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17-856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为州交通运输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州交通运输局授权负责水上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因单位涉及机构改改革,并且上级机关未制订“三定”方案,因此我单位沿用原部门工作职责。单位业务上接受上级海事、航务管理部门指导,职责管辖范围是州内除省直接管理水域的其它通航水域。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编报管辖范围内及涉外的水运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市县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管辖范围内跨县市航道及其他港航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对管辖范围内的港航基础设施、货主码头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路运政管理工作。加强运力的宏观调控,办理管辖范围内的经营,跨县市运输水运企业、船舶(客船小于20客位)的审批工作;负责运输质量的管理和运输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培育水运市场;对各县市水路运政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运统计、水运科研工作、水运人才的培训和先进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
(6)按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各项水运规费的征收、上缴、管理、使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单位在州交通运输局正确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新时代思想主题教育,着力提升水上交通监管水平。回想这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以下成绩:
1、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州水运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促进水运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一是紧盯节假日、汛期、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为确保春运工作责任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单位以《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关于印发2023年水路春运疫情防控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红航发[2023]2号)制定印发《2023年红河州水路春运疫情防控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及《2023年红河州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水路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水路春运新冠病毒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节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主要文件精神的上传下达,相关信息的汇总、报送等工作。春运期间海事部门共投入监督艇艘13次,监督车辆20辆次,海事执法监督人员40人次。
切实做好2023年全州水路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工作,在面临自然灾害时应对充分,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修订印发红河州水路交通《汛期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督促帮助水运企业分别在那兰水电站库区坝头渡口及南沙水电站库区金虾渡口设置2处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存放点。按照《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汛期交通运输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及防灾减灾工作驻点督导工作方案》([2023]—723号)于8月22日至23日对建水县、石屏县开展驻点指导工作,共督导2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2家水运企业。
按照《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州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秋国庆期间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红交办发〔2023〕45号)的安排,在9月18日至9月22日对全州重点水域、重点企业、重点船舶进行督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州航务管理处以(红海发[14号])《红河州地方海事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两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对乡镇自用船舶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州交通运输局以红交办发[2023]23号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水上交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整治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脱检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非法码头、非法运输、非法载客,自用船舶安全监管缺位、超员超载等重点问题。
结合我州实际就督促指导涉水乡镇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工作,下发《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关于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红航发〔2023〕6号),对乡镇船舶检丈、建立“一船一档”、船舶船名编号、乡镇船舶登记发证等工作作出了进一步要求。乡镇自用船舶共894艘(2023年7月统计)。
下发《红河州地方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由各县市地方海事处人员发放《办理船舶登记和船舶检验告知书》,要求各县市告知辖区内各相关船舶(包含砂石采集船及运输船、公务船、工程船)所有人及经营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船舶法定检验。经各县市统计全州共有砂石采集船56艘、砂石运输船舶28艘、公务船32艘、工程船15艘,目前申请检验的已完成3艘工程船、6艘公务船。
按照《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2023年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签订工作的通知》(云海监便[2023]43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签订工作,签订率100%。
根据县市对辖区乡镇船舶登记证书需求的统计,州航务管理处汇总上报省地方海事局,领取1050本,发放1005本,涉水乡镇已按需求全部领取,下一步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督促乡镇按规定发放《云南省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
2、河长制工作情况
在州交通运输局领导下今年2023年3月29日、6月9日在小河底河河长州政协副主席陈军的率领下对小河底河、红河(石屏段)开展巡河,并将巡河情况及时报州河长办。巡河工作结合“七改三清”“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巡河主要巡查区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情况。
3、党支部及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州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下认真开展新时代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度共召开9次支部党员大会。其中专题党课3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按照《红河州航务管理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于2月15日、3月28日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题研究审计报告等事项、2023年界河航道维护经费事项。
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委员会于2023年9月15日批复撤销州航务管理处党支部。
4、船舶船员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船舶年度检验及船员证审验工作,开展船舶年度检验59艘,截至目前共发放船舶检验证75份。
5、运输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截至10月运量29.0732万人,周转量106.2885万人公里,运量同比上升44.9%,周转量同比下降43.3%。无货物运输。
6、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及界河航道资金申报工作情况
按照《云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申报,省级拨付渡口运营远程监测监控运行、海事监督艇巡航养护、学生渡运、(停靠点、渡口)提升改造、农村水路客运安全保障5个项目的补助资金75.2万元。
经申报,2022年省级下达的界河航道养护资金共计29万元,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资金拨付建议后,由州财政局将界河航道养护资金下达河口县29万元。用于确保红河界河51公里航道的安全畅通和渡口的正常渡运,保障水上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8万元,下降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8万元,下降1.6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8万元,下降1.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2万元,增长4.93%;项目支出减少7.00万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无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8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3%。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2140136款支出799018.70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差旅费、日常公用经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合理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4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4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合理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由于机构改革,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改革执法执勤车辆编制划转相关事宜的通知》(红财政法发﹝2023﹞53号)精神,调减州航务管理处(地方海事局)执法执勤用车编制1辆,调增到红河州交通执法支队海事执法执勤用车编制1辆。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资发〔2023〕13号)精神,经我单位会议研究同意,于2023年11月对车辆进行划转。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资产总额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5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3.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三)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