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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07-6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属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指导工作;承担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聚集主业、突出主责,全力推进麻风病及性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1.毫不放松抓好全州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根据《2023年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任务指标》工作要求,坚持以“达标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不断巩固拓展防治成果,在落实现症检测、线索调查上报和规范治疗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成对全州130个重点疫村普查任务目标;对10—65岁人群45015人,完成普查43297人,普查率96%;普通疫村1276个,人口数713254,开展线索调查205130人,线索调查率29%;非疫村9274个,人口数3441479,开展线索调查人数331122人,人群普查率10%。

  二是对本年度新发麻风病患者均规范服用联合化疗药物,联合化疗覆盖率100%,规范治疗率100%。

  三是年内现症麻风病患者,检查率100%,治愈存活者检查率100%;现症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率99.5%;治愈存活者密切接触者检查率99.3%。

  四是举办州级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1期,县级举办99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共计培训4037人次。

  五是全力以赴支援四个未达标县(市)麻风病防治任务。按照省、州卫健委具体要求,先后派出4批,80人次支援开展重点疫村普查工作,对重点县市各乡镇医务人员和村医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现症病人较去年下降20%,圆满完成预期指标任务。

  六是强化麻风病防治宣传。全州共出动宣传车88辆次,电视宣传14次,广播宣传15次,发放宣传单57435份,粘贴宣传画7555张,宣传展板252块,悬挂宣传标语105条,出宣传专栏123期,集市宣传111次,接受咨询人次达13172人次,累计受宣人数54.72万人次。

  2.加强性病防治工作。根据《2023年云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点》《云南省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一是性病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性病疫情网络报告率,梅毒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疑似梅毒患者咨询告知率,淋病报告准确率,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报告准确率,均为100%;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95.2%,非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96.3%,性病就诊者HIV、梅毒检测率99%。

  二是性病防治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目前,本所配备性病防治管理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8人,全州13县市疾控中心(皮防院)配备专职人员至少1名。

  三是针对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工作共性问题,完成调查报告和调查结果上报“性病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要求及程序,有效杜绝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二门诊。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因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因本部门属于基层单位,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76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5.27万元,增长34.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5.27万元,增长34.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000091万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对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单位本年度收到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6.99元,主要为自有资金收支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77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25万元,占总支出的66.43%;项目支出258.84万元,占总支出的33.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4.73万元,增长33.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5万元,增长2.92%;项目支出增加180.18万元,增长229.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对应开展业务活动,支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2.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麻风病人专项医疗救助经费”,年初预算数30万,年度总体目标为服务于麻风畸残病人康复治疗,使其有药有医,改善其生活环境,更好地建设麻风村,完善现有医疗条件,最大程度保障麻风畸残病人生活。9月为保障三保支出,压减调整预算为20.15万,全年项目执行数20.15万,主要用于保障龙潭田疗养院(麻风村)麻风畸残病人康复治疗,使其有药有医。为在院的麻风病人提供免费服药和康复护理,稳定其病情,改善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以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维护麻风村持续有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年度值班医护人员认真履职,做好治疗医护和药品及时发放。为因麻风病后遗症导致残疾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提供的护理服务、生活救助(包括疗养院区清洁、用具修理、提供伙食等服务),不断改善麻风病人生活居住和治疗环境。该项目运转良好,麻风村正常运行,麻风病人居住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病患治疗康复覆盖率100%,稳定病情和谐发展,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0%以上。

  2.“麻风病防治及疾控监测”项目,年初无安排预算,2023年度,共计下达“麻风病防治”项目上级补助资金65.53万元。项目按照《红河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和《红河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6—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按照“达标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的策略,加快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进程。全年项目执行数53.49万,预算执行率82%,主要用于麻风病防治业务工作督导、业务培训、及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危害。开展麻风病监测,积极发现麻风病例、消除传染源。开展病例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开展疫点调查和化学预防试点。加强信息管理,开展疫情监测、症状监测和愈后监测信息处理。

  3.“艾滋病防治”年初无安排预算,共计下达“性病防治”项目资金228.84万元,其中州级经费3万。项目按照《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2022年防治艾滋病州级专项资金的通知》《2020年中央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用于开展性病试剂采购、性病业务培训、诊疗、疫情漏报调查、疫情报告准确性核查和督导及质控等内容。全年项目执行数182.70万元,预算执行率80%,主要用于开展性病试剂采购及配送各县市、性病业务培训及性病防治工作,下乡到红河州各个县市,开展病例数据准确性核查、性病漏报调查、性病规范治疗率核查、性病防治准确性核查等业务指导、督导工作;同时管理着“全国性病防治管理系统”和“中国传染病报告系统”等系统开展质量动态控制、疫情上报管理,查看全州性病上报情况等。

  4.单位自有资金“门诊事业支出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数2.50万,年度总体目标为保障单位门诊正常运转,发挥公益属性,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一般医疗服务类服务,需成本补偿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支出。全年项目执行数2.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保障门诊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相比增加195.27万元,增长34.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对应开展业务活动,支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2.7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8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7%。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418.55万元;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19.8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9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1.1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减少0.80万元,下降2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0万元,下降2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指导工作;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及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故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皮肤病防治所资产总额28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98万元,固定资产256.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4、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外的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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