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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02-563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代表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林木生产、建设规划、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州林木种苗生产及种苗执法监管、宣传和贯彻林业种苗法规政策,组织全州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组织全州林木良种补贴项目申报、实施、验收,以及配合省级部门做好全州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好全年种苗生产供应。结合2022年造林计划,我站对全州造林用苗的育苗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析,抓好育苗前技术培训工作。全州2022年度省下达计划造林任务16.35亩,造林需苗量955万株,计划出苗量1876.32万株,远超苗木需求量。

  2.组织开展好全州雨季苗木质量检查工作。为保证全州2022年雨季项目造林所需种苗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掌握各市(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受新冠疫情影响,督促各县市采取自检的方式进行。据统计,全州苗木合格率为98.1%。各市县苗木经营者均能按要求严格执行种苗质量检验制度,在苗木出圃时检查出具种苗质量检验证书、苗木标签和植物检疫证。

  3.开展2022年度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2022年6月13日,分别对开远绿润苗木种植有限公司、红河州福林农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就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情况和企业林木种苗质量监管项目进行检查。经查,企业注册登记信息齐全、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齐全、种苗档案齐全、种苗质量自检表格齐全,种苗购销合同、良种销售凭证等材料不齐全。通过问题反馈,督促就现有问题立行立改。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被抽检对象的市场登记注册信息真实有效,林木种苗经营管理依法依规、达到监管验收标准,被评定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合格企业。

  4.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摸底调查工作。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我站对全州范围内的613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2022年10月8日至18日,摸底调查工作有序开展,由各市县种苗站牵头,执法部门等科室配合。通过电话交谈排查、上门具体调查等形式开展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确保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开展取得预期成效。经调查,红河州范围内有1家获得新品种授权的企业(云南尚美嘉花卉有限公司),涉及3个授权新品种(少女之星、粉蝶、都市丽人),经营过程中未发现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为使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及时提供相关线索,13个市(县)林业和草原局按要求对外公布了举报方式。

  5.配合省林草局做好红河州2022年度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2022年8月12日至16日,省林草局检查组对我州建水、屏边、泸西3个县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评估工作。抽检评估工作重点以国家和省级投资为主的林草生态修复、产业建设项目使用的苗木。主要抽检的指标为苗木质量抽检评估、林木种子质量抽检评估。抽检工作采取内业检查苗木生产经营档案齐全率、造林外业检查苗木合格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抽检,三家抽检对象综合评分均为合格。建水草种的抽检因项目招标未能按时完成,导致草种子抽检无法进行,已向检查组作出书面说面。

  6.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打击假冒伪劣执法工作。全面落实林草种苗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种苗质量监督检查、种苗违法案件查处和案件信息公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各县市林草局对种苗工作的监督管理能力。2022年2月,在个旧举办了“全州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全面提高了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活动的能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公布举报渠道,建立举报登记及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7.开展全州苗木生产者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关于开展苗木生产者摸底调查的通知》(场监函〔2022〕13号)要求,组织开展持有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苗木生产者情况摸底调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对持证苗木生产者名称、许可证编号及发证日期、生产用地现状地类及面积、在圃苗木数量及价值等内容进行调查,处理好在耕地上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问题,维护种苗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经调查,我州持有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10家,苗圃地面积35638亩(其中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9520.74亩,95家经营者,在圃苗木数量2522.7万株),成为我州必须面对苗圃搬迁用地难题。

  8.组织实施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工作。

  (1)指导屏边国家良种基地秃杉种子园建设和日常管理。生产道路硬化300平方米,基地主干道维修1500平方米;日常管理完成除草1200亩、施肥150亩、病虫害防治1200亩、杉木采种300公斤;开展促进开花结实试验工作,制定《秃杉促花促果试验方案》。

  (2)配合完成河口国家柚木种质资源库基地建设。完成种质资源库抚育管理200亩,清除林地杂灌,病虫害监测和预防,保证柚木健康生长;开展柚木种质资源调查、分析、评价;进行柚木无性繁育研究及柚木林下间种植物的引种繁育试验;升级改造试验温室,增加苗床、灌溉、喷灌系统,降温、自动控制设备;对柚木进行气象观测及数据处理保存。

  (3)组织芷村林场实施2021年度良种补贴项目(跨年度)

