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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653-552
  • 发布机构: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4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培养德技双优人才,服务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初、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开展车工、焊工、电工、钳工、汽车维修、化工总控、化工分析与检验、烹饪等几十个专业(工种)3-4年的学制教育。同时兼顾为企业、社会提供技能培训、鉴定及技能竞赛等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院的工作重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023年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学金9人、省政府奖学金12人、省州奖励先进班集体1个,省州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9人,省优秀毕业生67人;州级“三好学生”12人、州级“优秀学生干部”6人;校级“三好学生”198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36人。

  2.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办学水平提升

  加强顶层设计和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学院内涵建设的质量与水平,加强专业建设。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参加国家技能大赛5个项,两个项目获得优胜奖;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42项,14人获得2等奖,22个人获得3等奖,21个人获得优胜奖,获得金牌5枚,银牌3枚,铜牌3枚;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月”活动,3000多名学生参加学院和省级组织的比赛。

  3.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面对高职、高中扩招的严峻形势,积极想办法、找对策,本年完成招生236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2000人,非全日制学生360人。积极寻求高质量就业渠道,保证1355名学生稳定就业,就业率为100%。

  4.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加大工作力度,多方沟通协调,积极努力争取,提高培训质量,本年度共开展职业培训计划156期、6780人次,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计划305期13092人次,全年培训总收入约1200万元。

  5.持续抓实平安校园创建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抓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全年全校未发生安全事故。

  6.推进学院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升

  推动完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完善院系两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和资产管理,抓好绿色校园等各项工作。

  7.重要经济管理制度的修订执行情况

  2023年制订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内部控制手册》,建立健全学院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这一年中我院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为全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信息处、教务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后勤处、培训鉴定中心、工会妇联、团委、教育督导处、审计处、化学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交通运输系、经贸与信息工程系、旅游与现代服务系、食品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8人(离休0人,退休30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5466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GK01收入支出决算表——GK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5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3.74万元,占总收入的90.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55.8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9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77.09万元,下降11.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8.27万元,下降5.5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942.33万元,下降52.40%;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33.51万元,增长1224.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对困难学生补助,减免了一大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所以学院事业收入减少较为明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075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4.60万元,占总支出的76.65%;项目支出2512.01万元,占总支出的23.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32.33万元,下降11.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8.56万元,下降8.12%;项目支出减少703.77万元,下降21.8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学院进一步控制成本减少开支,学院全面落实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44.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7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2.0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368.76万元,占项目支出14.68%;死亡抚恤42.72万元,占项目支出1.70%;其他教育支出1.00万元,占项目支出0.04%;中等职业教育839.22万元占项目支出33.41%;,技校教育1210.31万元,占项目支出48.18%;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00万元占项目支出1.99%。各专项业务已经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8%。与上年相比减少568.27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学院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03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8%。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231.30万元:基本工资2058.08万元、津贴补贴122.3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元31.19万元、奖金12.45万元、绩效工资3007.2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08万元:办公费43.02万元、印刷费15.69万元、水费30.00万元、电费102.11万元、邮电费2.37万元、物业管理费75.99万元、差旅费78.27万元、维修费120.18万元、租赁费27.14万元、培训费57.73万元、公务接待费4.99万元、专用材料费137.69万元、劳务费231.70万元、委托业务费131.24万元、工会经费87.59万元、福利费142.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86万元:生活补助9.82万元、助学金188.16万元、奖励金4.8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

  (4)资本性支出97.03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34.66万元、专用设备52.22万元、大型修缮10.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4%。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7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90.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1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55万元:办公费0.06万元、咨询费5.00万元、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1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45.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57.79万元:抚恤金42.72万元、生活补助13.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万元。

  (4)资本性支出344.35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0.51万元、专用设备197.92万元、大型修缮145.9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4.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0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2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决算为17.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65%,完成年初预算的9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33%,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并对我院“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四是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16万元,增长3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8万元,增长2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9万元,增长55.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学院加强招生宣传力度,增加了因为招生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和公务车维护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招生宣传、外出培训、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等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联合办学院校到我院检查工作和指导工作、招生宣传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资产总额3189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1.42万元,固定资产29230.4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407.00万元,在建工程83.89万元,无形资产485.9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27.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61.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60.86平方米,账面原值17.6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8.8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0.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0.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0.9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4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5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红河州审计局审计决定书《红审决[2019]16号》补列长期股权投资1219.77万元作为云南云投职教扶贫开发省化工高级技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后根据2022年学院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要求,长期股权投资调为1407.0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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