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24-233
- 发布机构: 红河书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40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整合各类资源,邀请国际国内文化名人和学者,开展各类论坛、讲座及交流活动,使红河书院形成极具书香的高品位文化学术氛围,把红河书院打造成为具有文化品位、学术品质、民族品格的文化、学术交流和形象展示平台;
负责书院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及教学活动的规划与实施,策划、承办各类会展活动,对外履行有关文化交流职能,开展与国内外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协助各单位做好书院内各楼、馆、中心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好各楼、馆、中心等相关设施综合利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用;
负责全州文化人才的培养与教育;
履行古籍馆、方志馆等机构对图书文献收藏、保护和借阅的职能,为各级机关、社会各界及公众提供文献信息和参考咨询服务;
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献及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
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宣传和展示工作;
负责哈尼族、彝族文化的研究和保护传承工作;
发展民族民间歌舞文化,创作艺术作品,承接各类舞台艺术的策划、创作(设计)、排练和演出服务;
推行现代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发挥窗口作用,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
负责全州全民阅读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积极推进“书香九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进边寨、进特殊人群、进网络),建设“书香红河”;
负责组织开展全州阅读评选评优推广工作,指导全州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读书征文、行业好书推荐、最美读书人、读书会、阅读创作比赛等活动,为红河州的阅读推广活动提供咨询、支持、帮助等服务,在全社会选树先进阅读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扩大全民阅读活动社会影响。负责全州图书审读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为集历史文化传承、民族文化展示、文化研究和交流、文化艺术收藏、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为一体的文化高地,将对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信自强,提升红河州文化软实力发挥核心作用。将邀请国内外文化名家和学者,开展系列论坛、讲座及交流活动;举办各类文化系列艺术展览,非遗传统手工技艺作品展等;结合民俗节日、节庆及各类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做好相关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会展交流科、工程信息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书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书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书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书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51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7.53万元,增长117.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7.53万元,增长117.58%;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物业管理项目160万元,非遗传承馆修缮290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书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51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6万元,占总支出的23.44%;项目支出393.20万元,占总支出的76.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7.53万元,增长117.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29万元,增长114.66%;项目支出增加213.25万元,增长118.51%;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物业管理项目160万元,非遗传承馆修缮290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书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书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3.2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有4个项目:具体如下:
(1)红河书院委托物业管理经费16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内容有房屋养护、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监控维护;弱电设备运行维护;锅炉设备、热力站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安全保卫服务;会议服务等,保障书院正常工作顺利开展。
(2)红河书院业务经费项目拨款16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红河书院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展示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委托业务费、业务开展家具配置。
(3)红河书院布展项目专项经费29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书院非遗传承馆布展项目布展设计和设施设备提升、购置。
(4)2023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推进宗教中国化,支持云南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支持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7.53万元,增长117.58%,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物业管理项目160万元,非遗传承馆修缮290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1%。主要用于红河书院人员经费、日常支出和设备购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红河书院文化系列体验活动、会展服务、活动布展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业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书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单位为二类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书院资产总额27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41万元,固定资产97.8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3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3.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1.0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4、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40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