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22-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1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依法对应该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执行检疫,并履行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能。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州林业、草原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灾害损失和风险评估,发布重大和危险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指导各地突发重大林草生物灾害调查和应急防控工作。
4.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林长制”考核工作任务,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指导全州开展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工作。
5.指导全州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无公害农药的科学使用,做好新农药、新器械、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编制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开展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和培训工作。
6.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州林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州林业和草原中心任务和林长制考核目标,切实抓好监测、防治、检疫和执法等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防措施,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未发生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境外黄脊竹蝗未迁飞入境,完成了省林草局和州政府下达的各项防控目标任务,保护了森林和草原资源安全。
1.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2023年,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2073.7259万亩,监测覆盖率99.86 %,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合计40.2228万亩,发生率1.76 %。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合计40.1227万亩,防治率99.75 %。无公害防治面积合计37.9698万亩,无公害防治作业率94.65 %;全州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2553万亩,成灾率0.55‰。全州共投入防治费用254.356万元,无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情、重大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发生。
2.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2023年,省级下达我州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任务14万亩,其中:鼠害2.1万亩,病虫害9.1万亩,毒害草2.8万亩。全州完成防治面积14万亩,防治完成率100%。成灾面积0.1799万亩,成灾率0.1 %,绿色防控率100%。
3.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023年省林草局下达红河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3.58万亩,其中:林业鼠(兔)害防治作业面积0.6万亩、成灾控制面积0.07万亩;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毛虫)防治作业面积2.98万亩、成灾控制面积0.26万亩。
2023年度实际发生林业鼠(兔)害面积0.52万亩(元阳县),轻度发生,全年防治作业面积0.52万亩,防治率100%,无成灾面积;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毛虫)发生面积2.95万亩,成灾面积0.059万亩。全年防治作业面积2.95万亩,防治率100%,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防治任务,成灾面积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4.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2023年,全州发生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红火蚁0.917万亩(草原发生0.111万亩,苗圃地发生红火蚁0.294万亩,湿地公园发生0.063亩,林地发生0.449万亩),发生率0.66%。防治面积0.917万亩,防治率100.00%。成灾面积0.035万亩,成灾率0.25‰,投入各类防治费用27.77万元(含投工投劳)。
发生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椰心叶甲0.02万亩,桉树枝瘿姬小蜂0.12万亩,水椰八角铁甲0.1万亩,通过采取检疫封锁、人工拔除疫情、喷粉、喷雾、包扎、挂药包、树干注射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取得较好防控效果,虫情没有扩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无内设机构,为岗位职责分工。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66万元,下降2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66万元,下降20.2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为零,与上年一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人;二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1万元,占总支出的92.53%;项目支出7.22万元,占总支出的7.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66万元,下降20.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0万元,下降6.96%;项目支出减少17.95万元,下降71.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零,与上年一致。减少原因:一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三是上级补助专项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支出0.4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6.82万元。
全州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55‰、0.1 %,分别比省林草局下达指标低3.45‰、5.4%。全州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65 %、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全面完成省林长制下达红河州的防控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比减少24.66万元,下降20.2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人;二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批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零,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3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批次。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3万元,比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19.5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资产总额1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1万元,固定资产16.5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在2023年度,完成全州林业无公害防治面积合计37.9698万亩,无公害防治作业率94.65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2553万亩,成灾率0.55‰。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全面完成省林长制下达红河州的防控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