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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652-07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扛牢扛实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一是压实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完成下达底线指标580.8万亩的100.2%二是持续推进稳粮增粮政策落实。及时足额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8370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988万元。三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各项措施。1-9月共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5.79万亩(含22年结转面积20万亩),完成2019—2021年已建成155.05万亩万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蒙自市被列入部级玉米绿色高产高效暨单产提升行动整进制推进市,元阳列入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暨单产提升行动示范县。四是不断挖掘粮食增长潜力。推进粮经协同发展,推广水稻旱作5.33万亩(完成种植任务5.19万亩的102.7%)、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98万亩(完成种植任务5.22万亩的114.6%),实施烟后粮经协同0.9万亩。五是抓实防灾减灾。及时足额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一批)420万元、储备救灾备荒种子3.7万公斤(其中2022年库存1.55万公斤),因地制宜落实抗旱减灾措施,确保夏粮颗粒归仓。

  2.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制定印发《红河州对系列三年行动开展常态化跟踪指导服务督查的工作方案》,定期调度解决痛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快市场主体倍增。全州已发展农业企业11984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3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43户。累计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20个、县级以上示范社256个。三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1-9月,完成任务数:新签约投资1至10亿项目10个;完成新签约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5个;完成新开工投资1亿元及以上重点项目12个;完成新纳规升限企业8户。四是加大品牌宣传推荐。组织83家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会。蒙自市南疆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蒙涯红”牌蒙自石榴荣获绿博会金奖。五是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元阳县爱春阿者科村、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个旧市鸡街镇毕业红村等8个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3.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推进绿色有机化发展。完成审核上年度符合奖补的绿色食品142个、有机农产品179个。新认证绿色有机产品168个。累计完成有效“三品一标”认证349家企业733个产品(其中有机产品166家企业207张证书361个产品,绿色食品154家330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20家33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9家9个产品)。二是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行动,全州实施“三新”技术配套示范2.8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39.95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284.53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2.61万亩,发布病虫预报104期,实施绿色防控面积325万亩,统防统治面积320.5万亩。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累计检测农产品样品1319批次。建水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开远市申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加紧建设石屏县“三个零”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4.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巩固经营性收入。全州预计出栏生猪353.51万头、肉牛26.9万头,分别同比增长3.5%、0.75%。花卉种植面积32.7万亩、鲜切花产量9亿枝,茶叶种植面积45.46万亩。二是抓好就业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全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6.06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9.4万人、县外省内农村劳动力专业就业29.31万人。三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提升财产性收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落实指导县市高质量推进4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省级项目(项目资金2300万元)、89个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资金6230万元)。五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拓宽增收渠道。目前,全州参与带动脱贫户的经营主体共计1728个,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人口已实现全覆盖。

  5.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州完成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0863座、自然村卫生公厕235座(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23%,105.38%)。二是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全州绿美乡镇、绿美乡村建设点位共计1193条,已完成绿化面积50.36万平方米,完成植树量58934株,完成投资19615.48万元。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在蒙自市草坝镇富民村、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泸西县午街铺镇凤舞村、石屏县坝心镇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持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

  6.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一是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13.1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10.8%,调处办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643起、调处办结率86.1%。二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成清产核资单位13211个,共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05.27亿,较2021年180.57亿增加24.7亿。其中经营性资产50.41亿,较2021年增加4.2亿;做好成员身份核实,全州累计核减重复成员52533人。三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前三季度,全州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宗数累计23560宗,累计审批宅基地18922宗,审批面积累计215.21万平方米,审批率80.3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教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198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0.4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59万元,下降3.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52万元,下降3.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06万元,下降21.5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为:基本支出方面,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工资标准调整影响导致减少;项目支出方面,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他收入减少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14万元,占总支出的71.50%;项目支出564.49万元,占总支出的28.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59万元,下降3.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02万元,下降4.58%;项目支出减少2.57万元,下降0.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本年度总收入1980.63万元,总支出1980.63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141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死亡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5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比上年减少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其他收入减少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6.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5.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4.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云南省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补助经费返还资金0.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

  2.段树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资金28.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干部段树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资金;

  3.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10.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三农”工作,完成12次执法检查及指导工作,支持农业农村工作推进;

  4.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州农科院主要负责项目实施,以异龙湖流域为重点,开展土壤肥料田间试验25组;建设0.08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种植业科进行相关协调、监督、指导;

  5.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州本级)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

  6.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9.6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指导工作差旅费用等;

  7.农业综合执法建设专项资金17.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资市场、农业投入品、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集中评查)暨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执法骨干65人等;

  8.2022年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的补助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工作指导;

  9.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资金0.93万元,主要用于围绕省级确定的“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对全州13个县市一县一业的产业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为做好我州的“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提供数据来源保障;

  10.2023年省级市场与信息化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红河州农业统计信息监测化水平,更好的服务“三农”工作。完成业务指导≥20次,对全州13县市市场及信息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6次等支出;

  11.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资金3.58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州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创业创新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培训指导;

  12.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资金7万元,主要用于指导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全州已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证书发放率达92%;

  13.2023年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78.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完成外出招商引资10次,完成20余次外出调研工作。推动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引进14个,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开工18个,推动产业链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投产8个,完成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训1场次;保障专班办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能等;

  1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培训和奖补项目资金16.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培训、厕所革命等工作;

  15.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家庭农场培育的专项资金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已对32家家庭农场进行指导支持;

  16.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专项资金17.2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2023年开展土壤普查的6县市完成样点校核10288个,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0288个(表层样10158个、剖面采样130个)等;

  17.红河州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13.3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高标准农田38.2万亩、改造提升16.57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0.05个等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强;

  18.2023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82.37万元,主要用于“三农”工作领域,2023年全州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4.94亿元,均居全省第3,增速4.4%,居滇中城市第3。积极谋划推动我州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并取得积极效果;

  19.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补助资金19万元,主要用于到京津冀、粤港澳等地区开展省外招商引资12次;组织133家经营主体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上海西雅国际食品展览会、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云品入川推介会、2023西部乡村振兴博览会、第六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第7届南博览会等15场次展销会;

  20.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4.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已对32家家庭农场进行指导支持;

  21.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专项资金146.7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发展会展经济。组织脱贫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到参加红河州消费帮扶及产销对接活动:13场;年内参展企业数量:133家;参展产品化肥、农药施用量增长率≤0%。二是农产品展会实现意向洽谈合作金额3691万元。三是参加各类农产品推介会企业对各项展会组织服务满意度100%;四是2023年继续参展的企业占比100%;

  22.(州本级)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81万元,主要用于涉外农民培训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70.52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纳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6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与农资检验检疫监测及市场监管、农产品信息及农情信息统计监测发布、农业生产救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畜牧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0万元,决算为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万元,决算为22.9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决算为5.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50%,完成年初预算的190.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万元,决算为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决算为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方面2023年增加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招商引资公务(商务)接待费项目预算5万元,专班实际支出3.99万元,占单位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55万元的71.89%,导致接待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因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75万元,增长3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6万元,增长1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0万元,增长170.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方面,2023年增加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招商引资公务(商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专班实际支出3.99万元,占单位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55万元的71.89%,导致接待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因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高原特色农业、防灾减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到红河州开展高原特色农业调研等工作、各县市汇报农业生产等工作以及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招商引资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8万元,比上年增加4.54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需开支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三公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119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03万元,固定资产103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8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4.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75.74平方米,账面原值56.4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1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业支出科目

  (一)农业行政管理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四)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八)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5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0715084807532(基层单位只做项目绩效自评表,要将所有项目合并在一张表内,不能单列很多表)2024072204350575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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