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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03-585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红河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基调,不松劲、不懈怠,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

  一是“一抓到底”抓落实。高位推进抓落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2022年来先后召开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现场推进会、工作调度会、领导小组会等,及时部署、调度和推进各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抓落实,调整优化脱贫攻坚期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推动建立行业联席会议、工作调度、常态化督导等工作机制,成立乡村建设行动和脱贫人口增收工作专班,项目化、清单化抓实各项工作,州县乡抓落实、一抓到底。汇聚力量抓落实。健全完善州内南北对口帮扶机制,明确从项目互帮、产业共建、劳务协作等6个方面,强化北部县市对南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助推南北联动发展。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通过共建产业园区等推动沪滇协作由帮扶向“帮扶+协作”拓展,2022年投入沪滇帮扶资金3.58亿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劳务协作等167个项目。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中央和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投入2.1亿余元,实施248个帮扶项目。

  二是监测帮扶守底线。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持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同步监测,每月开展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一月一报防风险,实行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情况一月一报制度,每月跟进各级各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动态掌握就业稳定和“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集中大排查,在常态化动态监测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三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一户一策三年增收帮扶计划,开展精准帮扶。截至12月31日,全州共制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措施计划219.87万个,户均10.1个。全州有监测对象20091户77601人中,62%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新识别监测对象户均享受2.7项帮扶措施。

  三是千方百计促增收。开展两个增收行动。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为根本措施和鲜明导向,探索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加减乘除”法则,落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开展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多措并举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多措并举抓增收。通过产业提质增效、提升转移就业水平、农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化消费帮扶、用好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开展移风易俗提升等“七增收一提升”增收措施,推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全州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6.46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带动8.29万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发展增收产业,其中2022年新增贷款8.14亿元(居全省第四位)。全州1721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面向脱贫户的“双绑”企业384个、合作社929个,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2022年全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4529.63元,同比增长16.89%,超过全省人均水平和增幅。

  四是典型引领抓示范。注重推广基层一线巩固脱贫成果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红河州推广“六种模式”助力脱贫群众增收做法被省委办公厅《学习互鉴促农增收典型经验情况的报告》给予了肯定。建水县南庄镇“服务型”利益联结模式入选省委办公厅印发的10种利益联结助农增收模式、元阳县阿者科村内源式发展乡村旅游实践模式入选全省发展乡村旅游助农增收10个实践模式进行推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云南省元阳县践行“两山”理论》入选国家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秀案例。2022年9月,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先后荣获“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和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科室,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项目与规划科(南部开发科)、产业金融科、行业扶贫科、社会扶贫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科)、沪滇帮扶协作科、督查科、考核评估科、人事财务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精准扶贫管理中心,2.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精准扶贫管理中心、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心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15,890.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15,890.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05,152.44元,增长1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5,152.44元,增长11.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乡村振兴任务加重,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515,890.67元。其中:基本支出8,215,535.51元,占总支出的71.34%;项目支出3,300,355.16元,占总支出的28.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8,792.91元,增长5.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4,432.32元,增长10.11%;项目支出减少105,639.41元,下降3.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乡村振兴任务加重,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15,535.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49,042.95元,占基本支出的8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6,492.56元,占基本支出的11.76%。人均支出241,633.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0,355.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州本级实施项目共有8个,其中:红财农指〔2022〕13号东西部扶贫协作经费5,000.00元;红财农指〔2022〕13号2022年州对县市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督查工作经费227,309.00元;红财预发〔2022〕15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州级核查经费293,729.00元;红财预发〔2022〕15号开展定点挂包经费582,504.56元;红财预发〔2022〕15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执行与管理经费1,028,124.60元;红财农指〔2022〕13号全州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维护经费79,200.00万元;红财农指〔2022〕13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专项经费39,488.00元;红财社发〔2022〕67号2022年支援上海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省级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5,890.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48,792.91元,增长5.97%,主要原因:乡村振兴任务加重,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1,25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0,84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482,26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6%。

  ①行政运行支出6,181,91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8%,主要用于办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东西部协作日常支出;

  ③其他扶贫支出2,250,35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4%,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督查工作、开展定点挂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执行与管理等日常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用于支援上海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1,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7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本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预算与预算执行有差距。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443.68元,增长3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871.68元,增长1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572.00元,增长69.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推进乡村振兴力度,督查检查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对口帮扶单位、上级部门脱贫攻坚督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和县市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492.56元,增加189,324.53元,增长24.36%,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变动,挂职、专班等干部人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三公”经费支出、发放车改补贴、补助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431,746.14元,其中,流动资产52,785.55元,固定资产9,378,960.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009.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214.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1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1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15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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