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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26-457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6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7.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大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建设力度。加快弥勒西、剑角峰两个风电场建设进度,2022年底前投产发电。开工建设列入《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建水、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围绕打造“红河碳中和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工作部署,开工列入规划的部分风电光伏项目,拟建装机200万千瓦,投资90亿元。

  2.加快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时推进500千伏惠历变增容改造建设,继续推进220千伏玛玉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虎城变等重点工程项目,其中220千伏玛玉输变电工程,计划2022年上半年竣工投产。

  3.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持续加快油气管道项目建设和保供工作。加快蒙自油料库支线成品油管道、开远—蒙自支线、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和红河州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并建成投产。二是做好“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建水—普洱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建水—石屏支线天然气管道、蒙自—个旧支线天然气管道、南环线(红河—普洱段)天然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

  4.推进整合保留6个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原煤产量达1400万吨。

  5.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保持对煤矿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和遏制能源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规划科、石油与天然气科、煤炭科、水电新能源科、电力科、能源安全督导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1.安全技术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红河州能源局机关。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能源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815,439.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5,439.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2,644.89元,增长9.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2,644.89元,增长9.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调整增加工资,医疗保险缴交基数调整增加医疗保险补助,社会保险缴交基数调整增加社会保险费补助,非税收入成本返还其他公用经费,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补助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815,439.55元。其中:基本支出5,615,439.55元,占总支出的96.56%;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4,997.64元,增长6.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7,423.64元,增长15.35%;项目支出减少412,426.00元,下降67.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调整增加工资,医疗保险缴交基数调整增加医疗保险补助支出,社会保险缴交基数调整增加社会保险费补助支出,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5,439.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1,536.84元,占基本支出的8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3,902.71元,占基本支出的1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能源行业管理工作经费支出。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支出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9.43万元、办公费1.78万元、差旅费5.16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培训费1.18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2.14万元。2022年,全力推进能源行业安全管理,统筹油气、煤矿、水电等能源行业,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检查、部门上下联动检查等方式,推进能源行业隐患风险排查,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做到闭环管理。一是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督查检查7次,督查检查发现滑坡、建(构)筑物和深根植物占压问题隐患15项,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全州开展煤矿监管执法检查260矿次,下达执法文书215份,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486条,完成整改1422条,未完成整改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正在整改中。其中:州能源局计划开展煤矿监管执法检查30矿次,实际完成监管执法检查35矿次,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56条,下达执法文书32份,实施经济处罚12.6万元;县市能源局检查煤矿225矿次,下达文书183份,实施经济处罚29万元,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230条,已整改1166条。三是开展对州内中型水电站汛前安全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0项,已督促整改;配合开展小散远发电企业专项督查检查,抽查5户企业发现问题隐患198项,已完成整改;四是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发现的6项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开展单一大负荷安全生产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5项,已完成整改。全州能源行业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以上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5,43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4,997.64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调整增加工资,医疗保险缴交基数调整增加医疗保险补助支出,社会保险缴交基数调整增加社会保险费补助支出,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37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74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473,66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会议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6,6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元,支出决算为6,4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1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元,支出决算为6,4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州能源局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将相关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没有出国(境)事宜,未发生出国(境)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49.00元,下降3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9.00元,下降33.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接待来访接洽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工作餐费,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发生公务的接待支出,来访接洽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工作餐费。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902.71元,增加223,715.28元,增长45.64%,主要原因是因为出差事项及时间增多,差旅费、公务用车租用费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资产总额283,245.08元,其中,流动资产2,199.07元,固定资产281,046.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961.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693.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

  3.可再生能源:来自大自然的能源,例如太阳能、风力、潮汐能、地热能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69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表2023071409471800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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