  9.组织全州林木良种申报工作。与州林科所、省种苗总站配合,完成了甜光颜石榴及长虹3号、大五星、解放种三个枇杷品种数据调查、内含物测定,报请云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通过省级专家现场核实。2022年3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2号公告)将其认定为良种。

  10.碳汇工作开展情况。配合红河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红河州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意见稿中林业部分的修改;按照《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提供红河州低碳“十四五”规划编制基础数据的函》红环函〔2022〕77号要求,搜集提供林业方面的资料;配合云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体系建设实地调研收集报送林业相关资料;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弥勒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为积极开展我州森林碳汇开发工作,与国内六家碳汇开发公司对我州七个市县的林业碳汇资源进行现场考察;配合云南省林草局、云南省绿色基金会,完成对我州四个市县碳汇调研工作。经过积极探索、学习总结,为我州碳汇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夯实了基础。

  11.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省林草局下达《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林林场[2022]2号)要求,我州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安排各市、县普查机构确定了1名工作联系人。2022年6月,安排本站领导职工参加省林草局组织的“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标准培训”。2022年7月,在屏边县组织开展了“全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班”,州林草局及各市、县林草技术干部共61人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云南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细则》、《林草种质资源普查App与数据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了普查技术基础。2022年8月4日,州林草局印发了《红河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红林发[2022]62号)。成立了红河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技术专家组,确定了工作目标、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进度时间安排。按月向省级上报红河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进度。截至10月份,除省级重点市县外,蒙自市、开远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已完成初步编写。(十四)其他工作

  12.其他工作。服从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参与完成云南省红河州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蒙自国储林设计、云南省红河州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石屏县2022年异龙湖北岸面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绿化基金会“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项目管理办法(红河)等项目审核工作;参加州发改委弥勒、蒙自2011-2021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检查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事业法人,财务和人事均独立。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2,111,482.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1,482.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1,821.74元,增长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821.74元,增长5.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工资构成项目随政策发生变动,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大,保险类及公积金实际缴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2,111,482.74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484.74元,占总支出的93.37%;项目支出139,998.00元,占总支出的6.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450.33元,增长1.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364.48元,增长12.71%;项目支出减少192,914.15元,下降57.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①2069999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目资金,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到该笔项目资金,2021年度支出6.99万元,为2020年度结转资金。②2110499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目资金比2021年度减少10万元。2022年度支出的5万元,属于2021年度剩余的额度。③人员经费支出明显比2021年度增加。2022年度人员虽然比2021年度减少,但是由于2022年度工资制度及五险一金缴存基数提高,导致2022年度人员经费支出总金额比2021年度增加明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1,484.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4,041.31元,占基本支出的94.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443.43元,占基本支出的5.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99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110499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草品种试验项目,项目已在2021年度完成验收,验收合格。2021年度项目资金结转50,000.00元,在2022年度用于培训支出。2022年2月,在个旧举办了“全州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全面提高了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活动的能力。2022年7月,在屏边县组织开展了“全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班”,州林草局及各市、县林草技术干部共53人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云南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细则》、《林草种质资源普查App与数据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了普查技术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1,482.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450.33元,增长1.41%,主要原因如下:①2069999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目资金,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到该笔项目资金,2021年度支出6.99万元,为2020年末结转资金。②2110499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目资金比2021年度减少10万元。2022年度支出的5万元,属于2021年度剩余的额度。③人员经费支出明显比2021年度增加。2022年度人员虽然比2021年度减少,但是由于2022年度工资制度及五险一金缴存基数提高,导致2022年度人员经费支出总金额比2021年度增加明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94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3%。具体支出情况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389.76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090.3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体检费和书报费支出)4,46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7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具体支出情况如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12,722.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7,712.7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3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培训费支出5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71,93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6,8351.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979.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0,608.00元),资本性支出79,99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67,86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且2022年度下半年由于没有专人驾驶公务用车,所以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金额极少;此外,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降低风险,进一步减少了公务往来。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055.00元,下降9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122.00元,下降9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00元,增长7.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两个青壮年男同志被派去搞乡村振兴工作,下半年没有人员驾驶车辆,公务用车基本处于封存状态,相应维修维护费用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总的为1辆(于2010年9月3日购买),具体购置车辆的原因是办公。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公。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种苗系统内种苗质量监管工作往来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少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资产总额168,901.74元,其中,流动资产781.38元,固定资产168,120.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498.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637.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3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表202307190459028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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