着力抓好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
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高效运转、规范管理,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保障公务出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公务出行保障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调度室。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41辆,在编实有车辆13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76,21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6,217.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收入11,056,285.06相比,收入增加419,932.73元,增长3.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9,932.73元,增长3.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收取的公务用车使用费年末上缴国库的部分,2022年年初才返还,所以收入增加,二是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1,476,217.79元。其中:基本支出6,634,257.79元,占总支出的57.81%;项目支出4,841,960.00元,占总支出42.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1,058,384.00相比,支出增加417,833.79元,增长3.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5,645.79元,增长8.43%;项目支出减少97,812.00元,下降1.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近两年来多条高速公路开通,车辆过路费大幅上涨,及近三年车辆燃油价格逐年上涨,且保障中心车辆大部分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老化严重、为保障安全出行,需要反复维修、保养,导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21年拨入100万元的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办公房屋租赁费,但2022年只有384,560.00元的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34,257.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6,595.79元,占基本支出的19.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5,337,662.00元,占基本支出的80.46%。
基本支出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1-12月:6,634,257.79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296,595.79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929,097.78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15.04元。
③卫生健康支出121.332.97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130,750.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37,662.00元,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5,326,462.00元:办公费16,739.17元,邮电费6,514.83元,工会经费14,814.00元,维修(护)费8,63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600.00元,差旅费1,045,603.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7,654.40元(其中:燃料费2,233,733.07元、维修费817,782.98元、保险费413,955.07元、过桥过路费499,744.28元、停车洗车费11,949.00元、车船使用税240,490.00元 )。
(3)、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1,2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41,96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4,939,772.00元对比减少97,812.00元,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21年拨入100万元的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办公房屋租赁费,但2022年只有384,560.00元的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支出1-12月:4,841,960.00元。
①差旅费1,696,385.00元。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1,015,00元,其中:
燃料费882,763.02元、维修费1,208,276.00元、过桥过路费624,178.98元,停车洗车费26,057.00元、车船使用税19,740.00元。
③支付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费:384,5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6,217.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17,833.79元,增长3.7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近两年来多条高速公路开通,车辆过路费大幅上涨,及近三年车辆燃油价格逐年上涨,且保障中心车辆大部分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老化严重、为保障安全出行,需要反复维修、保养,导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08,71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0%,主要用于驾驶员的差旅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工作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41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33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78,66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78,669.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78,66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78,669.40元,完成年初预算10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来多条高速公路开通,车辆过路费大幅上涨,及近三年车辆燃油价格逐年上涨,且保障中心车辆大部分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老化严重、为保障安全出行,需要反复维修、保养,导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5,272.61元,增长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5,272.61元,增长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来多条高速公路开通,车辆过路费大幅上涨,及近三年车辆燃油价格逐年上涨,且保障中心车辆大部分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老化严重、为保障安全出行,需要反复维修、保养,导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7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7,962,019.02元,其中,流动资产34.54元,固定资产17,961,984.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73,23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73,234.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69,95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454.23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车辆管理方面,管理成效显著。2022年度,为州级机关各部门工作调派车辆15000多次,平均每天派出40多辆次。迅速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工作,保障了州级机关各部门正常工作用车,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经过七年来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降低了运行成本、减轻了财政压力。二是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方式,有效解决了过去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堵塞了车辆维修保养报销各种费用的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群众关心的公车私用、违规停放、乱停乱放等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三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促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财政局的支持下,2022年州级机关各部门公务用车保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改革性补贴等。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驾驶员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0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