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13-2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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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积极做好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
2.承担国家级、省级文化艺术类课题和项目的申报、管理、实施等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文化及跨界融合领域相关工作;
4.提升、打造全州文化艺术精品;
5.做好文化产业招商和宣传营销工作;
6.指导、管理红河大剧院和演出公司工作;
7.组织承办各类公益性、商业性演出活动;
8.完成州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的凝聚力。我中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切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年初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理论学习计划;覆盖推广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APP和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专题学习和党课。制定“艺坛躬耕 谱写忠诚”党建品牌创建方案,致力打造党建品牌,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营造“担当实干、争先跨越”的工作氛围。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各项制度健全,活动开展正常,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2.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开展“三话六学”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中心干部职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思想意识,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听党话的思想共识、抓发展的思路举措、促落实的强大动力、解难题的能力本领,以实际行动推进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以支部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 立足岗位作贡献”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张桂梅、杨善洲、高德荣、鲍卫忠等先进事迹,组织观看云南省滇剧院大型现代滇剧《张桂梅》、2023年国家艺术中心资助项目音乐剧《绽放》,学习榜样精神,汲取奋进力量。四是坚持以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为宗旨,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活动,组织党员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编排“五一”、国庆等文艺晚会节目,不断提升学校师生、社区和企业工作人员的文化自信,把党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同时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为社区居民发放国家安全宣传材料,并指导居民进一步学习、了解国家安全知识;结合党员“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双报到蒙自红竺园社区辖区内小区、街道、商铺等开展反网络诈骗宣传、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治理。
3.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剧院安全运转。一是年初与租赁大剧院外围的凯旋电影城、联力文化(啤酒广场)、龙谷湖茶文化体验中心3家经营业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协助州文旅局在红河大剧院举办的2023年红河州文旅系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剧场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处置火灾、反恐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相互协调配合能力。三是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重点时段期间红河大剧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2023年红河大剧院未发生任何一起安全事故。
4.发挥文化阵地作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一是大力开展惠民演出。牢固树立精品艺术理应奉献人民的理念,实施好文化惠民演出工程。精心组织观众,观看云南省滇剧院大型现代滇剧《张桂梅》、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剧《诺玛阿美》、协助州文化馆完成了“红河州2023年新春音乐会”、“缤纷四季 歌舞红河”红河州2023年群众合唱展演、协助红河州总工会完成了《劳动者之声合唱音乐会》,与红河州文化馆共同承办了“缤纷四季、歌舞红河”夏季篇国际标准舞专场、与红河州诺玛阿美文艺演出有限公司共同协办了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红河州歌舞团表演的“国家艺术家基金项目音乐剧‘绽放’”、昆明山林童话艺术中心、红河影视舞蹈学校表演的少儿合唱舞台剧“山林童话”、国庆期间协助州文旅局完成了5场《云上红河•花腰恋歌》等惠民演出共39场。三是协助云南抓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完成了《冰雪奇缘》《科学狂想秀》,与红河州诺玛阿美文艺演出有限公司共同完成了《爱乐之城》世界民谣和经典影视作品视听音乐会、云南省歌舞剧院儿童歌舞剧《白雪公主、正义的爱》、经典动漫作品试听音乐会《天空之城》、《侠骨柔情》经典武侠影视金曲视听音乐会等商业演出14场。四是协助完成中共红河州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红河州州直机关‘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比赛”、中共红河州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庆六一 书香伴成长经典咏流传”亲子阅读、中国农业银行“青云计划”红河分行青年员工才艺晚会、华星幼儿园“璀璨华星 筑梦未来 蒙自市华星幼儿园欢庆六一暨庆祝成功申报为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文艺汇演”、共青团红河州委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红河州少工委主办的“学习二十大 争做好队员 红河好少年 永远跟党走 红河州少先队2023年‘六一’主题活动”等;配合做好云南省区红河分选区艺术校园2022年“精彩中华”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展演;金孔雀少儿舞蹈艺术节舞蹈比赛、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舞蹈艺术盛典金舞奖颁奖典礼等赛事及社会各界演艺团队的演出活动、圆满完成了“红河州税务系统机构改革五周年晚会”、红河学院“梯田之声、红河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哈尼古歌’展演”、协助清华经管EMBA教育中心、红河州人民政府完成了“行知中国”人文篇——重走西南联大路颁奖活动、红河州老干部工作40年文艺晚会、红河州水利系统2023年庆中秋迎国庆暨党建主题教育学习晚会等行业演出、承办了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主办非遗歌舞晚会《金鸟银鸟飞起来》、州文旅局“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庆祝建党102周年 红河移动“幸福1十1”文艺汇演暨颁奖晚会、云南电网“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职工文化创作成果评比全省文艺比赛等行业演出共29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演出89场。
5.发挥窗口作用,营造文艺氛围。今年利用红河大剧院“红河文化艺术长廊”,于5月31日—6月20日协助红河州文化馆做好云南省文化馆主办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共享一片蓝天’2023年国门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展演展示系列活动”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7月31—8月31日协助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红河州文化馆做好“云岭彩韵”第十届云南省水彩、粉画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部室,分别为:行政部、服务部、营销部、工程部、安保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0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33万元,下降2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33万元,下降27.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项目于2023年划转至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中心无项目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0万元,占总支出的98.53%;项目支出3.01万元,占总支出的1.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33万元,下降27.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万元,增长1.34%;项目支出减少81.99万元,下降96.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项目于2023年划转至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中心无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9.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州文产中心执收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所需标识标牌、锥桶、办公耗材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9.33万元,下降27.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项目于2023年划转至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中心无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我中心无车辆编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中心无公务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23年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23年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93.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3万元,固定资产90.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3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