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402-649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全面的领导,增强“领航定向”能力。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退役军人工作重点任务,认真开展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组织工作推进会,局党组班子成员领题并认真开展调研,稳步推进为民办实事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指示批示,组织参加春节走访慰问、“红河舰”共建、“八一”军地座谈会、“9·30”公祭日等活动。组织召开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州退役军人事务12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综合督查检查,有力推动全州退役军人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2.着力强基固本,服务保障有新提升。深入贯彻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持续推进落实“七位一体”“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和“一中心两家三站”阵地融合发展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机关能下放、服务对象经常办理、基层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放到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办理,指导统一办事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综合服务。开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入选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九大功能”典型案例。组织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县(市)、乡(镇)两级服务中心(站)业务骨干190人进行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长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持续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为343名困难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申请关爱基金39.05万元。

  3.坚持多措并举,安置就业持续向好。通过推行阳光安置政策、完善部门协商机制、不断拓宽安置渠道等方式,推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10名转业军官(团职干部2人,营职及以下干部8人)、196名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6名,下达军休经费3批5448万余元,全力做好军队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医疗补助等经费保障。制定出台《红河州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红河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实施细则(暂行)》等政策措施,考核审定13家教育培训机构并推荐进入省级黄页名单,认定2家州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挂牌成立红河退役军人学院,组建创业导师团队,构建完备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采取实地走访、上门服务方式开展军创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积极为企业送政策、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径,帮助军创企业纾难解困。组织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线上线下招聘会2次,实现退役军人新增就业968人。

  4.创新方式方法,褒扬纪念有力有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分类集中保护工作,指导建水烈士陵园和弥勒市革命烈士陵园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100余万元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和修缮维护。编纂出版《云南英烈纪念设施大典·红河卷》《红河英烈大典(1928—2021)》和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概览图册。根据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云南省、红河州《“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红河州优抚医院建设项目,录入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并进行推送,完成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做好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今年共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和评残调残63件。打造线上线下宣传矩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普法宣传,营造褒扬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搭建网上祭英烈平台,统筹做好清明期间和“9·30”公祭日前后烈士祭扫工作,实现了安全、平稳、有序的工作目标。屏边县英烈讲解员张潇月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作为云南省唯一代表参加全国“学思想 颂英烈”英烈讲解员大赛,荣获上海片区第9名的好成绩。

  5.拓展双拥共建,尊崇尊重氛围浓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表彰会议精神,制定《红河州创建云南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的实施方案》《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创建云南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赴四川资阳、重庆江津、贵州遵义等地考察学习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组织到驻州旅团级部队实地调研和地方党委政府、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书面调研,摸清军地双方问题清单70余项,研究制定方案清单并请示州政府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稳妥予以解决。6月28日,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率红河州代表团,慰问海军红河舰官兵。10月20日,州委书记赵瑞君会见到红河州走访的海军红河舰官兵代表,共叙军民鱼水情,共谱双拥新篇章。修订完善红河州随军家属定向招聘政策,将中校以上军官配偶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2023年共定向招录25名军属。摸清军人子女入托、入学详细情况,全力做好200余名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工作。与州慈善总会签署“红河州关爱退役军人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组织红河州关爱基金项目启动仪式,发动社会各界捐赠资金13万余元。组织拥军优抚战略合作协议暨“军人驿站”签约授牌仪式,全州30余家“军人驿站”“军人门店”签约授牌。积极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公布2批次共36个优待项目。

  6.深化源头治理,信访形势总体稳定。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局领导分包疑难积案,下沉县市和基层一线接访,面对面倾听退役军人诉求,实心实意提升满意度。持续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纠纷问题的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站)优势,宣扬政策法规,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纪律规矩教育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深入做好涉访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和疏导稳定工作,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州退役军人稳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7.注重典型激励,退役军人作用彰显。大力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模范带头作用有效发挥,广大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志愿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打造红河州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优质品牌,全州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1151支,登记在册8400余人,定期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系列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开学季班会”“烈士祭扫活动”“少年军校活动”“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活动19场次,参与志愿者140人次,参加活动的青少年累计3500余人次。全州5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成功入选全国遴选组建1000支“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队”。组织全州“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和“最美军嫂”推荐评选,利用《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事迹宣传报道,进一步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展示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成效。今年来,在州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新闻稿件50余篇,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224期735条,总用户数56312人,累计阅读量178268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优抚科(褒扬纪念科)、双拥科(秘书科)。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2.红河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3.红河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59万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0万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5.63万元,下降21.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0.14万元,下降21.6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5.48万元,下降37.5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级开展的重大项目2022年已结束,如《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红河卷》《红河英烈大典》编纂工作、办公场地公共设施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门预算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如红河舰双拥共建经费较2022年减少150万余元;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已消化大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23年收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拨移交安置管理经费9.00万元,利息收入0.01万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款0.0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1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25万元,占总支出的86.94%;项目支出119.88万元,占总支出的13.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6.76万元,下降22.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39万元,增长6.74%;项目支出减少317.14万元,下降72.5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1人,人员经费增加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部门日常运行费用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级开展的重大项目2022年已结束,如《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红河卷》《红河英烈大典》编纂工作、办公场地公共设施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门预算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如红河舰双拥共建经费较2022年减少150万余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8.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2.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8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经费1.92元,主要用于保障烈士祭扫服务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退役军人事务专项经费40.1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退役军人稳定工作,积极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确保“三个”不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经费;双拥工作经费7.27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宣传工作,全年慰问驻州部队,解决基层部队实际困难等;春节走访慰问经费19.14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驻州部队,解决基层部队实际困难问题;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专项经费11.09万元,主要用于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开展2023年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红河州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专项经费6.68万元,主要用于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制作统一服装1300套,举办首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长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班,开展日常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省厅举办的创业创新比赛,成立退役军人学院,组织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对州内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进行考核,有效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2022年省级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经费3.17万元,主要用于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专项经费1.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提升就业适应能力;省厅拨入退役军人专项经费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提升就业适应能力;其他收入补助资金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退役军人专项经费9.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减少250.14万元,下降21.61%,主要原因:一是本级开展的重大项目2022年已结束,如《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红河卷》《红河英烈大典》编纂工作、办公场地公共设施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如红河舰双拥共建经费较2022年减少150万余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单位部分医疗费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2万元,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万元,决算为6.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73%,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1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14%,完成年初预算的7.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2万元,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万元,决算为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1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4万元,下降34.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0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1人及退役军人事务全面开展,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765.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4.33万元,固定资产90.6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9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4、附表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执行数合计小于文本中项目支出数,原因是存在不宜对外公开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0个,金额1847.28万元,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金额8.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金额276.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金额17.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就业补助金;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津补贴专项资金项目金额357.2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红河州军队无军籍退役人员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医疗补助费等;红河州烈士公祭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三属”定期抚恤补助经费项目金额3.31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三属”,在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发放定额生活补助,保障“三属”的基本生活;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经费项目金额79.43万元,主要用于领取国家抚恤补助人员去世后,增发的抚恤补助经费作为丧葬费补助,为优抚对象遗属排忧解难,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退役士兵培训专项经费项目金额25.16万元,主要用于提高退役军人心理调适、角色转变,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做好退役安置工作;退役军人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81.74万元;退役军人专项经费项目金额888.0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20240715022548370.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