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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40-6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抽验任务(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专项抽验、注册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的快速检验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检验、质量检测等有关的科研工作;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我所承担了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国家基本药物检验、专项检验、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和应急检验任务,全年共完成样品检验646批次,其中药品检验459批、食品检验100批、涉案样品专项检验77批、化妆品检验10批。具体情况如下:

  1、抓好食品药品检验工作

  (1)药品检验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完成药品检验459批,其中监督检验291批(含省局监督抽样检验188批、州级监督抽样检验103批)、委托送检样品检验168批;完成疫情防控品种专项检验12批、医院制剂专项共2批,检验结果不合格7批,总不合格率1.5%,合格率98.5%。检验产品覆盖了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使用部门,技术监督检验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力地净化了药品市场。

  (2)食品检验情况。一是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完成100批次的监督检验,其中符合规定98批,不符合规定2批,合格率98%;主要对酸价、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铅、铝、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21项指标进行了检测。二是对200个食品标准进行查新,及时更新标准8个。三是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检验11批,对总砷、铅、镉、六价铬等7个项目指标进行了验证比对实验。

  2、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剑”行动工作

  按照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所高度重视并主动配合推进红河州的药品专项整治“药剑”行动的开展,积极做好公安局系统查获的涉案样品的检验工作,为行刑衔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一是依据《药品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选派5人次参加州局的专项行动,对涉案样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是否具有药品特征进行了信息提取工作,筛查涉案样品1000批次。二是开展对全州公安机关涉案样品的专项检验,对77批次的样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非法添加药品成分的检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业务科、药品业务科、食品检测室、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和质量保障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6,753,144.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3,081.10元,占总收入的94.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40,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0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8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5,976,716.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6,716.69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6,428.24元,增长1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6,364.41元,增长11.02%;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340,000.00元;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99,936.17元,下降99.97%。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以及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6,811,255.41元。其中:基本支出6,007,081.10元,占总支出的88.19%;项目支出804,174.31元,占总支出的11.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5,966,137.68元,其中:基本支出5,266,311.99元,项目支出699,825.69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5,117.73元,增长14.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0,769.11元,增长14.07%;项目支出增加104,348.62元,增长14.91%;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及委托检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07,081.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88,185.10元,占基本支出的94.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896.00元,占基本支出的5.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4,174.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年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红财行指〔2022〕66号送检药品检验经费支出150,000.00元,无余额,已超额完成168批次医院、企业送检药品检验任务;2、红财行指〔2022〕51号食品地方抽检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0元,无余额,已按要求完成100批次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食品检验任务;3、红财行发〔2022〕2号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44,000.00元,无余额,已超额完成188批次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药品检验任务;4、红财预发〔2022〕16号野蚕豆根药品质量标准研究经费支出58,174.31元,无余额,已基本完成相关研究工作;5、红财预指〔2022〕089号市场监管(业务)经费支出50,000.00元,无余额,已按要求完成10批次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化妆品检验任务;6、红财预指〔2022〕090号州市场监管业务经费支出90,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100批次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药品检验任务;7、红财行发〔2022〕47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元,无余额,已按要求完成20批次“药剑”行动药品检验任务;8、红财预指〔2022〕304号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82,000.00元,无余额,已按要求完成77批次公安部门等送检的涉案食品药品检验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3,081.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5%。与上年支出 5,824,311.99相比增加588,769.11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33,64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政府综合考评奖、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4,016,000.59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1,642.00元,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检验工作项目支出40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99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496,379.36元和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98,362.50元,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7,25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2,09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357,649.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77,991.27元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16,45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5,3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525,35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6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60.8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6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70,000.00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预算也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60.82元,完成年初预算90,000.00元的1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70,000.00的0.72%。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弹性大,预算数预测不准确,导致与决算数差异过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467.82元比上年4,820.41元增加5,647.41元,增长11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751.41元,增长13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00元,下降17.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因到外地进行食品抽样出行较多,导致燃油费支出增加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参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外出抽检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到蒙自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及1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总额19,720,467.14元,其中,流动资产7,407.51元,固定资产19,645,392.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7,666.7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2,854.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6,405.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1,187,524.8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各类财政拨款资金列支的所有费用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和办公等费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日常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101111

附件【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7141156007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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