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44-071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 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剿、征购、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在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关心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真正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深入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坚定奋力赶超的信心,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热情,真抓实干推动红河文物保护高质量发展,通过一年的扎实工作,完成2023年各项任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思想强党性,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相互促进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重视和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单位学习计划,列入领导班子的第一议题;组织学习活动60余次,参加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州直机关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学习9人次。通过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学习,全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努力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擦亮“三千四百年”名片,提升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紧紧围绕全局文化和旅游工作发展大局和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党支部党建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开展“对标先进 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作风效能革命,聚焦主责主业,将党建工作充分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多形式深化拓展党建活动,党支部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组织力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有了新提升,有力地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真抓实干努力推动红河文物保护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组织,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1.确定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调查数据,摸清红河州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的家底。红色标语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政军民开展政治宣传、加强思想动员的创新形式和重要手段,是中国革命史的独特文化现象,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革命文物资源。通过调查复核,全州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共登记录入42处/188个。
2.组织开展第九批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按照云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九批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红河州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按照申报指导意见和申报信息采集标准,遴选出红河州申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初选名单40处。
3.完成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说明碑制安规范》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抓好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落实,在2023年12月,完成16处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为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奠定了基础。
4.抓好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红河州文物管理所积极配合州文物局开展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到各县市实地开展项目论证和指导工作,2023年,红河州共申报新安所古建筑群—观音寺保护修缮工程等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项目,申报项目资金5448.54万元;申报虹溪石牌坊抢险加固工程等5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项目,申报项目资金1793.94万元;申报建水文庙消防工程等6个消防工程项目申报项目资金3330.73万元。2023年共申报各类文物保护工程项目17个,申报项目资金10573.21万元,为红河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效保护和利用奠定项目基础。
5.开展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检查指导工作。红河州文物管理所积极配合红河州文物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等工作要求,对弥勒虹溪魁星阁等12个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及建议,确保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6.严格把关,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工作。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并对难度较大的、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实地指导、评审,2023年,共组织完成22个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审和审查工作,其中,文物保护修缮工程14个,消防工程2个,防雷工程1个,保护利用工程3个,其他工程2个;极大地提高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规范性和项目质量,为争取项目资金奠定技术文件基础。
7.认真组织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协助红河州文物局,对石屏秀山寺修缮工程等8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初验,督促相关工程参与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对元阳土锅寨传统民居修缮工程等8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竣工终验;竣工验收项目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项、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它文物保护项目4项,通过认真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和实施效果,有效地保护红河州的优秀文化遗产。
8.加大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力度,确保文物建筑安全。2023年,全州各县市共筹集文物修缮资金2097万元,完成弥勒五山乡烟子寨王氏祠堂修缮工程等17项文物保护工程,其中:州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3处,通过多方自筹资金修缮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有效地保护文物安全。
(二)配合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开展考古调查评价工作
2023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配合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认真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个旧市友匀石化个冷加油站新建项目、河口县西阳水库工程等11个建设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其中:配合省考古所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3项、完成云南泸西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等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8项,通过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查清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及影响区域的文物分布及埋藏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避免工程建设对文物的不利影响和破坏,有效地保护文物古迹,有力地支持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执法,做好文物安全监管、督查工作
1.加强全州文物建筑安全开展检查、督查。加大对火灾防控进行指导力度,对全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023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配合州文物局对泸西、弥勒、开远、河口和屏边等13处县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表,并督促相关管理使用人及时整改。
2.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2023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为元阳县、屏边县、绿春县、泸西县等4个配备灭火器共计410支(含灭火器箱),增强各县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3.举办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2023年6月,红河州文物管理所与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蒙自市文物管理所联合举办“文物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活动,组织文物干部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人40余人参加,通过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提高文物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器械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严格监理和监管,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质量
2023年,对蒙自文庙大成殿等17项红河州内的文物保护工程和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实施工程监理,通过严格监理,开远云窝寺修缮及白蚁危害治理工程等5个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初验;蒙自缘狮洞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终验。通过实施专业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监理,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得到提高,文物保护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使红河州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大文物人才培训培养,提高红河州文物队伍整体水平
2023年1月,红河州文物管理所举办了为期7天的“文物保护工程及文物法律法规培训”,全州文博干部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文博干部的工作业务水平;2023年4月,红河州文物管理所与红河州博物馆共同承办“红河州文物博物保护管理培训班”,全州文物博物工作者和文保工程相关从业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提升红河州文博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2023年8月,红河州文物管理所举办“2023年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业务技能培训”,参加培训人员50余人,在红河州开展文物保护工程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派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广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助企纾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2023年9月,通过“红河奔腾”计划引进高层次文物专业人才1名,提高红河州文物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物保护室、田野考古室、信息资料室、文物监理中心,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556.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60万元,占总收入的75.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5.06万元,占总收入的24.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37万元,下降11.2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75万元,下降21.24%;主要原因本所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66.63万元。
其他收入增长43.37万元,增长47.30%。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文物管理所本年拨入文物考古监理项目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32万元,占总支出的50.75%;项目支出277.90万元,占总支出的49.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70万元,下降12.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66万元,增长6.97%;项目支出减少101.36万元,下降26.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支出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564.22 | 646.92 | -82.70 | -12.78 | ||
其中: 基本支出 | 286.32 | 267.66 | 18.66 | 6.97 | 本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和工资增长。 |
1、人员经费 | 271.94 | 253.97 | 17.97 | 7.08 | 本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 |
2、日常公用经费 | 14.38 | 13.69 | 0.68 | 4.97 | 本年增幅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增长 |
项目支出 | 277.90 | 379.26 | -101.36 | -26.73 | 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文物考古项目工程正在进行中,工程还未完工,财政就把资金收回,至今部分工程无法进行。 |
1、财政补助支出项目 | 135.27 | 267,84 | -13.52 | -5.05 | 本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上缴国库非税收入未返回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等。 |
2、其他资金支出 | 142.63 | 111.57 | 31.05 | 27.83 | 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本年2023年度支出省文物考古所项目调查评估鉴证咨询监理服务费。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7.90万元,其中,办公费:0.94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手续费:0.03万元,差旅费:40.23万元,维修(护)费:4.90万元,劳务费:46.28万元,委托业务费:158.10万元,工会经费:3.0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3.3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无人机维修费0.27万元、野外考古人员意外保险3.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71%。与上年相比减少130.74万元,下降24.42%,主要原因本年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上缴100万元还未返回到位所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2%。
(1)工资福利支出:194.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3.68万元,津贴补贴:6.18万元,绩效工资111.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4万元,其中:办公费:1.1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28万元,差旅费:20.00万元,维修(护)费:4.90万元,培训费:1.40万元,劳务费29.10万元,委托业务费:53.90万元,工会经费:6.13万元,福利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0万元.(无人机维修费0.27万元、野外考古人员意外保险3.3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2.9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3.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年非税收入上缴国库资金未能到账。2、由于新冠原因本年未安排专业人员出国学习。3、我所遵循压缩原则和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1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非税收入上缴国库资金未能到账和我所遵循压缩原则及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单位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2万元,所需车辆燃料费2.00万元、维修费0.45万元、过路过桥费0.60万元、保险费0.27万元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单位无、发生的接待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97.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16万元,固定资产8.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数为135.06万元,收入的款项用于:州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文物考古勘探调查与文物古迹评价工作,查清了推荐线沿线文物的分布及埋藏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避免了工程建设对文物点的不利影响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文物古迹。
2.年末结转和结余数22.5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结余的原因主要是收费成本补偿部分项目工程还在进行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