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46-982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住房品质。一是紧紧围绕“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战略部署,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制定标准,加快推进全州试点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探索以文化、旅游、康养为一体的新型康养小镇发展模式。二是支持做大做强高品质房地产项目。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减少商业配比建房。加快发展精品特色房地产项目,提升住宅产品的建筑质量、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度。完善相关公共服务配套,保证幼儿园、菜市场、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15分钟服务范围的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促进租售并举住房体系建设,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2.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现代化。一是着力培育壮大建筑业产业。整合建筑企业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更高级别的施工资质,做大做强州内建筑业企业,增强州内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提高州内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在全州建筑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增大市场份额。二是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将绿色建筑标准纳入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营等全寿命周期,建立闭合管理体系,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促进全州建筑节能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目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发展环境。3.科学谋划系统推进,全力推进城市更新。一是加快推进2个全省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个旧市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和建水县临安新区带动城市更新建设试点项目。二是州级相关部门联合对县市体检报告、实施方案评审、审定,并上报省级审定、备案。并指导督促县市按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及城市设计,根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范围、责任主体,明确项目入库或其他方式组织实施。三是督促县市或责任单位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建设,并提出是项目的动态应急方案。4.完善人居环境整治措施,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一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建立的6项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做好包片包县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督促指导等工作,对工作滞后的县市及时调度督导。二是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持续推进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雨污分流等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补齐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等区域设施短板,消除管网空白区。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两污建设及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完善建设工作,通过技改或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等方式,有效提高污水治理率,同时结合“裸露垃圾全消除”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乡镇镇区生活垃圾的整治。5.稳扎稳打,持续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坚持“四个不摘”政策要求,严把安全关、质量关,持续做好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完成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的鉴定,制定整治计划,完成年度安全隐患整治任务。6.加强城乡设计引导,塑造城乡特色风貌。一是制定城市设计行动计划和乡村设计制度,督促各县市及早谋划和开展城市设计以及乡村整体风貌设计。二是强化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完善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三是完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历史建筑保护体系,持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性保护。积极利用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开展与保护相适应的文化创意、休闲娱乐、文化体验、文化研究活动,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化与旅游事业发展。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落实工作责任,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将审批时间控制在70天内。同时,不断优化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州和县市住建部门的职能,逐步下放行政审批权。三是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率保持在100%,一网通办率保持在30%以上,进驻大厅率保持在95%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业务科、人防工程科、人防组织指挥科、城乡风貌管理科(名城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红河州村镇建设管理处;
3.红河州抗震防震指挥部办公室;
4.红河州风景园林管理处;
5.红河州标准定额站;
6.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7.红河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8.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9.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0.红河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红河州村镇建设管理处;
3.红河州抗震防震指挥部办公室;
4.红河州风景园林管理处;
5.红河州标准定额站;
6.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7.红河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8.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9.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0.红河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1.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38,240,303.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40,294.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691,634.11元,下降16.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590,915.13元,下降16.5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00,718.98元,下降99.99%。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实施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专项资金等项目,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38,263,657.76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7,122.64元,占总支出的51.45%;项目支出18,576,535.12元,占总支出的48.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615,445.07元,下降26.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87,185.08元,增长23.82%;项目支出减少17,402,630.15元,下降48.3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实施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专项资金等项目,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87,122.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99,235.87元,占基本支出的8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7,886.77元,占基本支出的10.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76,535.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45,299.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9,001,336.23元,下降19.05%,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实施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专项资金等项目,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维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9,28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625,536.96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551.54元、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6,196.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1,32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751,324.7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623,50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2,609,544.16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76,188.38元、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64.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1,527,00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963,18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3,963,186.1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7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039.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444.7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9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039.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444.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166.77元,下降2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325.77元,下降2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159.00元,上升59.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减公务用车开支,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及上级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3,938.32元,增加228,275.62元,增长12.30%,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458,329.00元、培训费20,992.08元、劳务费1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580,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444.78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50,680,071.67 元,其中,流动资产1,541,397.78 元,固定资产49,128,684.18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989.71 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531.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5,300.13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225.7平方米,账面原值21,985,388.45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65,924.78 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2,0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2,0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2,02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