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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32-473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7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筹规划林业和草原信息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共用;牵头协调推进林业和草原数据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等;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调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数字林草项目有序推进。

  根据红河数字林草项目进度和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目前,红河数字林草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共计8399万元,其中:国家《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到位资金1156万元;省级《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到位资金636万元。一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完成194个站点,加上试点建设点位、石屏、建水和大围山保护区自建点位,目前全州共有视频监控223个;二是完成了州级指挥中心建设;三是卡口监控完成弥勒、蒙自、黄连山保护区三地试点建设12个点位。四是软件平台已完成“红河州数字林草数据库、红河州数字林草指挥调度决策平台、红河州卫星防火监测预警平台”等9个功能模块框架开发。

  2.信息化成果惠及更多工作领域。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组织实施软件平台研发,目前平台框架已基本搭建成形,并陆续上传、接入了相关数据,正逐步应用到工作中。目前主要涉及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系统提供2016年、2021年、2022年三年度的卫星遥感影像亚米级数据服务,可供县市规划部门在林地调查、资源变更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已接入2020年度全州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可直观展示各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图斑基础信息;三是可对接入视频监控进行地图联动控制、实时画面查看、火情报警信息处理;四是已接入全州卫星热点数据,可及时提供至州局及各市县防火部门使用。

  3.合理高效利用好资源,对红河州影像数据进行了更新。抓住红河数字林草建设项目时机,积极对接项目实施方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建立了0.5M的红河州卫星影像数据库;并及时主动向省林业双中心汇报,更新了2M的红河州卫星影像数据库,为有效监测我州森林资源数据,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4.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优化。

  鉴于《红河数字林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仓促、未开展实地调研、内容比较粗放、投资额度过高等原因,按照党组会议要求,积极主动对接红河数字林草项目建设施工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和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结合项目EPC建设等内容,现根据各建设单位上报需求将《红河数字林草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进行调整,已实施部分为:森林防火系统建设、指挥中心建设;待实施部分为:重点林区卡口建设、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州县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无人机建设、野保相机系统建设、病虫害监测系统建设、生物多样性展馆建设。按目前优化情况测算,整个项目投资预算1.10亿元,较之前投资预算减少2600万余元。积极配合省级做好信息化工作调研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23年林草工作会议精神,彻底解决州、县在行政审批、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中心积极配合省林业双中心开展了“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系统”建设调研及系统演练,预计新系统将于今年底上线实施,届时将可极大地解决目前在森林督查、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工作效率问题。

  5.积极做好项目入库统计和更新数据收集工作

  根据州发改委及州数据中心《关于召开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培训会议的通知》要求,配合做好全州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资产更新变化进行实时更新资产汇总统计,为后期上报做好前期数据基础收集准备。

  6.积极推进林权监管系统建设。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数据导入等有关工作,助力全面提升林权精准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集体林权综合监管信息化。

  7.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助力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林权流转业务指导。明确要求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全面推行使用国家林草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集体林地承包或流转合同,督促承包或流转双方统一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做好林权流转交易前审核及流转交易后合同鉴证、备案,全面规范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承包流转,有效保护了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省级做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林权电子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工作,规则将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林地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秩序公平、公正、公开。二是继续指导全州做好林权数据录入相关工作,进一步开展林权档案移交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转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有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023〕226号)到各县市,并要求各县市切实履行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优化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林权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平台相互对接,方便企业和群众,保障林权正常流转,助力发展林业产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收入9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3.77万元,下降8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3.77万元,下降84.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万元,下降84.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财务并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的通知》(红林发(2022)106号)要求,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财务关系转出,人员调出5人,不再由我单位核算,故本年度决算相比于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2万元,占总支出的90.65%;项目支出9.31万元,占总支出的9.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3.77万元,下降84.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94万元,下降46.00%;项目支出减少456.83万元,下降98.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财务并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的通知(红林发(2022)106号)要求,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财务关系转出,人员调出5人,不再由我单位核算,故本年度决算相比于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省级森林防火经费9.31元、全州发生较大森林火灾1起(建水县曲江镇桥头村委会汗潭村六龙山),受害面积2.38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012‰。比省政府考核我州森林防灭火森林受害率控制指标低90%。(省政府考核我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林受害率低于≤0.9‰)。受冬春连旱影响,今年以来全州大部降水同比偏少5—7成,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截至防期结束,全州共接收处置卫星热点106个(荒火56个、农事用火22个、未找到20个、计划烧除5个、其他2个、炼山1个),分别是建水县33、开远市20个、弥勒市13个、蒙自市9个、泸西县8个、石屏县7个、个旧市7个、红河县4个、金平县4个、元阳县1个。通过数字林草视频监控、航空巡护等发现森林火情60起,由于出警迅速,指挥有方,均在林边林缘及时处置,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全州防灭火工作态势总体平稳,没有因火情火灾导致各级党委、政府进入非正常应对的工作情况,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红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33.77万元,下降84.27%,主要原因是原因:根据红林发〔2022〕106号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财务并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的通知,红河州林火监测中心财务核算不再由我单位核算,核算机构减少1个,人员减少5名,项目经费大大减少,故本年收入减少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5.61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万元。项目支出9.31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数字林草建设,接待各县市汇报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数字林草建设,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双中心资产总额2.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6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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