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49-899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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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3-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
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县14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其余8个问题正按《泸西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有序推进中。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3件投诉举报件,其中,12件完成州、县两级验收,1件(泸西县正南哨砂场生态修复治理)待州级验收。
(2)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与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签订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书,安装围挡喷淋、雾炮机、扬尘监控设备,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二是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对乡镇党委、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严防秸秆露天焚烧。三是加强源头管控,推动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
(3)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管理,设立了7个饮用水水源地标识牌、交通警示牌54块,完成了矢量边界信息。二是加强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湖泊革命攻坚战“退、减、调、治、管”要求,系统推进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召开南盘江流域(泸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会议,邀请了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给予工作指导,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四是开展医疗污水专项工作。
(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根据省州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环境风险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制发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成立泸西县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泸西县长润冶炼有限公司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环境风险整治工作的通知》(泸环通〔2021〕3号),并下发泸西县长润冶炼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整改。
(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强污水治理,重点实施了甸溪河午街铺段重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积极申报项目,2022年申报了泸西县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27余万元,拟建水源地周边17个自然污水处理设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泸西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泸西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2.泸西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3.泸西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309,16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9,165.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9,629.00元,增长10.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0,304.11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标准调整,导致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675.11元,下降99.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税局返还手续费,只有专项资金存款利息1.1元作为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309,841.66元。其中:基本支出5,514,929.45元,占总支出的87.40%;项目支出794,912.21元,占总支出的12.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636.88元,增长1.78%,原因是本年保险基数调整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而项目支出又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000.02元,增长4.19%,原因是本年保险基数调整;项目支出减少111,363.14元,下降12.29%,下降12.29%,减少原因是,去年有县级资金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神树坡农村污水治理经费,而今年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14,929.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21,148.45元,占基本支出的9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781.00元,占基本支出的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4,912.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上年项目支出906,275.35元,本年较上年减少111,363.14元,减少12.29%,减少原因是,上年有县级资金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神树坡农村污水治理经费,而今年没有。2022年的具体项目为:
1.红财资环发〔2022〕24号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为州级资金,本年支出83,521.00元,主要用于:一是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导检检查、组织验收等工作;二是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其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2.红财资环发〔2022〕30号2022年滇南中心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专项资金,为州级资金,本年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对重点排污单位按比例抽查,对环境空气质量定期巡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打赢蓝天白云保卫战。
3.红财资环发〔2022〕29号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环境监测经费,为州级资金,本年支出165,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我县本年度声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完成省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力保障。
4.罚没收入返还资金:红财预指〔2022〕072号2021年第二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318,555.00元;红财预指〔2022〕030号2021年第三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140,700.00元;红财预指〔2022〕171号2022年第一批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36,460.00元。主要用于:一是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县14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其余8个问题正按《泸西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有序推进中。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3件投诉举报件,其中,12件完成州、县两级验收,1件(泸西县正南哨砂场生态修复治理)待州级验收。二是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2022年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2次,检查城区在建工程7个,发现扬尘问题52条现场整改2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下责令限期改正30条。三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管理。设立了7个饮用水水源地标识牌、交通警示牌54块,完成了矢量边界信息。四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我县共有27个排污口,其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2个;洗葱厂排污口20个,集镇生活污水排污口3个,乡村生活污水排污2个,制定“一口一策”措施,开展整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9,165.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235,003.25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核算基数标准调整,导致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74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10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86,53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5%。主要用于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603,541.19元,商品服务支出1,282,99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7,7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7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4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原计划于本年购买公务用车,预算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后因资产还未上划州局管理,未能按计划购买公务用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890.00元,增长2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90.00元,增长26.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开展交叉执法活动及监测站资质认证工作,同外单位工作交流较上年增加,导致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交叉执法活动及监测站资质认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781.00元,减少37,373.70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用等较去年有所减少造成。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资产总额1,586,264.96元,其中,流动资产13,445.9元,固定资产1,547,026.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792.3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8,810.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4,219.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保督察整改,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