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45-0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州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州投资促进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性意见,牵头组织年度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3)负责全州重点产业招大引强相关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组织、推动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
(4)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州与其他地区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外地驻本州办事机构和其他组织的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本州驻外机构的投资促进工作。
(6)指导协调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围绕园区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并配合州级相关部门推进重点园区的“园中园”、承接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7)负责全州投资促进年度目标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组织本州外来投资企业对州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测评;牵头组织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报审、兑现工作。
(8)会同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及重点企业策划全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州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州投资促进信息、州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9)负责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工作;为国(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洽谈、签约、实施及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红河州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大抓产业、主攻工业”这一鲜明导向,将工作的着力点放“三个经济”的谋篇布局上,将重点放在沿边产业园和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的“招大引强”“招新引精”的主攻方向上,千方百计、高效推进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以“链长制”为牵引实施绿色铝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等12条重点产业链的“延链强链补链”招商工程,持续完善“一把手”招商、专班招商、驻点招商、“红黑榜”评比等工作举措,创新市场化招商奖励、比学赶超招商专项行动等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优化谋划包装、投资信息捕捉、谈判签约、项目开工、推进建设、建成投产的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推动全州省外境外投资企稳回升、稳中趋好。2023年,全州共有在建招商引资产业项目1206个,协议总额1844.37亿元,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929.63亿元,总量排全省第三位,同比增长43.06%,增速排全省第二位,完成省级年度目标(750亿元)的123.95%%。完成实际利用外资(输机数)4805万美元,同比增长154.23%,完成省级目标任务数1600万美元的300.31%。新签约500万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811个,协议投资总额774.76亿元。新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17个,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9个的189%;新引进世界500强4家。
(2)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抓招商。高度重视抓招商引资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全州建立了“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鲜明导向,制定《红河州“一把手”招商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一把手”招商。2023年,全州开展“一把手”外出招商活动351次,拜访企业1264家,促成项目签约188个,投资总额1217.10亿元,促成项目落地93个。其中,州级一把手外出招商活动15次,拜访企业73家,项目签约16个。
2.健全体系抓招商。全面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制定红河州“1+N”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红河州关于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红河州关于“飞地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关于州级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制度(试行)》《红河州关于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配套的4个文件。按照“管行业必须抓招商”原则,明确部门的招商目标、任务和责任。同时,全链条明确“招什么”“招到哪”“怎么招”“拿什么招”的解决措施,形成整体联动协作机制,以有力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措施确保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3.紧盯链条抓招商。按照“建链、补链、强链”思路,聚焦绿色铝精深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等12条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及时厘清各产业链条图和招商图谱,实施挂图作战,聚焦产业关键环节、缺失节点,全面梳理目标企。1—10 月,全州新签约投资1至1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82个。
4.围绕“三量”抓招商。一是持续抓好“盘存量”工作。落实“项目清单化”要求,把在库项目存量现状、到位资金评估等盘清弄实。结合存量不优、入库支撑不足、资金到位缓慢问题,强化划片包干负责制落实,定期深入一线分析调度,提升资金到位率,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平稳高质推进。二是持续抓好“挖增量”工作。围绕“沿边产业园承接产业转移”这一主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把手”招商,在长三角、珠三角召开轻纺加工、消费电子及零部件、东盟特色产品加工系列专场推介会。强化与中国电子商会、中国工业联合会、南通家纺业联合会等协会合作,借助协会平台、资源、市场、供需等方面优势,商洽在红河举办行业峰会、年会等活动,借机召开专场推介会,持续提升红河州特别是沿边产业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持续抓好“提质量”工作。探索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强化在谈项目精细化管理,构建扁平化服务、并联式审批、高效化推进的工作机制,为项目推进下好“先手棋”。全力以赴招大引强。盯紧一批“链主”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以招大引强、招精引新推动“连珠成串”,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5.比学赶超抓招商。逐步完善全州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综合质效、产业链“链长制”等经济指标在综合考评中的比重,通过提升经济建设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引导各级各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到经济发展上。树立“用数字说话、凭实绩交卷、以成效检验”的工作导向,制定下发《红河州招商引资“比学赶超”专项行动方案》,对标省核心考核指标,突出内外资到位、招大引强、固投贡献率等,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考核机制,按月对全州“一把手”招商引资绩效情况进行通报,按季度对县市(园区)及州级目标责任部门招商引资“比学赶超”评比情况进行通报,预算安排奖励资金1000万元,对季度“比学赶超”综合评定排名前列的县市(园区)进行经费奖励,对连续两个季度综合评定排名靠后的县市(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目前,已兑现一二三季度奖励资金6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产业一科、产业二科、区域协作科、外资促进科、督查考评科、信息数据科。
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人,其中含工勤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我单位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23年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78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6.67万元,下降36.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6.67万元,下降36.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决算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是部分人员正常晋升、职务职级晋升等增加工资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是本年度财力紧张,减少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8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85万元,占总支出的79.45%;项目支出161.61万元,占总支出的20.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6.67万元,下降36.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5万元,增长1.90%;项目支出减少468.31万元,下降74.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决算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是部分人员正常晋升、职务职级晋升等增加工资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是本年度财力紧张,减少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61万元;投资促进专项经费161.61万元(包括市场化招商奖励5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①2023年,全州开展“一把手”外出招商活动351次,拜访企业1264家,促成项目签约188个,投资总额1217.10亿元,促成项目落地93个。其中,州级一把手外出招商活动15次,拜访企业73家,项目签约16个。1—10 月,全州新签约投资1至1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82个。②市场化招商奖励50万元,胡士东先生为红河州提供重大产业投资线索,成功引进云南美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促成投资101亿元的48GW单晶拉棒项目落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56.67万元,下降36.74%,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与上年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是部分人员正常晋升、职务职级晋升等增加工资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是本年度财力紧张,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7%,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决算为0.6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3%,完成年初预算的0.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2023年红河州人民政府组团赴越南、柬埔寨、老挝经贸交流活动1人参加;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人次89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商务接待,杜绝铺张浪费,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 厉行节约的接待原则,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50万元,下降9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50万元,下降98.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商务接待,杜绝铺张浪费,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 厉行节约的接待原则,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79人;商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0人,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是2023年红河州人民政府组织赴越南、柬埔寨、老挝经贸交流活动,红河州政府组团1人参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出招商活动、外来客商考察的接待支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商务接待,杜绝铺张浪费,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 厉行节约的接待原则。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比上年减少。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8万元,比上年增加4.58万元,增长6.41%,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调整工资总额增加,按工资总额提取的相关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423.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9.64万元,固定资产43.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4.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7平方米,账面原值40.00万元;因资产划转,设备增加1.89万元。
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资产原值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 产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合计 | 1 | 423.47 | 463.65 | 379.64 | 83.89 | 43.72 | 原值:83.89 净值:43.72 | 0.12 | 0.11 |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
公开12表
部门: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金额单位: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费支出和离退休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反映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包装、外出招商活动、外来客商洽谈、接送客商车辆租用、项目宣传资料制作、委托招商、重点项目推进、州招商中心运转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