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22-917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红河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红河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全力开展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一是聚焦“控增量”,抓矛盾纠纷源头排查。采取日常排查、集中分析研判和各级各部门梳理上报相结合方式,及时排查信访领域矛盾纠纷。二是聚焦“减存量”,抓信访事项解决质量效果。州、县(市)均制定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化解信访问题“存量”。全州求决类初次信访增量下降29.5%;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红河州第三批76件、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红河州第三批93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理上报省信访局。三是聚焦“防变量”,抓风险隐患预防。运用信访大数据,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信息跟踪分析,掌握信访动态并及时预警。
2.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州、县(市)两级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共56次;州、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接访下访群众,接访下访群众150批239人;州、县(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均把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州信访局、各县(市)信访局制定印发学习《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并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宣传活动,全州累计解答群众问题83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100余份。6月1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邹萍到红河州宣讲《条例》,全州各级干部6500余人参加宣讲会。州信访局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宣讲《条例》。
3.切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督办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日常定期接访与重大敏感节点蹲点式接访下访,全州各级领导干部接访群众2124批5047人;州、县(市)级领导包案665件,已全部化解。二是开展赴省进京越级走访治理,以中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到省进京访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为重点,梳理排查重点人员均进行交办稳控。同时对突发到省进京访人员及时开展劝返工作。三是做好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通过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等方式,对重复信访案件、历年信访积案等进行包案化解和稳控。四是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主动接访化解,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全州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为90.5%。五是做好征集人民意见建议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处于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的社会矛盾低成本、批量化解决,收到人民意见建议类184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我部门共设置两个所属单位,分别是:
1. 州信访信息技术中心
2. 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3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08万元,增长2.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8万元,增长2.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降%;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增加及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3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72万元,占总支出的91.73%;项目支出60.77万元,占总支出的8.2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01万元,增长2.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4万元,增长1.56%;项目支出增加7.67万元,增长14.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7月调整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补缴2023上半年差额部分,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文件依据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调动通知》(红人社职调〔2023〕38号)。三是2023年5月张凤仙同志病逝,2023年6月起停发退休待遇,根据《关于适当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特申请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8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视频接访与其他信访方式同样管用、好用的正确导向,切实提高了视频接访系统使用率,视频接访工作顺利开展。
2.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项目经费9.98万元,主要用于把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以及苗头性、群体性信访事件作为州级领导接访重点,安排州级领导接访、视频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
3.劝访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重大节点、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问题解决、源头预防和制度完善,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创建经费项目经费3.99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典型经验的推广运用,形成正向激励,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推动基层信访工作效能整体提升。
5.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贯彻经费项目经费4.1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既完成上级考核要求,又能为信访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大众了解熟知《信访工作条例》,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张兰凤同志死亡抚恤费资金项目经费22.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01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7月调整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补缴2023上半年差额部分,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文件依据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调动通知》(红人社职调〔2023〕38号)。三是2023年5月张凤仙同志病逝,2023年6月起停发退休待遇,根据《关于适当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红人通〔2010〕10号)等文件,特申请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6%。主要用于行政支出(2010301)基本支出477.2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92.60%;信访事务(2010308)项目支出38.1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7.4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52.9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10.2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16.9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3.29%。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33.4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6.49%;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5.7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1.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17.6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3.4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支出2.5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5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住房保障(2210201)支出48.0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9.3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6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36%,完成年初预算的3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64%,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大量的会议采用网络视频形式召开,所以支出相对有所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2万元,下降5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6万元,下降7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84.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全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住宿及公务接待用车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局领导到红河州调研指导工作和全州信访干部到州局汇报工作、劝返上访群众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7万元,比上年增加4.54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有调增基本工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资产总额26.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万元,固定资产11.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4、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