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32-929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属专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权限对全州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对水利质量监督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备案管理
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严格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督促项目法人在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备案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重点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针对建设各方的资质、人员、设备进行审查。2022年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6件,分别为河口天生桥水库、泸西平海子水库、蒙自长桥海水库、开远远近冲水库、开远勒白冲水库、元阳牛倮水库。
2.强化质量监督制度建设,规范化工作成效明显
全面推进红河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州水利质量监督员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20年版)的理解运用,对新开工项目及在建中型水利工程,进行全覆盖清单化检查。另外,为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工作,贯彻项目工作法,制定了《质量监督检查要点和依据清单(精编)》《红河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时限要求》《红河州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节点控制卡》等,逐步实现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强化监督过程控制,同时积极探讨利用网络提高质量监督效率。
3.严格开展监督巡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认真开展质量巡查工作,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检查,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巡查,质量监督巡查一般包含查看现场、检查质量评定资料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等内容。对巡查中发现和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客观地向参建各方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下发“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要求参建各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施工不发生较大质量事故,2022年完成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72次,下发工程质量体系监督检查结果通知5份,县市质量监督工作检查结果通知13份,项目划分确认通知5份,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21份。
4.做好施工质量评定核备及工程验收
按照工程质量监督书的要求和监督计划,对部分完工项目,及时完成分部工程质量核备和单位工程质量核定工作,参与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及竣工验收。对完工项目,及时完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核备,做到验收必核,每核必查。2022 年各工程项目均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全州分部工程完成质量评定后核备完成率为77.6%,其中:中型89.4%、小(1)型71.9%、四级堤防55.6%,单位工程核定率80.6%,其中:中型为87.5%、小(1)型78.6%。
按照监督计划参加法人组织的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积极参与分部、外观质量、单位工程验收,参加蒙自蚂蚱冲水库、河口南溪河山腰段KJHL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提出了质量结论意见,同时编写并提交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统计分析
2022年完成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质量统计分析工作,从质量统计数据分析,全州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顺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工程建设质量总体在可控范围内。
截至2022年12月底,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共检测83211组,其中施工自检56848组,占68.3%,监理平行检5176组,占6.2%,建设单位抽检21188组,占25.5%。从检测数据可看出,建设单位抽检数达施工自检数的37.3%,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数量总体占抽检数的19.6%,达到要求,各工程项目检测项目及数量基本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检测对实体质量控制的效果总体良好。
6.强化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质量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为适应水利工程建设新形势,进一步提高监督员业务素质,积极探索创新培训学习模式,在站内开展“我为大家授课”活动,累计举办活动5期;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对全州质量监督人员进行线上培训;组织对全州县市质量监督站监督的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实际工程检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了全州县市质量监督系统业务交流会,全州质量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大幅度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监督室。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3,200,075.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0,075.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6,819.14元,增长3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6,819.14元,增长3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0,075.80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475.80元,占总支出的94.20%;项目支出185,600.00元,占总支出的5.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6,451.34元,增长26.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0,851.34元,增长23.87%;项目支出增加85,600.00元,增长85.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支出、项目支出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4,475.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4,165.80元,占基本支出的95.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3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80,851.34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6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600.00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开工项目增加,质量巡查次数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日常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075.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66,451.34元,增长26.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64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23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8,415.0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80,99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7,937.1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6,060.4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87,78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2%。
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85,6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日常质量巡查费用;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202,188.1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0,6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0,643.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30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3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959.83元,增长11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051.83元,增长11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00元,下降21.8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工项目多增加,工程质量巡查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工程质量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原有公务用车1辆,红河州财政局于2022年12月30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车辆处置的复函》红财资复〔2022〕109号文件同意,已经做报废处置。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资产总额103,687.50元,其中,流动资产1,855.99元,固定资产101,831.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6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67.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4,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建设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