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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804-648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林业双中心:统筹规划林业和草原信息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共用;牵头协调推进林业和草原数据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等;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调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

  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以防灭森林草原火灾为核心,以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宗旨;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和省林业双中心工作衔接。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将红河数字林草项目建设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2.进一步统筹规划林业和草原信息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共用。

  3.加强林权流转业务指导,切实维护林权流转秩序。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收益权,推动承包户以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4.严管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强化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城镇周边、国有林场、边境一线、各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防火工作。严防“山火进城”“家火上山”。

  5.加快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6.强化专业队半专业队常态化培训工作。

  7.加快推进防火阻隔系统、防火应急道路等项目建设,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完善林火视频监控体系。

  8.加快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抵边森林草原防火职责,严防境外火烧入。

  9.用好“互联网+防火督查”系统,积极推进“防火码 ”应用。严防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人员较少,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林业双中心

  2.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6,334,01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4,018.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4,088.76元,增长109.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4,088.76元,增长109.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6,334,018.34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582.99元,占总支出的26.41%;项目支出4,661,435.35元,占总支出的73.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73,504.04元,下降32.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8,586.98元,增长21.73%;项目支出减少3,372,091.02元,下降41.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度有结转收入数字林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6,360,000.00元在上年度列支,本年度虽增加了项目,但没有大额项目,故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2,582.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3,195.67元,占基本支出的95.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387.32元,占基本支出的4.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1,435.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646,200.00元:根据红河州森林生态发展实际需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出发,建立一支作风优良、反应快速、能征善战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并实行科学管理、做到因地制宜、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建设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的森林火灾,为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建设州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州级专业森林防火队驻训基地,驻防机组、南航总站普洱站驻勤备勤基地,地空配合训练基地,林草业务培训基地等。2022年,全州共发生火情9起,通报卫星热点8个,与去年同期发生火情51起、卫星热点59个相比,火情减少42起,热点减少51个,同比分别下降82.3%和86.4%,实现了红河州连续29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目标。

  2.州本级护林防火经费979,308.49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65,935.13元;上年结转资金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1,046.00元、上年结转资金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58,945.73元: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州、县三级按每亩林地不低于1角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红河州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应急厅的指导帮助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森防指、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部门主动担当作为,不分彼此、一体发力,不断提升森防工作治理能力。本防季较上年同期相比呈现“高位推动、思想认识、工作机制、队伍建设、航空护林、设施建设、火情下降”七个方面取得新突破的特点。全州共发生火情9起,通报卫星热点8个,与去年同期发生火情51起、卫星热点59个相比,火情减少42起,热点减少51个,同比分别下降82.3%和8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4,01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73,504.04元,下降32.67%,主要原因:上年度有结转收入数字林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6,360,000.00元在上年度列支,本年度虽增加了项目,但没有大额项目,故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27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90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4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8%。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反应快速、能征善战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州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州级专业森林防火队驻训基地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38,93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23,699.36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144,312.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387.32元。项目支出2,015,235.35元,包含州本级森林防火经费979,308.49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65,935.13元、上年结转结余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1,046.00元、上年结转结余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58,945.7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7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资产总额33,334.04元,其中,流动资产312.80元,固定资产33,021.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69.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12.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本年度国有资产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6,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86,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6,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与去年相比增加2,586,2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单位去年没有政府采购项目,本年度将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646,200.00元,其中2,586,200.00元纳入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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