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30-2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2.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3.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4.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6.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8.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9.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10.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负责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11.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以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要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力度,制定“一县市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紧盯重点县市、重点行业、重点园区进行精准调度,协调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加大重大项目投资督办力度,保持全州服务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批零住餐等稳定运行,确保2022年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上半年平稳增长、全年平稳运行。二要吃透摸准中央政策方向,主动向上对接汇报,争取得到更多支持。要加快制定全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政策,各县市也要相应出台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协同,推动全州经济平稳发展。三要出台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促进消费行动等具体工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创业活力。
2.千方百计保障全州投资稳定增长。一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投资的理念机制,不能单纯地认为投资增长仅是发改系统的工作职责,下步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全州实际情况就如何抓投资具体事项向州人民政府作专门汇报,拟请州人民政府与11个重点行业部门签订投资目标责任书,切实让抓投资项目在全州上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二要紧盯重点县市、重点行业,对投资增速较低的蒙自、开远、个旧等县市以及能源工业、非能源工业、教育等进一步挖掘投资潜力,同时协调州委州政府用好督查机制,针对全州在建项目、入库项目、重点项目,特别是增速较低的县市和行业开展专项督查,对投资不到位、形象进度缓慢的县市和项目主管部门将进行通报。三要扎实做好项目与金融市场的信息互通工作,拟联合人行州中心支行、州金融办召开2022年重点项目投资推介会议,争取通过搭建银政平台、向金融机构公开推介等方式加速推动一批质量好、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建设工作。四要继续抓实要素保障,紧紧围绕中央预算、省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3.不断加快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抓实我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各县市要不断压紧压实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主体责任,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严格管控,同时执行好节能审查制度,确保按要求完成下达的单位GDP能耗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市要加大对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项目前期准备和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相关县市要严格按照《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方案要求,按时按质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4.持续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实效。一要继续做好“三张牌”打造工作,确保在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同时借助山东魏桥集团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进驻泸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为契机,努力打造形成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集群,建设世界一流“中国铝谷”。二要重点打造电子信息、绿色化工、新能源电力装备、绿色铝及精深加工、新能源电池、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烟草、节能环保等10条主导和优势产业链。三要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制定完善的产业配套政策、提供产业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推动红河工业高质量发展。四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省级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编制工作。
5.推动内外统筹争取沿边开放取得新进展。一要继续扎实推进“三区”联动高质量发展,结合“三区”优势特点,统筹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签约率和成功率,做优做强园区现有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产业。二要做大做强对外贸易,按照“育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产业发展思路,强化商品集散地和贸易强州功能,推动对外贸易从以服务外贸市场为主向国内国外市场相互促进转变,从线下商品市场为主向线上线下市场齐头并进转变;推动边民互市创新发展,鼓励“互联网+边境贸易”模式创新,推进河口、金平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工作。三要加快推进口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中国河口铁路国际物流产业园、河口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产业园、金水河口岸第二通道多功能跨境大桥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优化通关保障服务,发挥河口口岸农产品“绿色通道”和获批成为泰国水果入境口岸优势,助推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打造新的进出口贸易增长点;推进金水河口岸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粮食3个指定监管场地验收合格工作;严格落实好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强化对口岸人员封闭管理、跨境运输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四要加大沿边金融制度创新力度,推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打造河口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探索完善“互联网+边民互市”新模式,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不断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红河片区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电商平台、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完善边境仓、海外仓、国际快件管理服务中心等设施服务。五要抢抓RCEP签订重大机遇,积极拓展以越南为重心、中南半岛为重点、东南亚为主体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力争把河口打造成为国内企业进入越南投资和越南企业进入国内发展的“双向跳板”,不断增强沿边地区资源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六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做好打通连接南亚东南亚铁路、公路国际大通道建设工作,推进中国河口—越南老街—海防铁路、中国坝洒至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金水河跨国多功能大桥等项目建设工作。
6.坚持安全发展筑牢安全底线。一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优化政策组合,提高执行效能,确保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不断加强对全州的经济运行分析,紧盯重点县市、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开展精准调度,主动加强预期引导,确保一季度平稳开局、上半年平稳增长、全年平稳运行,保持全州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要继续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不断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和突发应急调控机制,提升价格调控能力和水平,做好大宗商品价格走势调查工作、做好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及消费端的影响分析、密切关注CPI及CPI中的食品价格变动情况、重点关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及突发情况时物资保供稳价情况。三要配合做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做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物防项目收尾工作,不断促进“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切实巩固拓展好强边固防项目建设成果。
7.按照省委、省政府“2022年滇中引水工程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的要求和滇中引水工程要“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同步发挥效益”的思路,扎实完成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投资目标任务和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红河州二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全州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制定全州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和规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承办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和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和州委财经办秘书科、州开放办秘书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产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经贸外资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科(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带一路”项目推进科、西部开发科(州西部开发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的环境保护科(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评估督导科、人事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红河州信用中心;
3.红河州重点项目发展中心;
4.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3,547,765.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44,806.9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58.24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048,660.75元,下降63.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048,626.92元,下降63.3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33.83元,下降1.13%。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实施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等项目,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3,544,806.92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1,205.86元,占总支出的68.78%;项目支出10,473,601.06元,占总支出的31.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184,639.03元,下降65.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4,782.85元,增长4.27%;项目支出减少65,129,421.88元,下降86.1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实施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等项目,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71,205.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65,305.41元,占基本支出的8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5,900.45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73,601.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 | 开展情况 |
红财预指〔2022〕110号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 14,54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142号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 4,32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181号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 61,4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197号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 27,7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发〔2022〕34号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 29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210号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支付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 2,524,717.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1〕64号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 17,087.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72号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 | 12,36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50号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 48,745.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88号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 134,436.26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13号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 25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发〔2022〕58号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平台第二次支付项目经费 | 1,08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162号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 286,132.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162号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 349,085.4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39号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 519,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39号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 636,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206号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 7,3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22〕241号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 3,32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发〔2022〕131号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 112,4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发〔2022〕144号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 1,720,700.90 | 已完成 |
红财预发〔2022〕186号返还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 37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发〔2022〕185号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 66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外发〔2021〕58号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44,786.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1〕111号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 359,075.5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1〕65号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 741,8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1〕67号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 127,953.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22〕65号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 70,743.00 | 已完成 |
合计 | 10,473,601.06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45,23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上年相比减少62,496,907.68元,下降65.97%,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实施乡村振兴与财源建设前期经费等项目,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03,61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1,364,780.14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5,269.01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493,57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7,32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869,38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2.00元、离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18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0,17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2,010,170.3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499,13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2,977,802.38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06,849.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14,48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4,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854,99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65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733.0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9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65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733.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9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预算发因公出国(境)费用,但未发生相关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765.11元,增长5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814.11元,增长7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51.00元,增长3.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往来及上级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5,900.45元,增加684,461.08元,增长32.26%,主要原因:本年水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738.5元、差旅费455,304.00元、劳务费160,819.04元、委托业务费141,742.00元、其他交通费1,112,793.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733.08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969,525.32元,其中,流动资产308,281.34元,固定资产1,659,477.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66.4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4,032.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4,394.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1,4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9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7,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1,4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