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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50-051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3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1.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3.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

  4.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维护社会稳定;

  5.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

  7.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

  8.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

  9.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10.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

  11.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12.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决算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汇总编制。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含辅警人员),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0人(离休0人,退休150人)。

  年末其他人员38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8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932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50.90万元,占总收入的98.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7.57万元,占总收入的1.9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387.14万元,下降3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38.24万元,下降33.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 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51.10万元,增长1326.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未达预期,部分财政拨款收入转列预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932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0.70万元,占总支出的85.16%;项目支出2868.60万元,占总支出的14.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12.94万元,下降32.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6.55万元,增长2.79%;项目支出减少9859.49万元,下降77.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减少的主要原因收入未达预期,部分财政拨款收入转列预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60.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2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68.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0%。与上年相比减少9770.08万元,下降34.03%,减少的主要原因收入未达预期,部分财政拨款收入转列预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62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1%。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承担的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决算为29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万元,决算为4.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5%,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3.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85.7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17%,完成年初预算的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决算为0.4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14%,完成年初预算的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8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决算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收入未达预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财政拨款收入转列预拨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46万元,增长27.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5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62.51万元,增长397.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82万元,下降5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15.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辆8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执行出境任务的国际旅费0.16万元、城市间交通费0.6万元,伙食费1.1万元、公杂费0.77万元、住宿费1.92万元。

  2.购置车辆8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报废8辆老化执法执勤车辆,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8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接待产生的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6.15万元,比上年减少3.73万元,下降0.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收入未达预期,部分财政拨款收入转列预拨经费;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486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6.41万元,固定资产33830.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27.94万元,无形资产6839.7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公开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81.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238.9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65.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5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2.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4.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8.46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三、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四、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六、州对下转移支付:州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用于红河州公安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3003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4072204092268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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