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24-9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青少年宫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发现培养青少年优秀人才。坚持公益性、科学性普及提高相结合发展原则,指导组织开展全州青少年校外活动,开展各种教育培训工作,组建文化团队,展示青少年文化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文化交流,为我州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氛围提供公共服务,开展青少年成长研究咨询。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牢保持团属少年宫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本要求。一是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按照团州委“三学习三解决”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组织青少年宫全体干部职工、培训机构负责人、骨干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广大青年教师思想理论知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校外辅导员、骨干教师参加《全省少先队工作学术研讨会暨云南省2023年第一期辅导员理论培训》和《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主题队课,进一步提升校外教师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方面的教育引领。三是按照团州委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要求,青少宫负责人以“学习二十大·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为主题并到石屏县异龙镇陶村小学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四是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
2.完善校外机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青少年质量和水平。一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宫培训机构年度培训活动工作总结暨培训项目集中述职考核评定工作,以考核为契机,开展校外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从培训项目运行管理、课程设计、活动组织、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集中述职,优秀培训机构,家长代表分别在会上做了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考评和管理,全面提升和完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躬耕教坛·强国有我”庆祝第39个“教师节”表彰、交流分享活动。10名教师被评选为优秀教师,5名教师被评选为优秀校外教育工作者,通过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宫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校外教育事业,为全州校外教育事业贡献力量。三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校外托育管理办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校外培训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3.持续推进校外培训特色品牌服务项目,丰富校外教学活动。一是校外特色服务项目品牌丰富多彩。共开设13大类30余小项的课程,含编程、无人机、美术、绘画、硬(软)书法、声乐、器乐(民乐)、体育(篮球、乒乓球、武术)、象棋(围棋)、舞蹈、绘本阅读、早教、幼儿托育、主持表演,全年累计培训达20000余人次。二是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组织各培训机构在蒙自银河小学、惠民小学、南湖小学、凤凰小学等开展主持表演、红色文化教育、篮球、编程机器人、绘本阅读、书法、武术等项目,累计服务达140余课时。编程机器人和无人机课堂在个旧和平、绿春小学推广,活动覆盖1600人次。课后服务活动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校外教育在课后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校外教育与学校素质教育建立了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有力促进校外、校内教育工作共同发展。三是着力活动载体创新和职能的发挥,推动校外教育活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组织青少年开展“同小树共成长”植树节校外实践活动,“环球记忆锦标赛、记忆大师等级认证赛”,“国防教育”实践活动,“星耀厦门”全国青少年才艺展演—云南赛区才艺选拔赛,“弘扬中华文化·争做文明好少年”为主题的青少年现场书法比赛,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弘扬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为主题的校外劳动实践活动,活动累计参与1200余人次。组织举办“搏击青春·放飞梦想”红河州第五届青少年乒乓球比赛,庆“六一”国际儿童节游园活动,举办“摩尔农庄杯”2023年第十九届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红河分赛区选拔赛,并组织参加省级决赛。组织全省青少年开展“阳光少年·共同成长”专场公益夏令营活动,组织参加2023年“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季省级联赛(云南站)活动,活动累计参与2300余人次。
4.发挥公益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一是持续推动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一站三进”公益活动走深走实。将丰富多彩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特色课程送进农村、社区、偏远学校。组织开展流动青少年宫公益活动4次,活动覆盖青少年1500余人次。切实发挥团属青少年宫公益性、普惠性、广泛性,为全州广大青少年孩子们课余文化生活增添色彩。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积极推进红河州青少年宫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参加“热爱科学·崇尚科学”为主题的2023年省、州两级科技活动周集中展示活动。组织开展9次科技类项目公益活动,参与活动3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走进屏边县新荣小学,组织参加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体育模型比赛(红河分站赛),分别获得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青少年宫获得最佳组织奖。进一步强化青少年从小培养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综合能力,为全民科学素质奠定坚实基础,助力我州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
5.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成绩显著。一是青少年宫乒乓球队再获佳绩。在2023年云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中,获得男子乙组团体第7名,乙组混双第3名,女子乙组单打第7名,男子乙组双打第6名。在中国体育彩票“奔跑吧 少年”红河州青少年(学生)乒乓球锦标赛中,获得甲组男子团体第2名,甲组女子团体第4名,乙组男子团体第6名,乙组女子团体第2名,甲组男子单打第6名,甲组混双第3、第5名,乙组女子单打第5名的优异成绩。二是武术比赛首站斩获佳绩。首次参加云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武术散打锦标赛暨昆明国际公开赛,斩获五枚冠军、六枚亚军、十枚季军的佳绩。体育赛事取得的优异成绩,极大地提升了青少年宫体育品牌项目影响力。
