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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48-6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抽验任务(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专项抽验、注册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的快速检验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检验、质量检测等有关的科研工作;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 州委“337”工作思路,围绕年初省、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今年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抓实药品检验、标准复核及研究工作。至2023年10月中旬,共完成药品检验59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0批,总不合格率10.0%,挖掘出市场中的不合格药品,有力地净化了药品市场,具体情况如下:(1)至今共完成了药品(省抽和地抽)检验309批次,检出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达到99.4%;委托送检药品完成163批次,检出不合格10批,合格率达到 93.9%;涉案样品检验完成115 批次,检出不合格48批,合格率达到58.3%;能力验证10项,9项结果均为满意。(2)对红河州中医院、蒙自鸿程医院、圣爱中医馆等医疗机构进行制剂注册检验和标准复核,抓快医院制剂再注册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3)完成了野蚕豆根药材质量标准起草研究,目前已申报,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的深入研究,提升了我所的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2、抓细药品应急检验演练工作情况。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统一安排,我所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开展了为期15天的药品应急检验演练。应急检验演练工作统筹有序,扎实推进,演练结果成效显著,在全省16个地州市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越成绩,充分体现了我所具备药品应急案件处置能力。

  3、抓紧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通过了省局检验检测机构复评审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内部审核评审工作,规范了实验室质量体系管理,2023年7月1日通过了省局专家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现场检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抓牢能力验证工作,确保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参加能力验证10项,其中药品5项,化妆品2项,食品3项。其中参加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的能力验证6项,参加云南省市场局组织的能力验证3项,参加LGC组织的药品国际能力验证1项。

  5、抓深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技术队伍能力。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其中1人次参加省药监局举办关于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派出8人次到云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为期2个月的跟班学习,其中4人参加进口药材检验工作、2人参加化妆品的扩项工作和2人参加中药材质量标准研究的工作。15人次参加省院、中检院及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9次,同时,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

  6、抓好业务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派出4人次参加州局餐饮科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派出4人次参加省州局的药品GMP共8家的认证跟踪检查工作;派出5人次分别到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和云南天佑熊业有限公司,现场指导药品检验的技术经验并鼓励企业相关人员到我所进修学习,提高药品检验技术;派出2人参加州局认证认可科开展“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指导药店和企业规范销售和生产药品;派出3人参加乡村振兴工作,利用专长服务指导乡村振兴。派出4名技术人员到开远大庄乡(挂职锻炼地)助力美食节现场抽各类食品进行检验,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贴近实际见实效的宣传和服务,促进了我所为群众服务的公信力,为切实发挥保安全、促发展、供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抓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着重抓了财务制度的完善和财经纪律的深入贯彻执行,以制度管人管事,增强了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至今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业务科、药品业务科、食品检测室、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和质量保障办公室等。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69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42万元,增长2.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42万元,增长7.71%;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34万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0.01万元,下降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69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11万元,占总支出的90.50%;项目支出65.63万元,占总支出的9.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61万元,增长1.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40万元,增长4.06%;项目支出减少14.79万元,下降18.39%;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2%。人均日常支出为19.5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红财行发〔2023〕6号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和红财行发〔2023〕48号(本级)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共支出22.42万元,共完成省级药品抽检检验任务208批次;2、红财预发〔2023〕88号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经费支出27.06万元,完成州级药品抽检检验任务101批次,完成医院、制药厂等送检药品检验任务163批次;3、红财预发〔2023〕15号涉案食品药品检验经费支出10万元,完成公安部门等送检涉案食品药品检验任务115批次;4、红财社发〔2023〕56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经费支出6.14万元,用于支付一名死亡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9.42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以及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政府综合考评奖、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401.88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11万元,用于食品、药品等检验工作项目支出59.4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56.19万元和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20.96万元,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78万元,发放死亡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6.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37.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8.94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3.1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47.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79%,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21%,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弹性大,预算数预测过大,导致与决算数差异过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4万元,增长6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2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出行较多和车况老化,导致公车燃油费和维修费支出增加较大,以及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出开会、培训、参加食品药品应急事件处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药材情况调研人员和西双版纳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考察学习人员共2批次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总额1922.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9万元,固定资产1918.2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9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1972.0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28万元(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上年报废资产的处置收入);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各类财政拨款资金列支的所有费用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和办公等费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日常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101111

附件【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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