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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09-1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中医药管理局、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党建工作水平全面加强。深入推进机关“党建领航·卫健为民”和公立医院“党建引领·红医为民”党建品牌创建,“一盘棋”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一院一品牌”创建,形成全州公立医院党建“品牌链”。与州委组织部联合长期开办“红医大讲堂”,邀请“组团式”帮扶专家、省管县用专家、本土学科带头人授课130期,培训28.6万余人次。与宣传部门联合开办《幸福红河话健康》健康宣教栏目14期。成功打造“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1个,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2个。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现场会、全省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示范班在红河举行,调查报告《建设123医卫体系护航健康幸福红河》被《云南通讯》《云南调研》采用;“深入推进医疗人才帮扶,擎起家门口的新‘医’靠”被《中国组织人事报》视觉新闻整版图文刊载;提升就医体验的做法被《光明日报》红船初心专版刊发,办好“家门口”医院,擦亮健康幸福底色,在全省主题教育“五级书记”为民办事现场会上进行书面交流。深入调研群众就医看病需求,推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等情况被省级简报第51期采用、州级专报采用3篇。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项目稳步实施。2023年向上争取项目共70个资金299,72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投资46.31亿元。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心血管、急重症、妇产、儿童医疗4个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新院区等51个“双提升”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州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元阳、红河、泸西、绿春、石屏、金平、河口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河口国门医学观察中心、贴息贷款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健康红河和健康县城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健康红河建设16大行动,2023年红河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已通过省级现场评估,24个新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州级现场评估。全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除四害”专项行动现场会、全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座谈会在开远市召开。争取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捐赠5000万元开展健康筛查项目及5年10亿元开展大病救助补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州建立医疗集团23个、医共体26个、专科联盟63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3个,15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74个,开展基层远程会诊27516人次。全州基层医疗机构达国家推荐标准22家,国家基本标准59家,云南省甲级标准66家。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获评“十四五”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实现全州国家级重点专科零的突破。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8个、薄弱专科建设项目6个,州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4个。在今年全省专业医疗质量考核中,全州学科医疗质量更进一步,总体成绩位列全省第二,44个学科有9个位居全省第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引进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上海交大附属儿医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等5家输出医院,合作共建妇产、儿童、肿瘤、心血管、急重症5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采取“高质团队长期驻点+柔性短期帮带+专科联盟建设”模式推动同质化服务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扩容,实现90余项新技术“零”突破。全州13县市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11个县市人民医院纳入百县工程“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项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州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152个,心脑血管救治站135个,基层发热哨点诊室152个。救治三类监测对象36种大病4051例,救治率达99.85%;“三类人员”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分别达到99.47%、99.17%、99.36%。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州中医医院及弥勒、泸西、蒙自、开远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中医院,全州拥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12个,州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中医质控中心15个、中医专病28个。全州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达到24人,8人被列为新一批云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院前急救体系逐步健全。全州120院前急救体系全州120实现了“一个号、一张网、一个指挥体系”,在册救护车辆达539辆,超出国家配比要求。院前急救体系50个班组24小时排班在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办、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宣传科教科、药政管理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健科(红河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等21个职能科室,以及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18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7.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49.11万元,下降52.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49.11万元,下降52.83%,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变为常态化后,财政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18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06万元,占总支出的80.29%;项目支出430.98万元,占总支出的19.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49.11万元,下降52.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48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数增加2人,年初调入9人,年底调出6人,相应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预算调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470.59万元,下降85.15%,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变为常态化后,财政拨款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6.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红河州“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州级补助经费14.9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1.11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24.86万元、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补助经费4.50万元、老龄委专项业务经费10.53万元、全州卫生健康大会会议经费1.10万元、爱国卫生专项补助资金45.16万元、干部保健专项经费8.99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1.59万元、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项经费80.92万元、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87.18万元、2023年防治艾滋病州级专项资金26.21万元、基层医疗机构能力评价经费14.97万元、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红河州项目省级补助资金76.80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补助资金2.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449.11万元,下降52.83%,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变为常态化后,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红河州“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州级补助,以高质量规划引领红河州建设成为“三个示范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依规稳步提升。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40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9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1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7.8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0.9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160.23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5.0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6.8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万元,决算为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5万元,决算为6.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47%,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53%,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5万元,决算为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0万元,下降3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9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照审计要求,将疫情期间购买的11辆车全部划转到州属相关单位,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较上年减少。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照审计要求,将疫情期间购买的11辆车全部划转到州属相关单位,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干部保健专项支出、业务工作督导、业务培训、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支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防治艾滋病专项等项目督导培训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27万元,比上年增加9.97万元,增长5.1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支出以及日常机关运行办公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1920.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93万元,固定资产993.8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30.7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7.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61.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2315.4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3973.5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1111

附件【2023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决算公开表20240715110615729202410160543545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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