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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04-4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的前身是云南省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9年12月经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更名为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0年3月,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的批复》红编办【2020】122号,我局加挂了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蒙开个灌区、弥泸灌区、石屏灌区、红河谷灌区等大型灌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建设和运行的效益,同时负责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的保护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推进弥泸灌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倒排工期,扛实责任;重点协调对接项目穿越桂昆高铁、弥蒙高铁,以及高速、国道、省道及地方专线公路等问题,协调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永久用地报批、临时用地报批,以及征地工作中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

  2、扎实推进石屏灌区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协调永久用地、临时用地报批以及征地工作中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把好中央资金的使用和拨付关,保证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3、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大屯海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三海的执法工作,联合多部门多次对长桥海、大屯海集中开展清网行动、巡查宣传行动;组织完成《三海总体规划》《三海专项规划》《长桥海、三角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加大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完成《三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起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运行管理科、信息化科、三海保护综合执法大队6个正科级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46,826,724.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826,724.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8,204,552.13元,增长1,11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8,204,552.13元,增长1,111.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标准调整以及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二是本年通过考试调动调入5人,人员增加也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增加316,630,205.62元,主要原因是州财政局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7号)向我单位下达了红河谷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28号,向我单位下达了弥泸灌区工程款156,631,410.62元、石屏灌区工程款181,296,700.00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46,826,724.79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820.17元,占总支出的1.10%;项目支出343,026,904.62元,占总支出的98.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2,990,712.16元,增长691.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0,292.84元,增长60.36%;项目支出增加301,560,419.32元,增长727.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1,430,292.8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标准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人员调入增加所引起的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红河谷灌区勘察设计费、弥泸、石屏灌区的工程建设进度款,使项目支出增加301,560,419.3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9,820.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18,670.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1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77%。人均年工资144,746.81元,人均年公用经费724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026,904.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支付弥泸灌区工程进度款156,631,410.62元,弥泸灌区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已完成6条隧洞贯通和2条渠(管)道工程施工任务,累计完成输(引)水渠(管)道64.864千米、管槽开挖75.345千米、排灌沟渠累计完成28.953千米(双侧)、帷幕灌浆60.422千米,谷麦得水库输水泄洪隧洞及1#输水隧洞、月牙塘水库两条输水隧洞、所梅乐水库输水隧洞、王家村水库导流隧洞累计开挖支护2.752千米、谷麦得水库库盆开挖32.1万立方米,所梅乐水库副坝开挖5万立方米,主坝开挖3.215万立方米。

  2、支付石屏灌区工程进度款181,296,700.00元,启动石屏片区大练庄至赤瑞湖连通工程施工,完成管道安装12.8千米;完成宝秀高沟盖板铺设安装1100米;黄草坝引水渠玻璃钢夹砂管DN1200安装完成404米;黄草坝输水渠玻璃钢夹砂管安装完成492米。启动建水片区跃进大沟干支渠、跃进大沟至天华山水库连通工程施工,完成跃进大沟盖板铺设安装1600米。

  3、支付红河谷灌区《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000,000.00元;组织上报《云南省红河州红河谷灌区规划报告》到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总院审查,目前正与水规总院专家对接修改成果、完善规划报告。

  4、支付三海保护规划编制、信息化及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经费3,898,794.00元,初步完成《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与科学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联合多部门多次对长桥海、大屯海集中开展清网行动、巡查宣传行动,有效开展三海的执法工作。

  5、支付节水型灌区创建经费100,000.00元,完成了蒙开个节水型灌区达标创建实施方案的编制,正在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6、支付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经费100,000.00元,用于开展大屯海保护治理专项督察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826,724.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3,051,558.46元,增长692.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标准调整以及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二是本年通过考试调动调入5人,人员增加也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增加316,630,205.62元,主要原因是州财政局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7号)向我局下达了红河谷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28号,向我局下达了弥泸灌区工程款156,631,410.62元、石屏灌区工程款181,296,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58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1,39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单位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5,748,69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单位运转开支,以及弥泸灌区建设、石屏灌区建设、三海保护规划编制、信息化及执法能力建设等项目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0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6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2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了1.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935.00元,下降4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36.00元,增长1,686.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产生的来函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弥泸、石屏、红河谷等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弥泸、石屏灌区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资产总额321,007,645.32元,其中,流动资产2,424,759.42元,固定资产净值2,048,851.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02,363.00净值元,其他资产315,731,671.5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9,254.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371.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7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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