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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620-3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动物耳标、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等工作。

  2.负责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官方兽医日常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

  3.负责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畜禽屠宰监督、畜禽屠宰厂(场)审查验收、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日常管理等畜禽屠宰管理工作。

  4.负责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工作。

  5.负责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样、监督检查等兽药管理工作。

  6.负责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样送检、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指导、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

  8.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指导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实官方兽医队伍,完善工作经费财政支持保障机制,改善办公条件和检疫装备,为官方兽医依法依规规范开展动物检疫提供基础保障。

  2.继续贯彻落实《2022—2025年红河州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加大对辖区内官方兽医的知识理论技能培训,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检疫规程和新修订施行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指导官方兽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规程和政策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检疫。继续制定检疫轮训实施方案,组织全州动物屠宰检疫人员入场集训,规范屠宰检疫要领,切实提高动物屠宰检疫技能。

  3.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组织各县市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饲料经营户、兽药经营企业等动物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完成2023年兽药饲料质量、兽药残留、“瘦肉精”监测抽样任务。二是监督各县市严格执行检疫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检疫工作。准确把握出证要求,严肃出证纪律,认真落实“谁检疫谁出证谁负责”的检疫工作责任制,增强官方兽医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

  4.接续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夯实已建成的53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强化物资和官方兽医保障,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州级统筹、县市布局、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向上寻求政策资金支持,整合生猪调出大县资金及动物防疫补助资金,计划继续推进2023年建成10个规范化的动物检疫申报点。

  5.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衔接紧密、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工作运行机制,督促无害化处理企业完善管理体制,构建合理的收集、运输、处理、应急机制,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稽查科、检疫科、兽药监督科、信息统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表)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51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84万元,增长27.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84万元,增长27.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在职人员5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项目经费因工作内容增加而比上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51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7万元,占总支出的64.59%;项目支出183.63万元,占总支出的35.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84万元,增长27.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63万元,增长19.91%;项目支出增加56.21万元,增长44.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社保缴费金额、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本年项目工作内容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红财农发〔2021〕107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出7.27万元,红财行发〔2023〕9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9.72万元,红财农发〔2022〕116号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出54.85万元,红财农发〔2023〕27号省级农业发展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33万元,红财预发〔2023〕88号红河州2023年畜牧防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27.07万元,红财农发〔2023〕13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60.39万元,红财农发〔2023〕59号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出10.00万元。

  2.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23年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为指引,坚持运用好“三法三化”,转作风提效能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年行动,扎实推进检疫监管、调运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动物卫生信息化建设、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两条底线,努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不断推进全州动物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

  (1)抓检疫强管理,动物检疫工作持续提升。抓牢抓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溯清检疫动物来源,规范检疫申报制度;严格落实生猪屠宰“两项制度”,严格依照规程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强化检疫痕迹化管理,防范和化解动物检疫出证风险。

  (2)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适应新时代动物卫生监管新发展新要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依托上级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成果及信息平台,建设红河智慧动监。目前,初步实现大屏可视化调度、分析、培训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实现从畜禽调运、交易、屠宰的全流程监管,实时掌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情况,为全州畜牧业发展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工作取得成效,代表云南省接受国家中心试点工作现场评估,获得专家组一致好评。深入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指导动物疫病可追溯工作。2023年全州累计完成溯源操作(设备+PC)164.06万条,完成行政区划内动物耳标采购发放329万枚。

  (3)持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2023年完成7个建设,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至此,全州已累计完成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61个,占全部申报点的36%,基层动物检疫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基层队伍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得以提升、队伍形象更好展示,提升了动监队伍的精气神。

  (4)持续抓好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官方兽医资格审查认定,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对年内新增、退休、调离的官方兽医岗位人员进行梳理和注销清理,2023年全州清理完成官方兽医登记529人。二是进一步落实《2022—2025年红河州官方兽医培训计划》,于2023年3月和9月举办2期官方兽医培训班,全州有200余名官方兽医骨干参训。三是进一步提升屠宰检疫技能。依托红河玉润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官方兽医师资建立屠宰检疫实训基地,对全州和全省检疫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师资队伍建设,组建由27名人员组成的全州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和由44名人员组成的畜禽屠宰监督检查专家库。

  (5)加强监管,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诊疗、饲料兽药等行业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管、宣传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加强对各个畜禽屠宰企业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屠宰场设施设备、屠宰关键环节日常抽查和飞行检查,加强对工作场所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3年共组织屠宰环节安全技术要点宣传培训3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三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养殖档案,严格落实生物安全防范、安全生产、调运流程,生产记录、落地报告制度、病死牛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6)健全完善机构,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传播,全州已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个。建成3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转运中心,在养殖密集区建成集中收集暂存点12个,124个大型规模养殖场、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建成暂存冷库137个,小规模养殖场(大户)投放冷柜107个,购置配备专业收集运输车辆18辆。2023年全州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猪单位)21.97万头,其中集中收集处理20.93万头、养殖场自行处理1.04万头,集中处理率达95.3%。

  (7)加强畜牧投入品的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兽药饲料质量安全及兽药残留监控风险监测。积极推进养殖场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抓好兽药GSP换证验收工作,开展兽药追溯平台操作应用指导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1.84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社保缴费金额、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本年项目工作内容增加,项目支出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检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订阅报刊杂志支出、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及开展动物检疫监管、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残留监控抽样及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 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0%。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09%,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9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后,连人带编带年初预算经费划转5人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中划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0.63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3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3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7万元,下降3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车运行维护上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厉行节约、降低能耗,节省车辆费用,在公务接待上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检疫监管、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残留监控抽样及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项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害化处理监管、动物检疫监管、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残留监控抽样及监管等项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3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4万元,固定资产34.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4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1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715032545415(核实修改12表标黄部分,修改以后的表要体现标黄部分原值、净值。其余表已修改好,不准再做改动)(已补充GK14表内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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