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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06-4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大力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促进房地产回稳向好。全州现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708家,在库资质等级企业354家,建筑业产值完成697.58亿元,同比增长13.2%;新增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4家,州内市场份额占55%以上;全州共新办资质企业36家,增项资质企业62家,新增入库资质企业30家,完成市场主体倍增目标任务26家的115.38%;全州房地产在库项目181个,计划总投资874.3亿元,剩余投资空间171.3亿元;全州保交楼专项借款涉及12个项目,涉及保交楼套数3554套,获得专项借款资金支持3.59亿元,完成资金拨付3.5亿元,资金拨付率98.56%;目前已实现交房项目11个,交付住宅3029套,交房率85.23%。

  2.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州竣工验收绿色建筑面积418.01万平方米,占竣工验收总面积442.43万平方米的94.5%;全州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93.90万平方米,占新开工总建筑面积333.10万平方米的28.2%;对接头部企业31家,提报项目29个,与全国性行业协会签订招商服务协议合计2份,与各商会及链主企业签订招商服务协议合计11份,与1家单位签订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3个重点项目实现签约。

  3.夯实城市“里子”,提升城市“底子”,扮靓城市“面子”。2023年,全州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87个,完成投资26.33亿元,新建改造地下管网526.44公里;建设海绵城市7.1平方公里,完成投资4.894亿元;排查雨水管2763.4公里,排查发现问题3754个,已完成整改2976个,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22年的36.47%提升至2023年的46.82%,较2020年提升21.42个百分点;以推进4个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建设为引领,累计完成投资22.91亿元;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56个25480户,累计完成投资7.92亿元;已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21000套,累计完成投资10.04亿元;全州城区黑臭水体已全面消除,清运整治暴露垃圾点1946个、修复破损道路106条、打通断头路15条、累计新建停车位281157个、整治“空中蜘蛛网”284处、清除内涝点59处;2023年认定185个绿美社区,推优25个,共7县市被省厅列为绿美城市省级试点,6个县市25个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完成街道补绿种植乔木10590株,补植灌木16.99公顷,补植地被16.01公顷;新增各类城市绿地面积159.28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40.18%;成功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6个。

  4.加大烂尾楼清理整治及保障性住房管理力度。全州共有38个烂尾楼(不涉及交房3个)现已全部化解,有效解决1.5万余人民群众多年的安居梦,全省排名第一;建设保障性住房96233套,分配入住93221套,分配入住率96.87%,排全省第一。

  5.加大物业管理监管力度。全州重点规模以上物业服务企业12家,实有物业从业人员12171人,1741个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776个,成立业主委员会592个、物业管理委员会1149个,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54个,塞纳公馆·云水围、创泰·一品、熙和小镇3个住宅小区被评为省级“美好家园”。

  6.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农房功能提升改造及农村“两污”环境优化治理。2023年完成5857户农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670户,农房抗震改造5187户),投资9368.2万元,竣工率100.24%;完成农房功能提升27个试点村2061户房屋内部功能改造;建成镇区污水管网607.97公里,新增垃圾处理设施12座,新增1吨以上垃圾车2辆,新增公共垃圾箱655个,新增镇区污水处理设施12个,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12.31公里,“两污”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7.创新推进历史文化活态保护利用。2023年我州共申报成功5个中国传统村落;石屏县宝秀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已完成124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备案工作及多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完成47个优秀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上线工作和173座历史建筑测绘。

  8.强抓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督查检查。全州共排查录入自建房2227869栋,经营性自建房需整治销号1183栋,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1358次,发现问题及隐患5698条,已整改5598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76份,停工通知书83份,行政处罚51起,共处罚款195.2万元,建立台账工程329个,开展施工扬尘检查1198次,检查工程1227个次,责令整改425起,处罚9起,罚款10.1万元;全州共排查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长度27.81公里,完成改造27.81公里,排查一般隐患752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9.紧抓城乡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城市执法规范管理工作。2023年共完成生命线工程及重点设防工程抗震专项审查70项,建筑面积41.16万平方米;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95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102件,简易程序1193件,累计给予行政处罚481.6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物业管理科、城乡风貌管理科、城市更新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共10个,分别是:

  1.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红河州村镇建设管理处(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红河州抗震防震指挥部办公室(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红河州风景园林管理处(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5.红河州标准定额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6.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7.红河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8.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9.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10.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红河州村镇建设管理处、红河州抗震防震指挥部办公室、红河州风景园林管理处、红河州标准定额站、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红河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5)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2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4.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6.23万元,下降43.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息还款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资金项目、红河州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提升专项经费项目和云南官房迈腾有限公司红河剧院相关工程尾款专项资金项目共5个项目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因此收入合计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86.23万元,下降43.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息还款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资金项目、红河州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提升专项经费项目和云南官房迈腾有限公司红河剧院相关工程尾款专项资金项目共5个项目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00088万元,下降10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2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78万元,占总支出的87.28%;项目支出282.8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88.56万元,下降43.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划出,人员数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二是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息还款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资金项目、红河州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提升专项经费项目和云南官房迈腾有限公司红河剧院相关工程尾款专项资金项目共5个项目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因此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1.27万元,下降5.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划出,人员数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577.29万元,下降84.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息还款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资金项目、红河州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提升专项经费项目和云南官房迈腾有限公司红河剧院相关工程尾款专项资金项目共5个项目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因此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1.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8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支出金额

开展情况

2023年度绿色新型建材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43.60

已完成

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专项经费

10.00

已完成

红河州等3州市房地产工作片区座谈会经费

0.57

已完成

红河州城市体检工作经费

26.76

已完成

红河州人民防空方案修编项目经费

5.76

已完成

张新民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26.59

已完成

2023年度政府非税收入成本返还专项经费

10.70

已完成

2022年度政府非税收入成本返还专项经费

14.20

已完成

红河州2023年房地产交易会和房地产政策解读会补助资金

129.78

已完成

2023年度绿色新型建材产业链专班视频会议系统采购经费

12.00

已完成

绿色新型建材产业链专班抽调工作人员租房补助资金

0.92

已完成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公用经费

2.00

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86.73万元,下降43.12%,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划出,人员数减少,因此人员经费减少;二是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本息还款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资金项目、红河州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提升专项经费项目和云南官房迈腾有限公司红河剧院相关工程尾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维修(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87.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87.7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6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222.19万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96.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44.64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43.5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40万元,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60万元,决算为7.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00%,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60万元,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7万元,下降3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60万元,下降4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4万元,增长116.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人防办划出,车辆数量减少;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减公务用车开支,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及相关企业到我州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9万元,比上年减少13.30万元,下降6.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本年度减少物业管理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90.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4.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66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2.35万元,固定资产1495.1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5.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9.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46.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075.66平方米,账面原值3133.73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29.8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6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算公开汇总)2024071502550428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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