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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01-424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异龙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保护目标责任制中(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组织开展全州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提出督察问责建议,并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州生态安全。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因机构改革单位变更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隶属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管理。分局下属两个,分别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蒙自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和事业单位蒙自生态环境监测站。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行政单位,行政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蒙自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参公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蒙自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11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气质量明显改善。扎实统筹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行动,紧盯空气质量AQI指数,充分发挥联防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筹联动各成员单位,召开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绿色发展(大气联防联治)圆桌会议,印发《蒙自市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蒙自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适时发出《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函》12期。出动1928人次开展大气污染巡查企业519家次,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取得实效。蒙自市2022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为363天,轻度污染为2天,优良率99.5%,同比优良率上升1.6%。其中:SO2平均值11μg/m3,同比下降8.3%;NO2平均值8μg/m3,同比下降11.1%;PM10平均值31μg/m3,同比下降11.4%;PM2.5平均值23μg/m3,同比下降14.8%;CO95百分位数0.8mg/m3,同比下降11.1%;O3日最大8小时90百分位数122μg/m3,同比保持不变。全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持续推动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推进五里冲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加强两海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点位和频次。积极争取到4120.16万元的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红河州五里冲水库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红河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五里冲水库保护区猛拉、桥头等8个片区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如期推进。2022年,五里冲水库水质Ⅱ类、菲白水库水质Ⅲ类,长桥海省控断面实现脱劣达到V类水质。6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3、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制定下发《2022年蒙自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功能区噪声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根据声环境功能区2022年度监测数据分析,蒙自市除4a类功能区夜间偶有超标情况外,一、二、4b类功能区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4、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6家涉重金属企业和11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场、4个历史矿区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蒙自市东方红农场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工程已完工待验收,总投资1178.3万元。启动中重度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协同推进污染溯源排查和治理。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着力推进工业固废治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小微危废收运体系覆盖面,共有危废产生单位296家。持续扩大省固废信息系统应用覆盖面,目前已转运处置危废112批次。持续保障涉疫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有序运行。

  5、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推进。高位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对重点问题及时组织专题会议,2022年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专题会议1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4次,迎接各级督导检查5次,开展市级督导2次,发布通报3期,及时督促、及时跟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和优化整改措施和方案,推进整改达标达效。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市主动认领整改问题18个,按整改时限完成5个(其中2021年任务1个,2022年任务4个),全部通过州级验收;2023年整改任务6个,已提前完成1个;其余12项问题按整改时序推进中。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件13件,已全部办理完结并通过州级验收。省委、省政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涉及蒙自市7个,整改完成4个,其余3个问题按整改时序推进中。州委、州政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涉及蒙自市8个,整改完成4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4个。红河州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及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蒙自市4个,整改完成2个,推进整改2个。

  6、全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落户,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将“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为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科学指导、精准引导,确保项目建设在产业政策、选址选线、功能定位等方面不踏“生态红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降低环评门槛,推动环评手续快速办理,2022年共计审批、审查项目16项,完成网上登记表备案67项,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112家;排污登记备案416家。解决千企万商大走访企业困难问题8项。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以“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为目标,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持续抓好2022年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红河绿剑·2022”蒙自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巡查等专项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328人次,检查各类工贸企业533家次,共处理信访件116件,约谈企业17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2份,提出整改意见10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件,罚款金额538余万元,同时对2家环境严重违法的单位行政处罚后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对2家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单位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突然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蒙自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蒙自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2.蒙自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3.蒙自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472,90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2,418.05元,占总收入的77.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0,489.93元,占总收入的22.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091,478.44元,下降5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42,324.41元,下降37.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749,154.03元,下降78.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472,907.98元。其中:基本支出7,140,524.82元,占总支出的53.00%;项目支出6,332,383.16元,占总支出的47.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138,579.94元,下降66.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1,328.24元,增长14.45%;项目支出减少28,039,908.18元,下降81.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0,524.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16,165.50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4,359.32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2,383.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359,075.27元,为本单位执法成本补助工作经费。属于2021年第三批罚没收入返还,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单位工作经费,开支方面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等。

  2、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决算数673,958.90元,其中:一是执法成本补助工作经费573,958.90元,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单位工作经费,开支方面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等。二是红财资环发〔2022〕24号2022年中央、省生态环境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费100,000.00,资金已使用完毕,开支方面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等。

  3、2110301大气支出决算数184,930.00元,是红财资环发〔2022〕30号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经费,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主要用于开支大气联防联治聘请环保管家费用,办公费、灭火专用设备费等。

  4、2110302 水体支出决算数2,005,144.33元,为红财预发〔2022〕185号红河州五里冲水库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经费,为申请存量资金支付往年项目工程款。

  项目情况说明:该项目为2019.12争取到的中央资金,资金预算2007.16万元。建设规划内容:(一)污水收集工程;(二)污水处理工程;(三)人畜粪便处置工程。建设地点:芷村镇的它尼白村、白石岩村、石灰窑村、扎租白村;鸣鹫镇的杨柳河村、老鸣鹫村。项目进展情况是2020年11月9日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施工中标单位是云南润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理中标单位是云南联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5日完成施工和监理合同签订等工作,2021年1月10项目下达开工令,已完成项目工程量90%左右,支付项目资金1354.327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阶段。预计2023年10月主体工程完工;2023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5、2110307土壤支出决算数1,259,856.04元,为红财资环发〔2021〕3号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经费,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

  项目情况说明:该项目为2021年向上争取的中央预算项目,用于蒙自市东方红农场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工程费用,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792.67万元。工程建设内容是东方红农场4#、5#和6#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占地19048 m2,总量约为36.24万吨的原位风险管控相关工程建设。该项目2021年5月14日完成招标工作,2021年5月28日完成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工作,2021年7月12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5月13日完成项目完工验收。2023年4月2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6、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决算数1,749,418.62元,为红财预发〔2022〕89号苗族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用于支付苗族村寨项目工程款,工程已完成,资金已支付。

  项目情况说明:2018年12月20日争取到中央财政农村环境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1188.50万元。项目涉及老寨乡的白牛厂村、菲土村、古布龙村;鸣鹫镇的猛拉村、大石板村;期路白乡的白猛孔村、莫别村,期路白村、松树坡村、蚂蝗冲村共10个行政村。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包括:水井加固改造3座,隔离防护围栏60m。2.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二)新建2套氧化塘+表流湿地系统污水处理系统,3套氧化塘处理系统,3100m2生物缓冲带。

  (三)328座有效容积2m3的户用成品化粪池,2座有效容积为12m3的型号为G5-12Q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四)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工程。

  项目2020年1月7日项目完成招投标等工作。2020年3月2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8月11日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工作。2022年10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

  7、2111101 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00,000.00元,为红财资环发〔2022〕29号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经费,用于蒙自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室专用材料,检测仪器的鉴定维护费,还有聘请第三方进行我局监测站无监测能力的部分专业监测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2,418.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6%。与上年相比减少16,389,425.91元,下降61.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8,33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承担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8,83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627,22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支出和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8,0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29,6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7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29,6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三公”支出,减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2,223.00元,增长25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29,6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37.00元,下降43.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我局购买特殊用途车辆一辆,用于开展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本年度因工作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我局购买特殊用途车辆一辆,用于开展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环环境保护、监测、监察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上级领导指导工作中需接待的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359.32元,增加29,921.11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财政给的基本支出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和邮电费、劳务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资产总额27,189,945.11元,其中,流动资产15,626,763.95元,固定资产净值11,561,256.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1,92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29,06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3,067.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5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8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53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在此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4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表2023072111232368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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