6.校外少先队工作稳步推进。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州委关于少先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青少年宫少工委发挥自身优势,开拓创新,探索校外少先队工作新渠道,新举措,为努力提高青少年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是从理论学习入手。组织青少年宫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开展以“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和“雷锋之路”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参加全省少先队工作学术研讨会暨云南省2023年第一期辅导员理论培训。二是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有序开展。负责承办“红河好少年·永远跟党走”红河州少先队2023年“六一”主题活动,承办红河州首届红领巾讲解员风采展示活动决赛。组织参加“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云南省首届“红领巾讲解员”风采展示活动。三是丰富少先队活动形式和内容。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红色文化教育、小蜜蜂志愿宣讲服务、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劳动实践活动、科学普及推广等主题的少先队活动。丰富校外少先队活动内容、活动载体、活动形式,进一步强化以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使少先队工作与校外教育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7.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思想意识。深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培训机构、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工作抓在日常,落在行动上。一是组织召开青少年宫各培训机构安全工作部署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着重针对教学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地震)安全、教师队伍安全等方面进行安排和部署,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体干部和教师防控意识和处置能力。组织团州委机关、青少年宫全体干部、各培训机构教师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地震安全知识培训暨火灾(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通过讲授消防安全知识、地震灾害知识普及、观看火灾事故案例、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模拟现场灭火、逃生自救办法,就消防安全和地震逃生等方面进行宣传和讲解,进一步树牢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青少年宫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门卫进出管控要求。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安全保卫工作,督促保洁定期开展消杀、清扫、灭三害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四是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机构在重要节假日、寒暑假前开好学员安全工作例会,与家长签订《学员安全责任书》,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不定期开展自然灾害、地震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防洪防汛知识、紧急救治小常识、交通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五是督促各机构完善学员接送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方案、集体活动安全报备程序等。六是定期开展消防系统维护检测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在各楼层设立安全巡检确定点,时时对消防设施器材、用电用水、场馆设施隐患排查等方面监管,确保场馆安全有序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培训活动部、综合服务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州青少年宫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至附件11)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度收入合计21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39万元,下降13.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26万元,下降12.9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2.13万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场馆日常运转管理经费减少21.06万元;本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减少30.50万元;本年增加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7.05万元;本年增加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9.58万元、公用经费0.5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度支出合计21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4万元,占总支出的75.24%;项目支出53.65万元,占总支出的24.7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59万元,下降13.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1万元,增长6.47%;项目支出减少44.50万元,下降45.3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场馆日常运转管理经费减少21.06万元;本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减少30.50万元;本年增加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7.05万元;本年增加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9.58万元、公用经费0.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开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开展“一站三进”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2.26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本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场馆日常运转管理经费减少21.06万元;本年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减少30.50万元;本年增加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7.05万元;本年增加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9.58万元、公用经费2.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0%。主要用于州青少年宫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机构运转公用经费支出119.17万元;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州青少年宫屋顶维修改造,开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开展“一站三进”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支出46.6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州青少年宫开展科技类型校外教育培训活动支出7.05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03万元,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15.4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0.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8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8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等增加0.5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州青少年宫保障机构公务人员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州青少年宫资产总额7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1万元,固定资产45.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3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5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为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为红河州青少年宫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为我单位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