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30-364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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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2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管理全州森林资源成果数据;建立州级森林资源档案;组织编写全州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森林资源调查、经营方案编制的质量检查及成果评审;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组织林业和草原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营造林规划设计调查;林业和草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工作及实施方案编制;林业和草原专项核查;地方林业和草原标准制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有效做好各项林草湿重点工作的技术支撑。
(1)做好全州2023年度林草湿综合监测工作。
(2)开展全州的省级公益林数据库更新,完成全州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成果的汇总上报。
(3)开展全州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形成数据成果,共涉及73680个变化图斑,面积69700公顷,州级汇总数据上报审核。
(4)完成草原监测相关工作,开展草原基况省级检查验收对照检查整改、2023年草原返青期监测、12个县市共36个小样方监测、2022年1期草原变化图斑查处整改、草原盛期监测、种草改良任务落图、2022年2期与2023年1期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中。
2.稳步推进森林督查工作。
(1)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2022年度国家林草局下达我州的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共8359个,其中:第一期图斑4430个,第二期图斑3929个。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判读的违法案件数为1202件,其中森林督查一期717件;二期485件,综合查处整改到位率100%。
(2)2023年森林督查。2023年森林督查一期图斑,我州涉及的疑似违法图斑数量为985个,面积453.5559公顷,核实划分为1660个细斑上报,核实面积453.5559公顷。存在违法违规细斑311个、面积38.797公顷。收回林地4.3102公顷,恢复植被4.3102公顷。二期图斑,疑似违法图斑数量为1183个,面积541.7814公顷,核实划分为1953个细斑,核实面积541.7814公顷。违法违规细斑332个、面积47.6823公顷。收回林地0.5833公顷,恢复植被0.5833公顷。三期图斑,疑似违法图斑数量为3117个,面积1599.3625公顷,核实划分为4185个细斑,核实面积1599.3625公顷。违法违规细斑277个、面积57.622公顷。收回林地0.3462公顷,恢复植被0.3462公顷。
(3)推进我州森林督查工作,一是组建小分队,下沉到县市以图斑现地核实、内业抽查检查和台账资料翻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建立了问题责任整改清单;二是以林长制为抓手,推进森林督查提档提速。印发《红河州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红林长办〔2023〕2号)文件,对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进行推进。三是适时组织召开推进会议。2023年召开7次森林督查工作推进会议,对指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判,形成统一的技术指导意见,对全州森林督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四是组织培训高效推动森林督查。2023年组织全州13县市林草局100余人开展全州森林督查培训。围绕林草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现地核查、林政执法、林长制工作等相关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调度安排违法违规用林整治、林地要素保障、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
3.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4.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开展驻村工作。
5.完成州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工办、调查规划室、监测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5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63万元,下降9.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63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在职人员年轻人多、职称低、工资标准低,以及州局安排的指令性业务工作较多(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工作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5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48万元,占总支出的94.53%;项目支出19.51万元,占总支出的5.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63万元,下降9.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62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在职人员年轻人多、职称低、工资标准低;项目支出减少19.01万元,下降49.34%,主要原因是州局安排的指令性业务工作较多(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工作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3%,人均18.1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7%,人均0.8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死亡一次性抚恤费补助资金开支6.78万元;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开支9.95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开支1.38万元;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经费1.40万元。项目支出19.51万元,比上年减少19.01万元,下降49.34%,主要原因是州局安排的指令性业务工作较多(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及草原资源调查核实工作等),项目工作经费减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以下方面工作所产生的相关支出(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费,水电费、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7.63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在职人员年轻人多、职称低、工资标准低,以及州局安排的指令性业务工作较多(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9%。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离休干部离休费、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开展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培训费、外业调查期间发生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23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批,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费用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1万元,下降63.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0万元,下降6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批,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费用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及草原资源调查核实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情况。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资产总额8.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6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6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应缴财政款,指单位取得或应收的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但不包括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
应缴国库款,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国库的各种款项,包括: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代收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以及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国库(不包括应缴税费)的款项等。
固定资产,指单位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净资产,指单位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反映国家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权。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